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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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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祥(1958年8月),男,汉族,北京通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学专业),工学硕士,高级政工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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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祥是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周起营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市草场中学教师,中共北京市通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通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通县县委常委,中共昌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中共朝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2003年1月任朝阳区委书记。

2006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晋升副部级。同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2012年7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1]。同年11月14日,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013年,被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

2017年1月17日,当选北京市政协副主席[3]。2017年2月21日,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4]、2017年2月24日,不再担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5]。2018年1月退休。

2018年9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2019年2月3日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7]

2019年11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李士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李士祥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李士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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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士祥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 中国经济网. 2012-07-25 [2014-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5).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士祥. 全国人大网. [2013-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6). 
  3. ^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当选市政协副主席. 澎湃新闻. [2017-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8). 
  4. ^ 李士祥、陈刚卸任北京市委常委职务. 澎湃新闻. [2017-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 
  5. ^ 北京三名副市长辞职 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新浪. 2017-02-24 [2017-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6. ^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7. ^ 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8. ^ 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 [2019-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7).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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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吉 林
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2年7月-2017年2月
继任:
张 工
前任:
李凤玲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1999年11月-2003年1月
继任:
陈 刚
前任:
于长海
昌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3年10月-1999年12月
继任:
赵凤桐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孙政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秘书长
2006年12月-2012年7月
继任:
赵凤桐
前任:
刘晓晨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书记
2003年1月-2006年11月
继任:
陈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