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讨论:聚会/2008香港夏聚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7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日:特区成立纪念日假期
12日:研讨会并已举行夏聚
26日:夏聚日


7月12日之前的讨论

[编辑]
较早前讨论

春聚在3月尾举行,可惜适逢两个公开试及不少学校的统测,日子颇为尴尬;故有不少人,尤其是众莘莘学子,未能出席,。故我提议在考试季节后举行夏聚,希望更多人能够出席交流。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4:00 (UTC)[回复]

我也是因为日期问题而不能出席昨日举行的春聚,因为那天刚巧是复活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3月31日 (一) 08:57 (UTC)[回复]

是次夏聚的筹备讨论时间十分充足,希望各香港维基人踊跃发表意见,以期人数创新高、质素达颠峰。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42 (UTC)[回复]

聚会讨论

[编辑]

欢迎大家就聚会详情作出讨论。 =]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4:00 (UTC)[回复]

时间

[编辑]

不如在六月尾/七月上旬举行,因为大家的课业不太繁重,大家的心情也较为轻松吧。--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4:00 (UTC)[回复]

七月中可以吗?小学生和中一至中四、中六生应该在六月尾至七月初考试--Ws227 (留言) 2008年3月31日 (一) 18:10 (UTC)[回复]
早了点,暂时没意见。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1日 (二) 05:21 (UTC)[回复]
建议在7月底至8月初。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14:15 (UTC)[回复]

六月是学校考试期,免了。七月中及下旬颇佳,而且是介乎高考放榜与JUPAS公布、会考放榜间的时间,考生都很得闲。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33 (UTC)[回复]

八月初去了北京奥运,来不了…—谈天说地一乐也 (交流) 贡献? 我的家 2008年4月11日 (五) 13:48 (UTC)[回复]

参考过农历和众人的意见,本人认为于七月下旬或八月上旬举行聚会会较合适,因为这时大家都很悠闲。另外,八月是奥运月,有维基人会在这时到北京看奥运,这时又正值“立秋”,而且“夏聚”是应在“立秋”前举行,所以不建议于八月举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6月1日 (日) 03:24 (UTC)[回复]
我觉得7月15日至7月20日间举行聚会会比较合适,因为有些人会在此日期以后去旅行及学生在暑假开始时会较空闲(例如本人)。--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6月9日 (一) 10:53 (UTC)] 我在上述的时间可能要考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不能赴会。故我希望夏聚能在7月下旬(21/7至31/7)举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6月13日 (五) 08:23 (UTC)[回复]

香港维基媒体协会在7月12日(星期六)会举行成立一周年纪念活动,大家想夏聚和纪念活动一起举行还是分开办?--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6:24 (UTC)[回复]
个人倾向一起办,一来可以就研讨会的话题讨论,二来可以节省时间,还有就是可以同时吸引维基人和非维基人的注意,达到宣传和推广维基的效果,各位认为如何?--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7:57 (UTC)[回复]
同意pedist说法。但收费难免贵了些...之前的会费如果全数有用就冇问题,有得tan既就tan d钱出黎,再加少少现金...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建议分开举办,现在也有点仓促,而12/7那天可作闲聊、茶聚。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日 (三) 07:46 (UTC)[回复]
同意恶龙的说法。—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7月2日 (三) 10:27 (UTC)[回复]
两次活动的合并协同效应,我想已经好明显了。人气聚会故言之好,协会的活动都是香港维基人的活动。希望不是国亲两党的分道扬镖的翻版吧,哈哈。—MM21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1:47 (UTC)[回复]
我只是认为时间上会比较急,不利宣传,且这个页面上的讨论也已有了一段时间了。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4日 (五) 03:52 (UTC)[回复]

地点

[编辑]

我认为新界南或新界西北是个举行今次夏聚的好地方,理由是新界南规划早,有完善的社区及交通设施;而新界西北则邻近我住的地方。大家还认为有哪些地方适合举行夏聚呢?欢迎在此讨论。--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3月31日 (一) 09:32 (UTC)[回复]

夏聚算是大聚会,我觉得最好找一些交通方便的地方,可以吸引多些人来--Ws227 (留言) 2008年3月31日 (一) 18:10 (UTC)[回复]
对,交通方便是个要素。似乎还是离不开九龙区。不知有什么建议,有新鲜的场地吗?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1日 (二) 05:21 (UTC)[回复]
交通方便度确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会严重影响出席人数。—cychk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06:43 (UTC)[回复]

其实港岛的北部、九龙西也是适合举行今次夏聚的好地方,因为它们交通方便、规划得比较早。--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4月1日 (二) 08:04 (UTC)[回复]

有具体的场地提议吗?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1日 (二) 19:15 (UTC)[回复]
我认为深水埗、油尖旺和中西区都是举行今次夏聚的好地方,因为这些区域各有数条港铁路线在行驶、可见它们交通方便;而它们也在数十年前大规模发展,有完善的社区设施,所以它们绝对是举行聚合的好地点。至于场地方面;我则建议在大学、礼堂或更适合的场地进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4月8日 (二) 10:26 (UTC)[回复]

先决定地区吧。要么继续在九龙(方便),要么改采地区轮流制度,港,九,新西,新东轮流来办,大家觉得如何?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35 (UTC)[回复]

我想要人数能够多的话九龙还是最合适的,季聚大概是这个定位吧?!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2日 (三) 10:53 (UTC)[回复]
我想这次聚会继续九龙举行绝对是好方案,因为我在上次春聚筹备时也说过九龙位处港岛和新界之间,较容易聚集维基人举行聚会;但如果改采地区轮流制度的话,那就会对不同地区的居民造成不便,例如新界不便于港九居民前往,如果聚会在较难聚集维基人的新界举行,出席聚会的维基人人数便会大幅减少。--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4月8日 (二) 10:49 (UTC)[回复]
个人层面来说,时间容许参与的话,到那一区没关系。交通而言,九龙、荃湾甚至是沙田(市中心)应该没太大的关系,反正港铁合并后车费相差也不太远。倒是场地的考虑,似乎限制了大型聚会的举行地点…个人倒想看看除了理工大学和城市大学以外,市区还有没有不太难到,又可以空纳上二三十人进行讨论的地方…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6:44 (UTC)[回复]
新界区的维基人不少,而且次次都系九龙,未免闷左d。{{Azurino}}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11:41 (UTC)[回复]
你的意见跟我最初的意见相合,但请你留意此段落上面的留言。--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5月4日 (日) 11:28 (UTC)[回复]

本人认为中西区、湾仔区,因为邻近自己南区的家或观塘区,因每天都会经过,所以我认为较好。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6月9日 (一) 10:41 (UTC)[回复]

在观塘区和中西区举行夏聚对我来说是可以的,但可能对一些维基人造成不便。至于在湾仔举行夏聚就更不可行,因为该区对住在新界的我来说实在太远了,这样会不便于新界维基人赴会。--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6月13日 (五) 09:37 (UTC)[回复]

九龙和新界西都冇问题,新界东就恕难从命喇。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场地
[编辑]

场地方面根据过往的一些经验,有一些意见提供。

一直以来,我们在大学内举行聚会为多,不论是上网设备、环境、设施(如投映机、白板、手提电脑的供电等)各方面都十分方便,真的找个缺点要说的话就是大学地方一般比较大,有时不熟地方的出席者会迷路(也幸好上次有人当联络人来协调)。至于春卷柯南曾建议礼堂作为场地,这方便我们好像未曾尝试过,然而依我们目前出席聚会的人数和规模好像未达到那个程度。另外,中学、社区中心或非牟利团体的房间/课室/会议室也是适合的场地,不过暂时我不认识能免费提供有关设施的,如果大家有相熟的不妨介绍。过往我们亦曾尝试过快餐店、连锁咖啡店、楼上咖啡店等场地,但各自会遇到环境嘈吵,需要一定的最低消费(对学生和没有收入的维基人不便),不能逗留太久等问题。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9日 (三) 09:44 (UTC)[回复]

希望下次可以准备一张能从港铁站/附近巴士站到达会场的地图,在这个面页贴出来供大家参考。另一个较为可行的做法是先在地标性的地点集合(地点站指定出口、文化中心大堂、又一城中银门外之类…),再由识路维基人带到会场。另外,社区中心礼堂/会议室可能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地方,只是大部分交通不算很方便;不过,黄大仙社区中心还算在黄大仙站附近,会后吃饭到黄大仙或钻石山也不算太远,多用途礼堂的租金还算可接受(3小时租金连冷气费约500左右),相信应该有正在工作的维基人可以赞助得来。至于中学和非牟利团体的地方,似乎有点难度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6:44 (UTC)[回复]
但相较起来,个人始终觉得免费场地比较吸引。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17日 (四) 07:31 (UTC)[回复]
我认为较擅长用电脑绘图的香港维基人应该可以绘制那张用来显示会场及附近交通设施位置的地图。另外,我认为在中学举行是次聚会好像不太好,因为我不想其他中学生因夏聚举行而受影响,影响他们学习。至于在非牟利团体的房间来举行夏聚,我认为是可以考虑的。此外,我今天曾到黄大仙社区中心视察,但社区中心的职员说如果要租用多用途礼堂或会议室,最少也要有二十数人和十数人与会,而且会议室的面积还是很小很小的呢。所以我不建议在该社区中心举行夏聚。--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5月4日 (日) 11:23 (UTC)[回复]
我一般也最多用中原地图看看而已。社区中心的多数是租用场地吧。免费的只找到某政党在湾仔的一个,可是跟政党扯上关系是否可行?!有点保留。Stewart~恶龙 2008年5月10日 (六) 00:48 (UTC)[回复]
个人不赞成聚会跟任何政党扯上关系--Ws227 (留言) 2008年5月10日 (六) 06:36 (UTC)[回复]

大学是不错选择。去返上次城大城峰阁有冇可能?XD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那次是以预约的到会形式包场的。又或者大家一起去吃自助餐,但未知大家能否负担。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日 (三) 08:03 (UTC)[回复]

形式

[编辑]

烧烤·炉边聚?--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3月30日 (日) 16:39 (UTC)[回复]

我觉得如果按照楼上的说法,那么位于屯门区南部的龙鼓滩会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但本人并不建议这样做,因为在夏季不太适宜烧烤。建议在举办地区的一个酒家集合、讨论有关香港维基社群的事及用膳,用膳后如果想继续谈的话再交换意见。--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3月31日 (一) 10:01 (UTC)[回复]

季聚预留部分时间在适合讨论的场地比较好,之后可作联谊性质的聚餐。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1日 (二) 05:21 (UTC)[回复]
夏聚形式会否跟春聚形式进行。春聚为本人第一次参与的维基聚会,觉得春聚形式搞得好好有讨论维基事项亦有联谊性质,当中获益良多。—cychk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06:43 (UTC)[回复]

我觉得酒家食肆也许是适合联谊,却不是一个适合讨论的地方。这次春聚先讨论后联谊的形式得到不少维基人的支持,我认为应该予以延续。
至于联谊活动的内容,则须考虑夏天的炎热多雨的天气,烧烤是室外活动,而打边炉也许又太热,地点交通便利、用餐后会否一身味道等,也应该一并考量。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07:36 (UTC)[回复]

既然如此,那我就建议不在酒家举行今次春聚,改为先在举办地区的一个交通设施集合,再到该区的某个适合讨论的地方讨论有关香港维基社群的事,接着又到该区的一个食肆进行联谊活动,吃饭后如果想继续谈的话便到另一个适合讨论的地方继续谈论(这个活动可以减免)。--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4月1日 (二) 09:33 (UTC)[回复]

这样的话,以后聚会的形式是讨论---->吃饭---->饭后活动,当然这个可以调整。—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4月1日 (二) 10:31 (UTC)[回复]

这个模式得到香港维基人的支持,实在太好了。不如让楼上有关地点的讨论有共识,才考虑该区的设施来设计流程吧。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40 (UTC)[回复]

其实不一定要先讨论后联谊,讨论与联谊其实可以同时进行。正如之前搞过的café聚,也没有先特定找个地方讨论,然后才到café吃饭。-拉叔(留言~) 2008年4月5日 (六) 16:19 (UTC)[回复]

这样的形式比较适合人数不多于10人的聚会,以上次春聚的人数已达25人而言,混合模式无论在场地安排还是讨论气氛来说,也许都不太合时宜。再说,上次先讨论后联谊的方式,的确使得大家的讨论更为具体,犹胜“吹水”,而不太想消费的维基人亦可选择参与讨论后离开,避免了“斋坐双计”的迷思。不知大家看法如何?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4月5日 (六) 16:51 (UTC)[回复]
我觉得这样的形式不适合套用于夏聚之上,因为夏聚毕竟是个较大的维基人聚会嘛。我认为由我提出的第二个方案较为适合套用于夏聚之上,因为这个模式得到香港维基人的支持。--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4月8日 (二) 10:14 (UTC)[回复]
你的第二方案是什么?即是先讨论正事,后吃饭,再轻松联谊?!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9日 (三) 09:44 (UTC)[回复]
我的第二方案正是这样,即是在举办地区的一个交通设施集合,再到该区的某个适合讨论的地方讨论有关香港维基社群的事,接着又到该区的一个食肆进行联谊活动,吃饭后如果想继续谈的话便到另一个适合讨论的地方继续谈论。--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4月10日 (四) 08:23 (UTC)[回复]
同意春卷柯南讲法。一d地方好似糖水铺咁都系个唔错既选择。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糖水铺似乎只适合联谊,而不太适合讨论。还有一般糖水店铺位较小,吾建议夏聚在更大的地方举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7月2日 (三) 10:34 (UTC)[回复]

议题/话题

[编辑]

聚会是大家的,欢迎提供各自心仪的议题(如果议题众多,到聚会当日可再按出席者的兴趣进行筛选)。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9日 (三) 09:44 (UTC)[回复]

一部分时间讨论一些较多人关注的话题,一部分时间提供给维基人各自表述(如进行闪电谈Lightning Talk一类活动)或进行小组讨论,如何?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11日 (五) 12:38 (UTC)[回复]

    • 上次聚会,如同听了万多句“阿妈系女人”一般。当然,看似大家兴致勃勃,我也不想插话,但确有见树不见林的感觉。我不认为香港条目是中文维基百科现阶段的当前急务。当前中文维基百科所为人咎病的是缺乏不少基本条目或这些条目质素不高,如大多国家条目一般。如何利用香港发达自由的资讯平台,或吸引本地贤达加入修整,才是造福整个中文维基百科应当之道。--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4月15日 (二) 14:56 (UTC)[回复]
      • 赞成雨雨的说法,这个题目确实有讨论的地方。--W.F. Siu(有话跟我说?) 2008年4月15日 (二) 15:51 (UTC)[回复]
        • 对于上次的聚会话题未够广泛,令一些维基人失望,我身为主办人,实在感到很抱歉。我无论在主办还是参加维基聚会都是个新人,也知道自己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例如时间控制和话题设定方面。其实我自己对春聚的话题都不太满意,但我缺乏办聚会的经验,当时看到有其他参加者提出话题就让他们讨论,没有考虑到话题的范围不够广泛的问题。我自己也是比较少参与香港条目,所以在聚会中一些话题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也能体会一些维基人的感受。另外有些维基人反映聚会上有部分人发言比较多,可能影响其他维基人发言的机会,这方面我也承认自己控制得不好,也有维基人建议用闪电谈(lightning talk)的方式,我觉得可以在夏聚尝试一下。其实我也觉得中文维基的基本条目很需要改善,常常看见一些有多个语言版本的基础条目,中文维基也没有,每次看见都很想创建,却碍于时间而未动手,于是改为提升现有的基础条目质素,希望可以提升到优良甚至特色条目,例如假发就是一个成功例子。除了条目外,我觉得一些维基常见的编辑、维护问题也可以讨论。当然我不否定香港话题对于香港维基人聚会的重要性,但也要加入其他话题,毕竟不是每个香港维基人都对香港条目有兴趣,而我们的眼界也要扩阔一点,不能只在意香港的条目。现在香港维基媒体协会WMHK)在招募会员,我觉得临时理事会可以多加宣传WMHK,让人们了解加入的好处,以吸引更多本地贤达加入,造福的不只是中文维基百科,还有其他维基媒体计划如维基新闻维基词典等。最后,感谢各位资深聚会参加者的建议和指教,我会好好检讨自己,希望夏聚会办得更好,亦希望其他维基人对夏聚踊跃提出建议,无论新人还是旧人都请提出自己的意见吧,如对春聚还有意见,请各位到这里发表。--Ws227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18:38 (UTC)[回复]
      • 相信中文维基有很多领域都很有毛病,我们是时候讨论一下,以下是一些例子:
体育方面,偏重英超NBA,反而美式橄榄球羽毛球单车甚至是香港甲组足球联赛甚少有人关注。
音乐方面,偏重大中华地区K-POPJ-POP的音乐,反而对西方音乐,基本音乐知识及古典音乐甚少有人编辑。
地理方面,很多国家及主要城市条目仍是小条目,甚至是某些国家的首都仍未创立。
文化方面,仍然偏重东方文化,西方文化仍然很缺乏。
宗教方面,某些宗教的条目仍然相当缺乏,部分重要的条目仍未创建,相信好此道者应该考虑编辑。
历史方面,战争条目仍然相当缺乏,最近发现开始编辑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役的条目,但是其他时代仍然相当缺乏。—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4月16日 (三) 02:18 (UTC)[回复]
      • 回应雨兄指香港条目不是中文维基当前急务的意见,依我所见,这是一个很自然的现象,因为我们无论身在何地,总是对周遭事物会有较多的认识,显然这是一个普遍的文化现象,不仅在香港,在世界亦是这样... 我同意维基人应多关注其他条目的发展,包括但不限于香港的条目,才可以提升条目的水准。也许下次聚会可以作若干的调整,同时也希望雨兄可以不吝发表个人意见,相信对于出席聚会的维基人来说,肯定获益不少。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02:38 (UTC)[回复]
    • 不论在讨论页面还是当时讨论的时候,议题的内容也是自由提出的。虽然我不敢说当时的议题是如何“惊天地泣鬼神”,但至少为数甚多的参与者均积极表达其意见,表示有关内容绝非上面所说的“阿妈系女人”般简单。我记得雨兄在整个讨论过程中均一言不发,而且一直沉迷于电脑旁,是未曾有积极聆听与会者的内容及意见所造成的误解吧!?另外关于“基础条目”的提升等,现在已有香港维基人积极发起中──Wikipedia:专题/基础条目,如有任何人士对于该计划有实际的支持及行动,相信才是对中文维基百科有益的事吧。—LokiTalk 2008年4月16日 (三) 03:12 (UTC)[回复]

WS227, 我觉得你不用太自责, 俗话说 学无前后,达者之先; 我觉得你能看得清维基发展的方向, 比一些自称学历高, 经验老的一群识见识更广,更好。维基的宗旨是向全民分享, 并不是局限于地方文化. 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 再搞得更多这样什么香港条目协作计划, 只会令zh-wiki 变为香港风物志(毕竟, 这对旅发局有用的, 我代旅发局多谢你地...Orz)...大家应看清楚。 奉劝某些人积下口德,人地唔讲野,唔代表人地冇听你讲乜野,其实只系俾面你地先至唔出声;,人地尊重你,你难道不懂礼尚往来吗?--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05:18 (UTC)[回复]

  • 回应一下拉登的意见,避免其他香港维基人对事情有所误解。香港条目协作计划是本人的草拟,并没有实质推动及发起香港维基人参加,对上一次编辑该页面已经是07年12月的事了。现时香港维基人布告板内正试行的计划WT:HK#香港协作小组计划提案并没有限制香港条目这个规定,而只是希望推动一个协作的平台,鼓励香港维基人可共同合作,并使个别专案得以扩充。学你一句,学无中西,也是达者之先,撰写香港相关条目无须避嫌,只要具有百科性的一样有值得收录的价值。—LokiTalk 2008年4月16日 (三) 06:12 (UTC)[回复]
    • 回应Loki兄与仲尼兄的意见,想必两位的意见都是为了维基百科的条目质素有所提升,维基百科的核心价值是知识共享,知识没有地域之分,自然条目亦没有所谓地方之别,显然而见,每个条目都有提升质素的平等机会与价值,不必互相排斥。重点是如何提升条目,而不是将维基百科的条目二分为所谓地方条目跟基本条目。再说,就是因为大家都看到很多香港条目不具备应有的条目水准,才会提出计划改善,重点也是提升条目质素。既然大家都是以提升维基条目水准为目的,何不鼓励大家在聚会不吝发表意见,沉默是"以礼相待"还是"话不投机"也许见仁见智,不过既然大家出席聚会,浪费了面对面的直接讨论与交流机会,实属可惜。奉劝各位维基编者以键盘写条目,并非抱怨跟笔战,一起合作提升条目质素,才是正确的方向。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06:54 (UTC)[回复]
  • 看完了上面的讨论,感觉大家还是集中在上次的春聚,到那边的聚会讨论页留言会比较好(大家用词也小心一点比较好,避免引起误会。)。目前大家似乎没有具体说出下次应讨论那些话题/议题啊!暂时下次的话题/议题有:
    1. 国家类条目(指各国的主条目?!还是指其他国家的内容?)
    2. 基础条目(其他语言有却未被翻译的基础条目)
    3. 还有费勒姆提出的?!
  • 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16日 (三) 10:23 (UTC)[回复]

承恶龙4月11日的建议,比较认同较长时间的小组讨论。--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4月16日 (三) 10:53 (UTC)[回复]

  • 感谢各位对春聚的意见,维基百科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不否定香港条目有其重要性,但我们不应只集中在香港条目方面,有些香港条目是值得写的,这些当然值得留意,不过国际性的条目以及基本条目更不能忽略,我也知道各人擅长和有兴趣的领域不同,有些人集中写香港条目,有些却对其他条目有兴趣,甚至有些人是专攻一些较为少人写的条目,所以聚会时就更应尽可能顾及不同维基人的需要,尤其是季聚这种大聚会,讨论的话题更要广泛,如果怕时间不够,可以把一些香港条目留待较小的聚会或私下讨论,又或者平日在skype的香港维基人讨论室讨论,在季聚时尽量令讨论多元化--Ws227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4:17 (UTC)[回复]
  • 维基百科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包含人类所有知识领域的百科全书。百科全书应该以知识为本位,既专又博,以平实精准的文字向读者介绍有关知识。维基百科用户(不是编辑者)年龄层面非常大,需求也是多方面。当前内容出现的问题主要在:
    1. 基础条目内容不足
    2. 专业条目质量都不足
    3. 整体内容比重失去平衡

大家明白编辑时间有限,过分集中香港条目,换来就是忽略其他地方的条目。另一方面,大家都明白兴趣是编辑的动力。可是过分以兴趣为主导,一些本来很重要的条目可能往往被忽略。大家要知道做该做的事情。—小为 (留言) 2008年4月17日 (四) 06:22 (UTC)[回复]

讨论HoiNapBakTsyn平日先到先得的讲法是否合适。一味懒大陆,用晒大陆译名。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年纪小的维基人

[编辑]

可能大部分参与维基的维基人年纪尚幼,或许尚未成年(包括小弟,不信可看我的用户页);
本人建议可先在港铁站集合,然后大伙前往聚会地点。而地点方面或可稍作更改,不考虑于大学的范围内举行,以方便该等维基人。未知大家有何意见?—谈天说地一乐也 (交流) 贡献? 我的家 2008年4月6日 (日) 15:25 (UTC)[回复]

再者,如果该等维基人不知如何跟父母交代该段时间的去向,亦是对参与聚会的一大阻拦。是否此此可考虑配备“家长通知书”,列明时间、地点,及聚会内容(很难提及人物吧…),一并列出,让该等维基人打印或电邮予其父母,以供参考。—谈天说地一乐也 (交流) 贡献? 我的家 2008年4月6日 (日) 15:32 (UTC)[回复]

这似乎是另一个问题,我把这个讨论分开。个人认为有需要“家长通知书”的话可以个别要求,甚至在家长陪同下出席活动(不过有家长通知书父母就已经放心?!可不是担保书啊~)。而上一次的聚会就有一位十岁的维基人在父亲带同下出席活动。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6日 (日) 17:24 (UTC)[回复]
User:H12345679hk的意见很好,不过港铁站人流甚多,而且非收费区不设坐椅,而且港铁职员有权没收我们张贴或展示的维基标志,恐怕维基人在港铁站难以相认,故不是集合的理想地点。其次就是未成年维基人的出席问题,发出家长通知书在实际上缺乏权力依源。一般而言,我认为未成年的维基人,尤其是中学生的维基人,有责任与父母进行沟通。而小学生的维基人,宜得到父母陪同或接送,较为妥当。当然,打印聚会页面作为参考,我相信这是不少维基人出席聚会前可能的习惯吧。
最后,由于大学校园没有限制中、小学生进入,在大学范围举行聚会对该类维基人实在并没有造成不便。大学校园的无线上网及容纳数十人的教室等设施,有利维基人就百科内容进行讨论,未知这样能否解决你的疑虑?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17:37 (UTC)[回复]
这其实主要跟安排有点关系,上次春聚只发了集合地点(相信有不少人会误会是聚会地点),诚然若果不熟识理工大学的话,上次的集合地点的确有一点点难到,我个人也倾向将集合地点定于较易到达的地点(例如港铁站大堂),等候约15分钟时间,然后再到聚会地点,而聚会页面同时点出集合地点和聚会地点,让维基人可以因应需要自由选择到那一个(需要稍后时间到达的人可致电联络人再作安排,春聚的联络人安排个得不太妥善,但个人认为设立联络人这个安排仍是可取的)。如是者聚会地点在不易找到的地方也没太大问题。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7:33 (UTC)[回复]
对了,想问一下为什么不直接让父母看聚会的讨论页?!Stewart~恶龙 2008年4月6日 (日) 18:24 (UTC)[回复]
我认为在港铁站集合的建议不错,但毋须强制执行,即一批人由港铁站前往,一批人直接到场地,任君选择。我觉得到大学没什么问题呢。“家长通知书”可以由计划版面取代。
关于是否未成年维基人是否须家长陪同的问题,我认为可采下列措施:(可作调整)小四或以下必须由成年人(不限父母,因如何证明是父母呢?下同)陪同;小五至中三可单独前往,但必须在聚会开始、结束或有需要时与任何成年人作电话联络,由与会维基人作见证,并可以要求与该成年人谈话。中四或以上,自由前往。此方案并不阻止维基人的出席权利,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7日 (一) 08:00 (UTC)[回复]
我认为不需要设限制,年纪比较小的维基人可以自己询问父母的意见是否出席聚会,是否需要父母前往应由他们讨论,当然如果有年龄较小的维基人参与的话,我们在用词时可以使用浅易的词语。—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4月7日 (一) 10:43 (UTC)[回复]
想不到大家的效率那么高,一夜之间多了那么多的意见;在此向各位热烈的回复致谢。
明白各位对本人意见所指出的难处,且执行上或许亦有困难。不过,如果有维基人愿意的话,可能可以在电邮方面提供自己的手电号码,以致电认人代替展示旗帜(或其他标识)。
其实“家长通知书”只是一个暂时的名称,而且功用也只是用以知会小维基人(姑且先用这称呼吧)的家长,且只须付上有限度的法律责任(毕竟小维基人也有决定权是否到来)。
小弟的看法,不知大家有什么看法?—谈天说地一乐也 (交流) 贡献? 我的家 2008年4月7日 (一) 14:52 (UTC)[回复]
集合时以致电(联络人)认人代替展示旗帜是可取的做法,倒是如何安排发布联络人的联络方法比较伤脑筋(上次春聚以用户页留电话号码的方式不太周详…)。至于“家长通知书”则涉及不少法律问题,出席聚会的其他成年维基人,或者有份参与举办夏聚的维基人既不必然负有法人身份,也没有必然义务要负上相关的法律责任,目前也没有一个相关的对口机构可以负责/有必然义务负责作为发“家长通知书”的代表(即使是香港维基媒体协会亦然),“家长通知书”是很好的提议,只是暂时看不到发“家长通知书”可以如何处理。个人认为小维基人是否可以参与聚会,还是需要留意:1. 家长/监护人需要得知(这直接让家长/监护人看聚会的讨论页便可以);2. 未成年(18岁以下)的小维基人需要取得家长/监护人同意才能出席(这还得建立于小维基人与家长/监护人之间的信任);3. 小维基人出席时的交通、接送安排(家长/监护人可以接送甚至是参与当然是最好,User:笔侠在下方提议由同区的年长维基人带年幼的前往也是拆衷方法之一…)。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7:33 (UTC)[回复]
其实可以由同区的年长维基人带年幼的前往--全心为维基百科的香港人笔侠(bI Xia) (留言) 2008年4月8日 (二) 12:15 (UTC)[回复]
最怕是小维基人在未征得家长同意下自行前往呀!所以我们要确保得到家长同意,否则家长投诉报官起来,责任谁来背?(但又是一个问题- 如何肯定某某人真的是家长?)家长不得闲的话,相信有成年维基人愿意陪同的。(至少我愿意,可我得16岁呢)我们最好趁夏聚讨论一个最佳方案,以后成为香港维基人聚会的标准。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9日 (三) 07:15 (UTC)[回复]
我建议日后举办活动时可以主动联络家长(如果维基人有需要的话),如果真的需要隐瞒的话,可联络活动主办人,例如在两星期或三星期之前通知,了解活动的详情,应该大多数的家臣会愿意让儿女参加。—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费勒姆对话贡献)于2008年4月9日 (三) 16:35加入。
个别维基人主动联络家长/监护人安排接送做法值得鼓励,但最好还是不要鼓励任何隐瞒的行为比较好。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7:33 (UTC)[回复]
家长许可书又无法律效用...如果天掉下来谁负责?(讲笑咋)讲翻正题,你可以肯定他是F4不是F3?我够可以自称F4啦(噢,我太细粒)或者另一个方案,用skype?(比MSN好)咁净系参与对话。

BY目前就读小六的hsk0114‧不能编‧May God bless you! 2008年4月29日 (二) 13:58 (UTC)[回复]

小朋友们有需要便找同区较年长的维基人带去。( ✓ )同意笔兄说法。{{Azurino}}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11:45 (UTC)[回复]
  • 首先要说明就是,在港铁或九铁车站理论上是不可以这样娶集等候。
  • 第二...虽然年小的维基人是不足十八岁,未得家长同意,他们是不可以随便地前去一些场所。但是如果家长报警的话,我们作为维基人的并没有强逼这些不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出席娶会,而且这些不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也清楚他们的外出是需要知会家长。如果家长因为不见了他们的孩子报警的话,反而会是家长疏忽照顾儿童,所以责任不在我们方。要是真的有这样的程况发生,我们要做的只是配合警方行动。
  • 至于家长书方面,不要说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家长在上面已书面签署同意他们的孩子参与我们的活动,要是家长采取任何的行动,我们都可以出示有关的证明。
  • 由年纪较大的维基人带同前往场地,小的就不太赞成,因为这样在法律上极有可能构成拐带或者抵触相关条文(香港法例第213章第26条)。若然家长要报警的话,带同他们的维基人是需要负上法律责任的。
  • 第五,小的不希望我们设要求小学多少年级就要怎样怎样,小学多少年级就要怎样怎样。好像硬性设下去聚会的门限,有违我们五大支柱的开放原则。而且要求成年人听电话方向不太可靠,因为家长不知道所谓的成年人是谁;再者一个十多岁变了声线的少年都可以在电话自称是成年人,这方面适宜再讨论。
  • 第六,年纪小的维基人(例如十岁的)就由家长带同的就没有问题,但是十二三四岁的维基人,你们已是中学生了;也是未来社会的栋梁。我们大慨不是在沙头角、落马州等地聚会(笑).....前往聚会的(例如 :大学)场地应该不太难吧。而且我们的聚会只是数小时,一般来说家长应该会给你们外出的(我想)。如果家长们真的不放心的话,大慨可以带同他们快升中学/中学的子女到来聚会,这也是他们的权利。(希望没有高中的,还闹住要家长凑嚟)—MM21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3:53 (UTC)—MM21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4:15 (UTC)[回复]
有时不是中学生闹着要家长来,是他们很不想家长来,家长却怎样也要跟着来(过来人心声)--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4:24 (UTC)[回复]
家长要来我们都应该要欢迎,或者家长也有兴趣了解什么是维基百科,是向外推广和令人认识我们这个自由知识媒体的正面机会。—MM21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4:56 (UTC)[回复]
现在香港社群的年龄层比较低(当然后生可畏的也大有人在),活跃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如果未成年维基人和家长来,说不定家长也有兴趣编辑,之后再推广给自己的朋友,这样就有更多不同年龄、不同阶层参与维基百科了--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5:12 (UTC)[回复]
我冇问题。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7月12日之活动讨论

[编辑]
较早前讨论

聚会详情

[编辑]
  • 日期:2008年7月12日 (六)
  • 时间:下午三时三十分时至六时
  • 地点:香港湾仔轩尼诗道4-6号先施保险大厦地下Pacific Coffee Company轩尼诗道店地图
  • 注:现被提议与香港维基媒体协会一周年纪念活动一同举办(请参见较早前讨论一段的内容)

报名

[编辑]

意见

[编辑]
  • 大家认为有任何建议或可改善的地方,请提出及增润。—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3日 (四) 19:55 (UTC)[回复]
    • 确定要将夏聚也捆绑合并在一起?对于之前几个月的讨论感到可惜,我还是希望夏聚和这个活动可以分开举行。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4日 (五) 03:23 (UTC)[回复]
      • 捆绑?维基人应不太懂绳结啊(笑)。夏天已过了一半,但夏聚的筹备郤没有进展,现既已有合适的场地,为何遍不让维基人出来消消暑气呢。恶龙兄会不会是假定恶意了?—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4日 (五) 08:07 (UTC)[回复]
        • “捆绑”是一个中性的词,请勿误会,如果说是恶意,我会用“骑劫”一词。假若看到聚会的讨论没进展,应该提个方案给大家讨论,这会比较合适,也符合之前争议所说的公平、公开。至于12/7那天下午的聚会,我由此到终都没有反对过,甚至有鼓励过其他维基人出席,只是不想跟社群的聚会活动混和在一起举办。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6日 (日) 09:35 (UTC)[回复]
  • 那么较早前讨论的结果呢?现时出来的内容都与之前的讨论无关。—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6日 (日) 01:12 (UTC)[回复]
  • 首先,请以轻松点的态度出发,我们大家在这页面是谈举办聚会的事宜,本是一桩闲事,何必用到“捆绑”、“骑劫”或“违规”等苛责性字眼呢?无论是谁,举办活动及聚会,都是想联系社群,探讨及推广维基媒体,但为何会像罪犯般,被指责成犯了过错一样?你可以办聚会,我可以办聚会,每个维基人也可办聚会。事实上,WMHK是维基人的,聚会的主角当然也是一众维基人。WMHK办聚会只是抛砖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见。如果夏聚之后有维基人认为未到位的话,不妨试试亲身再办另一次聚会,可能会比传统形式的聚会更具创意。—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6日 (日) 15:29 (UTC)[回复]
    • 合并举办、时间、地点三样东西,有社群共识吗?合并举办,有咨询过吗?本聚会的时间地点都不佳,我无法出席啊。YunHuBuXi 2008年7月6日 (日) 15:53 (UTC)[回复]
    • 我不太清楚一周年纪念活动跟夏聚合办或分开的效处和利弊,因为我对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所知甚至少。另外,假如二者合办利多于弊,我也对突然定下夏聚的时间和地点感到奇怪和突兀(讨论好像是还未结束吧?),筹办人可以说一下从讨论夏聚事宜变成定案之间的过程?谢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15:54 (UTC)[回复]
    • 如果认为有冒犯性,我收回捆绑一词。临理会办活动一事我是支持和理解的,然而,社群也希望有可以参与讨论过程的聚会。同时亦请尊重之前夏聚的页面的讨论,不希望一下子被抹去。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6日 (日) 16:12 (UTC)[回复]
    • 我想谁办活动都是为了“联系社群,探讨及推广维基媒体”,但是大家的共识是要经过讨论跟表决,这是维基的议事程序。过去有维基人也是抱着这样目的去办聚会,就是因为没有经过讨论及表决,而受到不少批评(包括来自WMHK的干部)。过去批评别人的人,是否都应该以同样的标准看待自我的行为,而不是因为WMHK的牌子就忽略了这些规矩,这不是闲事,而是表现了协会对于既有程序的不尊重与傲慢;这亦不是苛责,因为WMHK是目前代表香港维基人的惟一组织,连个别的维基人都要遵守的原则,没有可能说协会因为种种理由就不必遵循,事实就是这样。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0:20 (UTC)[回复]
    • 我认为是大家也应该公开讨论,而不是刻意收藏起来。因为自讨论以来时间及地点都没有定下来,我不知道12日的讨论及共识是如何来的,能不能请有关人士说明一下。—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7日 (一) 08:43 (UTC)[回复]
      • 本会根本没有计划将这次活动和本会一周年活动一起举办。--W.F. Siu(有话跟我说?) 2008年7月7日 (一) 09:03 (UTC)[回复]
        • “本会”的意思是这次活动由你们承办吗?可否解释清楚?!到底那个协同效应还存不存在?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7日 (一) 11:51 (UTC)[回复]
        • 真的非常抱歉,但W.F. Siu兄你的发言令我更无所适从了:
          Pedist兄的发言:

你可以办聚会,我可以办聚会,每个维基人也可办聚会。事实上,WMHK是维基人的,聚会的主角当然也是一众维基人。WMHK办聚会只是抛砖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见。

W.F. Siu兄的发言:

本会根本没有计划将这次活动和本会一周年活动一起举办。

请问有谁可以明确的告诉香港维基人,这次的聚会现在有没有主办人?—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13:40 (UTC)[回复]
  • 我作为理事,在会议中,只听过协会在7月12日只是举行研讨会,并没有听过讨论过什么合并举办的问题。我根本不明白搞个研讨会都能被某些人士声称为“协会带头违规”,我觉得这指称疑似构成诽谤。--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8日 (二) 14:52 (UTC)[回复]
    • 首先要清楚一点,合并举办的建议是协会临时理事会主席(User:Pedist)提出,而主席于2008年7月6日的留言亦指出拟于7月12日(即香港维基媒体协会一周年纪念活动当天)进行夏聚的主办者是“WMHK”,更指“WMHK办聚会只是抛砖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见。”。这次聚会的讨论时间仓率,合并活动亦没有透过公开表决作成而引起争议,故此争议并不在举办研讨会本身,而是合并举办夏聚的过程缺乏讨论与表决,予人“霸王硬上弓”的印象。基于临理会主席对外代表临理会,而临理会是香港维基媒体协会的决策及行政机构,临理会主席及其团队的言行都必然影响协会的形象。至于主席没有在会议提出合并夏聚的讨论,我作为维基人仅能表示遗憾,希望临理会可以“查找不足”,顺祝研讨会举办成功圆满。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0:38 (UTC)[回复]
  • 无事常相见,我是一个喜聚不喜散的人,因此如无意外或其他要事我定必出席此次聚会,不论何时何地。大家同于维基百科共事,亦算为缘分,有心一聚的何须各执对聚会程序地点等枝节问题的不同看法?我深信事前对举行聚会的详细讨论以至聚会本身,不仅仅是一个场合或机遇促使大家各抒己见,更能令我们有机会了解彼此的看法,乃至对香港维基社群未来方向上能够求同存异,在决定事务时互相交流砥砺。珍惜香港维基,一个思想自由的社会中一个编辑自由的平台让我们聚首一堂。我知我讲出此番说话之后,一定有人觉得我在讲废话,但我实在想说聚会的核心不在细节上孰对孰错,而在大家有没有心抽空一聚,共同商讨问题。谨希望各人就现有方案发表意见,或提出非现行方案让各人自由选择,并祝是次聚会圆满举行,香港维基社群发展更见进步。司文败类 (留言) 2008年7月8日 (二) 16:44 (UTC)[回复]
  • 从讨论中,都没有人提出反对研讨会或聚会的意见,办聚会是好事,我不会阻止其他人举办活动。不过有关人士一定要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在7月12日举办聚会,到底这个共识在何时决定?到底这个聚会讨论已经决定了没有?夏聚由谁办?看起来都非常模糊,令到有意参加聚会的人士都搞得不楚,希望各位可以在这次讨论作出一个决定。—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9日 (三) 00:56 (UTC)[回复]

澄清

[编辑]

就近日一众对2008香港夏聚的日期有不同声音及意见,但当中不少带有误解,因此特以点列形式,对事件作以下澄清:

  1. 我在维基百科上的用户名是User:Pedist,虽然,我亦是WMHK的会长,但我以用户名User:Pedist在维基百科上的所有编辑修改发言,只代表个人,并不以是WMHK的名义作出的
  2. WMHK只计划于2008年7月12日举办一研讨会,而从未有任何举办2008香港夏聚的计划。同时,WMHK举办的研讨会,所订定的日期、时间及地点是由其临理会决议的。
  3. 我建议在7月12日举办夏聚,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1. 夏天已过了大半(7月12日距离今年立秋已剩下不足一个月),但夏聚的筹备郤没有进展,因此尝试提出一方案,以免夏聚无疾而终
    2. 适逄7月12日有WMHK举办的研讨会,因此预计如在当日同时举办夏聚,成事的话应能吸引到很多维基人出席
  4. 我从未指出或向外宣布,夏聚必定要在7月12日的WMHK研讨会后合并举办。相反,夏聚的讨论页更一直加上{{indiscussion|8}},表示‘“聚会/2008香港夏聚”正在进行讨论,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欢迎您提出’,同时,我亦曾发言说‘大家认为有任何建议或可改善的地方,请提出及增润。’这表明夏聚仍一直在讨论当中,从未定死。
  5. 有意见指我曾发言说‘WMHK办聚会只是抛砖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见’,但那只是表述WMHK办聚会或活动时所一贯的目标,并不是指‘WMHK办夏聚只是抛砖引玉’

最后,如因我先前的提议以引起四方的误会,我在此先向大家作个揖。不过,社群亦因这小小误会,建立出以沟通解决问题的良好气氛,吸引到举办社群活动的注意力。日后继续保持以善意去理解,避免用“捆绑”、“骑劫”等挑动情绪性的字眼,那才是维基社群所需要的风度。—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10日 (四) 16:28 (UTC)[回复]

你在7月3日以个人名义建议夏聚在7月12日举办,只有9日时间予香港维基人准备,相信有不少人早已有约,来不及推掉。不论是与WMHK合办,还是分开日子办,时间也太赶了吧…YunHuBuXi 2008年7月9日 (三) 10:49 (UTC)[回复]
对于上述的“澄清”,我在此表示遗憾,失望的是User:Pedist只是在重复之前提及的论调,而并未对上面维基人的问题作出解释。一时又代表WMHK临理会回应,一时又以个人名义说词,这一点也极容易令人混淆。将夏聚页面的讨论一下子移到另一个页面存档又没有给出连结可否解释一下?对于是在“办聚会”还是“办夏聚”我也实在越看越胡涂,在夏聚的页面说只是在办聚会,哪这个还是不是夏聚?最后简单的一问,到底这里我们在讨论夏聚还是研讨会后的聚会?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9日 (三) 11:36 (UTC)[回复]
  • 按照常规,理应是经过了投票才发出邀请的,但今次是发出邀请在先,的确为程序疏忽。然而,会长在整个邀请过程中所用的措施及语调都显示他视这个想法为提议,而非决定,会长开始便表示提及‘大家认为有任何建议或可改善的地方,请提出及增润’,显示这个意愿绝非最终的提案。既然直至现在整个邀请过程都在搜集意见凝聚共识的阶段,归咎在凝聚共识的过程中未有先取得共识是矛盾的。我深信会长的提案令各位有异议纯粹是程序疏忽引致双方误解的问题,其本意仅为抛砖引玉引发讨论,早日为夏聚确立细节。会长个人和理事会整体皆为维基社群的一员,理应能够提出代表己方提出建议。另外覆恶龙兄,按我理解夏聚是聚会之一,并且暂议在研讨会后举行,故此使用研讨会后的聚会可代表夏聚。时间无多,请启动投票决定是否接纳会长的提案或其他人士的提案。司文败类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2:12 (UTC)[回复]
    • 先不提谁是谁非,或是有谁程序疏忽了。但假如Pedist兄真的有意在研讨会后来个聚会,建议在另一个页面提出;至于要办夏聚,剩下不到3天时间,似乎目前还没来得及讨论场地、议题就以到12/7之期,事情还是如我开始所述在大家未有共识下仓卒了一点。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9日 (三) 14:01 (UTC)[回复]
    • 首先,我感谢Pedist兄出来解释,至少消除了本人对夏聚主办人的疑虑。我建议Pedist兄下次面对询问的时候可以再详细一点说明。毕竟网络上只靠文字沟通,始终会有漏洞。
      另外,司文败类兄的意思我是明白的,但我也想指正一些事情:其实夏聚并未正式发出过任何邀请,WMHK临理会的人士连日来努力宣传的只是研讨会,没有宣传过夏聚(研讨会的邀请模板也没有夏聚连结)。而这也是一些人担心协同效应是否存在的原因之一。
      因为这不必要的误解,令讨论耽误了一些时间,我想现在是时候返回正题继续讨论了。不过,虽然时间无多,但我不太赞成司文败类提出,以投票进行表决的建议。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讨论者达成共识才是真正的目标。故我希望各位继续讨论是否在7月12日的研讨会后举办夏聚,或提出其他可行方案。—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4:15 (UTC)[回复]
    • 我亦感谢Pedist君出来澄清一些概念(如“研讨会”与“夏聚”之别)。经过这次讨论,我想大家继续就聚会(或日后其他事宜)表达意见时能保持有礼、理性和冷静的话,这定必有助香港维基社群的健康发展!
      回正题,既然目前筹备时间不多的话,我认为大家不妨慎重考虑一下放弃在7月12日举办夏聚的可能性。欢迎各位指教,谢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4:42 (UTC)[回复]
  • 如果大家有啥比7月12日好的建议,不妨提出吧--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0:19 (UTC)[回复]
  • 覆Altt311:既然根本没有出过邀请,就更不会有任何程序上的疏漏,行文有误是我的疏忽;而我建议以投票进行表决,目的是尽速作出决定,要是当初能让各人明确表示立场,便没有一拖再拖的问题发生,"时间仓促"便成不了不支持夏聚在十二日举办的理由,而且投票方案一经抛出,如大多数朋友皆对聚会有所疑虑,各质询者更有责任提出自己的方案,以令夏聚在七八月份的时间筹备周详。我认为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而是民主实践场,讨论者需要表达自己立场才可达成共识,我自己从不认为投票表达取向是不能达成真正共识的,相反投票更能显示哪一方案会为大多数接受。司文败类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1:51 (UTC)[回复]

未能出席,预祝成功

[编辑]


712会后有感

[编辑]

7月12日已过,本人出席了当日下午三时三十分至六时的聚会,想在这里说说自己对当日聚会的看法。

按照本页所示,夏聚是仍在处于讨论阶段,而有维基人亦继续就夏聚发言,那么7月12日所举行的是否属于夏聚呢?

如果答案是“是”的话,我对7月12日举行的夏聚有以下感想,由于这次是我第二次参与社群的活动,所以部分感想是根据春聚的安排而比较的。

觉得不错的地方

  • 是次聚会有几位维基人是在上次春聚中认识的,能够再次见面,这是教人高兴的事。
  • 另外,今次又认识到一些新面孔,各维基人所擅长的范畴都不同,讨论的题目都是颇多元化的。
  • 绝大部分时间的讨论都很热烈,不比春聚逊色!

可以改善的地方

  • 自我介绍:春聚开首有一个自我介绍的环节,虽然只是短短两三句,但我觉得这样可让大家彼此认识(如:什么时候加入维基;通常编辑什么类型的条目等等),同时亦可建立友善的讨论气氛;而重要的是,大家花时间和心血筹备一个聚会,如果只是认识了坐在身边的两三位维基人,那么就白费了出来见面的机会了。希望下次聚会的发起人可以负责带领与会者自我介绍。
  • 联络组织:上次春聚的发起人是Ws227,负责联络的是Mahoumatic。在今次的聚会中并无维基人于页内公告联络方法及会议流程(本人是透过Skype黑武士仲尼君联络的),我认为在本页列出发起人或联络人的联络方法一方面能方便联络(于聚会出现突发情况时最为重要),另一方面亦可吸引更多维基人出席。
  • 议题安排:这次的聚会并无任何特别的议题,大家只是随意的闲谈,我同意不一定要把议题规限下来,因为不是所有人对每个议题都感兴趣的,但是我会觉得“议题+闲聊”的形式会比只是闲聊好,这亦是大家需要在每次聚会前好好准备和参与讨论的原因,与此同时,当中两者的比例其实亦可透过会前讨论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就能使聚会的讨论更有系统。

如果答案是“不是”的话,以上“可以改善的地方”一段所提出来的当然不成立,但是问题就会变成:各位于7月12日参与的,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聚会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7:47 (UTC)[回复]

继续讨论 讨论

[编辑]

现在这样仓促及混乱的局面,投票夏聚的去留来有啥意义?其实根本系一件好无谓的事。

我觉得,依加时间咁急;聚会,有心去的,一定会出现; 冇心的,怎样叫也不会出席...

既然之前的讨论那样胡闹,倒不如还原基本步,大家齐齐为聚会的事项慢慢再议论一番,一齐为协会任何一处细节仲好过啦~

现在, 不如再开番之前的讨论,再倾下如何“处理年纪小的维基人”、及聚会的“议题/话题”吧!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9:53 (UTC)[回复]

以下各项,大家可以详细再讨论,力臻完善,继续带动生活!

夏聚活动详情

[编辑]
◇日期 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
◆集合时间 上午11时半
◇集合地点 香港理工大学邵逸夫楼G/F学生膳堂(即旧Canteen)内,靠泳池的座位^
活动流程:
  • 1130 开始集合 + 午饭时间(理大饭堂,有需要者)
  • 1230 夏聚开始
  • 约1515 前往书展
  • 约1600 书展活动↑
  • 约1830 小聚时间(迟来的或是逛完书展的维基人均可参与)
  • 约1930 晚饭时间(看大家逛书展的情况再定)

注意事项:
  • ^ 集合地点参考地图中的标示VA位置。
  • ↑ 建议有意出席书展者预先购买书展门票,可在指定的7-11便利店、OK便利店及快达票等地方预购(详情)。
  • 其他细节包括讨论议题、形式,以及晚饭地点等尚在斟酌中,欢迎大家继续参与讨论!

活动报名

[编辑]

聚会时段

[编辑]
  1. 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5:40 (UTC)[回复]
  2. --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27 (UTC)[回复]
  3. --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8 (UTC)[回复]
  4.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25 (UTC)[回复]
  5. 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21日 (一) 15:07 (UTC)[回复]
  6. 可能一时半才赶到lauyula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30 (UTC+8)
  7. 可能出席,因本人须最迟于二时赶到喇沙书院L1c2h3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1:43 (UTC+8)
  8. 可能出席 Hasee25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08:02 (UTC)[回复]
  9. 请问被封禁了的本人能出席吗?找个管理员把我给解封了吧!(—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笔侠对话贡献)加入。
  10. 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秘银支队.刘参阳修缮兵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8年7月24日 (四) 14:05 (UTC)[回复]
  11. 虽然忙,但仍可出席。—小为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6:35 (UTC)[回复]
  12. 首次有机会出席,长居海外,希望不要迷路罚抄(罚抄会馆) 2008年7月25日 (五) 06:30 (UTC)[回复]
  13. 我可能要早退(要参加"在数码环境中加强保护版权的公众咨询论坛 - 第二场")--烂Gag大帝(skjackey_tse) 国会 政绩 直谏 2008年7月25日 (五) 11:04 (UTC)[回复]
  14. 钢琴小子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1:50 (UTC)[回复]

书展活动时段

[编辑]
  1. 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5:40 (UTC)[回复]
  2. --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27 (UTC)[回复]
  3. --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8 (UTC)[回复]
  4.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25 (UTC)[回复]
  5. 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21日 (一) 15:07 (UTC)[回复]
  6. lauyula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50 (UTC+8)
  7. 可能出席 Hasee25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08:03 (UTC)[回复]
  8. 只要可以买到书展门票就行。-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秘银支队.刘参阳修缮兵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8年7月24日 (四) 14:05 (UTC)[回复]
  9. 今日先去买张飞先。--罚抄(罚抄会馆) 2008年7月25日 (五) 06:33 (UTC)[回复]
  10. 我可能要早退(要参加"在数码环境中加强保护版权的公众咨询论坛 - 第二场")--烂Gag大帝(skjackey_tse) 国会 政绩 直谏 2008年7月25日 (五) 11:04 (UTC)[回复]
  11. 需购买门票。钢琴小子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1:50 (UTC)[回复]

晚饭时段

[编辑]
  1. 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5:40 (UTC)[回复]
  2. --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27 (UTC)[回复]
  3. --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8 (UTC)[回复]
  4. 最近工作时间不稳,未必能够一起吃饭。—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21日 (一) 15:07 (UTC)[回复]
  5. 当天有工作在身,晚上找大家聚聚应无问题。“书展活动时段”要看看情况。─clioherodotus对话)2008年7月22日(二)03:36 (UTC)
  6. 要赶功课,相信最多只能出席晚饭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04:08 (UTC)[回复]
  7. 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秘银支队.刘参阳修缮兵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8年7月24日 (四) 14:05 (UTC)[回复]
  8. --罚抄(罚抄会馆) 2008年7月25日 (五) 06:36 (UTC)[回复]
  9. 我一定到(参加完"在数码环境中加强保护版权的公众咨询论坛 - 第二场")--烂Gag大帝(skjackey_tse) 国会 政绩 直谏 2008年7月25日 (五) 11:04 (UTC)[回复]

未能出席

[编辑]
  1. 星期六虽会在书展,但应该抽不了身出席,抱歉。有缘的在书展会见到吧...XD—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7月21日 (一) 16:29 (UTC)[回复]
  2. 周日去加国,没空。想同吹水 2008年7月21日 (一) 16:44 (UTC)[回复]
  3. 翌日为上课天,再加上集会地点太远了,所以来不了。--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7月22日 (二) 09:35 (UTC)[回复]
  4. 安排伧促,只有40小时,连两日都不够的时间便讨论聚会,但系连skype 的香港人 chatroom 一句都冇提过,何来广泛讨论?!仲有,有维基人去左wikimania,不能及时收到香港的消息,试问有何机会可以使各社群人士讨论? 如果我早点知道聚会的事,我可能会抽时间出席,但系你地出左通知前已经有约,冇计,去唔到。--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2:07 (UTC)[回复]
    真可惜啊,不过在skype上通知是必然惯例吗?!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2日 (二) 13:23 (UTC)[回复]
    纵不是绝对的惯例,可是,提出聚会者有责任要令最多的人知道聚会的提议及参与讨论,这才能收集思广益的效果。--黑武士仲尼 (留言)
  5. 当天有其他事要办,加上安排伧促,未能调配时间!--W.F. Siu(有话跟我说?) 2008年7月22日 (二) 12:10 (UTC)[回复]
  6. 当日己有约会,无法抽身出席,抱歉。--Eartheater(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22:44 (UTC+8)
  7. 身心俱累,需要休息。--Wrightbus ~威巴~ (客戸服务) 2008年7月22日 (二) 16:07 (UTC)[回复]
  8. 星期六会在书展,但应该抽不了身出席,我和我的林夕有个约会。司文败类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6:16 (UTC)[回复]
  9. 40小时,不够两天的“最后阶段”公开讨论决定四天后一个全港大聚,然后我这个维基蚂蚁在这个“聚会”前的110小时49分钟前收到个“邀请模板”,问心无法接受,万分遗憾,而且事实上未克调配时间,不如上述仁兄那般幸福,那般悠闲。希望这时间并不是为上述仁兄“度身订造”。--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7:10 (UTC)[回复]
  10. AL 将至,每天都是补课、补习,所以未能抽空出席。-小薯饼讨论页2008年7月22日 (二) 17:27 (UTC)[回复]
  11. 星期六有乐团练习需去,所以也出席不了这次活动.但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会将这个聚会弄得这么仓促才通知 我们可不是自由人,不像(或许)负责人般有大量空余时间可以即兴通知!我们有些人可早就 organise 好自己的 timetable 或是开工找饭食的!User:CX257Have a chat.) 2008年7月23日 17:25 (UTC)
  12. 本人在澳门呵。另外我会在8月16到25在香港。—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8:14 (UTC)[回复]
  13. 身处基维尔营地,未能出席!仁心文术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1:15 (UTC)[回复]
  14. 本人要补习,未克出席!Pete 2008年7月24日 (四) 09:30 (UTC)[回复]
  15. 本人未必能出席这聚会。而如果要到书展的话,也不用扎上聚会的名义上,这些活动是可以作私人方式进行,免得一些年纪小,且经济能力低、不愿洗费、或对书聚不感兴趣的维基人看见,而人却步,尤以年纪小的维基人更甚。下方不是一在讨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么?莫非,是想以这方法暂时阻止年纪小的维基人出席的“拖字决”;或是大家集思广益的最终办法──也是“斩脚趾避沙虫”的做法?要是这样子的话儿,下方的讨论就全无意义。—Βικέντιος×Vincent×瘟神×やくびょうがみ 2008年7月24日 (四) 07:35 (UTC)[回复]
  16. 星期六最忙!未能出席。-LN5806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0:01 (UTC)[回复]
  17. 抱歉,本人因要出席香港理工大学的一个重要系内研讨会,未能出席,预祝成功。—Karho.Yau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2:41 (UTC)[回复]

日期/时间

[编辑]
较早前讨论

印象中,秋分在8月7日,只要在此日前搞就乜都得。

hoho 你说的是哪一年的秋分先?--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11日 (五) 13:12 (UTC)[回复]
楼上的人兄,秋分是在9月23日,而立秋才是8月7日。我觉得在书展举办前(即7月23日)及书展至8月1日举办夏聚会较多人到,我想书展及8月后会较多人去旅行。──Tokyo Metro(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4:04 (UTC)[回复]
建议配合书展(7月23日至29日)或动漫电玩节(8月1日至5日)举行,让维基人可以分享参与上述两个活动的收获(不论是个人的,或者维基的)。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02:57 (UTC)[回复]
不错的提议,而前者会比较好,始终维基人的年龄、背景、爱好不一,书展相信可满足大家的五花八门的兴趣。如果是的话26、27日会是周末,可以迁就较多的维基人出席。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书展或动漫电玩节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周末相对上排队时间会比较长,这点要注意一下。—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18日 (五) 02:03 (UTC)[回复]
对于“聚会→书展→聚会”(或类似形式)的提议,必须考虑星期六、日进入书展场地需花不少时间排队,这样会延迟了书展后的聚会,而有意参与是次活动的维基人亦可能要预先购入场券。--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03:50 (UTC)[回复]

虽然咱们已在7月12日成功举行聚会,但我跟User:Wrightbus也想将我们在亚历山大港维基媒体国际会议上,就维基媒体的所见所闻及其在国际上最新的进展,跟大家分享。—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18日 (五) 12:13 (UTC)[回复]

不错的议题分享。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8日 (五) 23:51 (UTC)[回复]
我也赞同把这个提议列作聚会议题。如果有一些照片在聚会时给大家分享一下,那就更好了!期待着能于当日(再次)见到两位——上次只是打个招呼,没有机会和大家闲聊一下,真有点遗憾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4:04 (UTC)[回复]

星期六(26/7)还是星期日(27/7)举行?要去通知用户了。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8日 (五) 23:51 (UTC)[回复]

个人倾向星期日(27/7),星期六要上班--Ws227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0:57 (UTC)[回复]
星期六会好一点,因为会较少人,如果时间陷入分歧,可忽略我的意见。—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05:07 (UTC)[回复]
倾向星期六,星期日只能出席一半的活动。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08:47 (UTC)[回复]
7月26日及27日要上班。—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19日 (六) 08:20 (UTC)[回复]
星期六、日也要上班?可真辛苦啊……但如果不在周末举行,可大部分维基人也未能出席。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08:47 (UTC)[回复]
真可惜呢!又,我星期六或星期日都没问题。--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8:59 (UTC)[回复]
我两日也没有问题。—J.Wong 2008年7月19日 (六) 09:01 (UTC)[回复]
星期六下午四时后的应该可以出席,星期日全日都没问题,两天选择哪天没特别偏好…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9:05 (UTC)[回复]
26号吧……27号没有时间。--房客某R 前往雏田庄 2008年7月19日 (六) 12:11 (UTC)[回复]
星期六要返上班,星期日才能出席。—cychk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建议8月。—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19日 (六) 15:14 (UTC)[回复]

最好是星期六吧。--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15:23 (UTC)[回复]
是说八月其中一个星期六吗?--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16:25 (UTC)[回复]
那就不能跟书展的活动配合了。还是指8月会有另一次的聚会?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18:15 (UTC)[回复]
不如选择八月吧,26号好像太赶。--W.F. Siu(有话跟我说?) 2008年7月20日 (日) 03:28 (UTC)[回复]
如果是8月的话,有活动的好提议吗?—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20日 (日) 03:49 (UTC)[回复]
选这两天是因为有维基人对“聚会+书展”形式表示兴趣;此外,在之前的讨论中也有认为相比于7月,8月是一个较为次选的时间。当然,我觉得8月的话再来一次聚会没问题,大家也可以就8月聚会继续讨论的--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6:43 (UTC)[回复]
如果要决定这方案的话要快点拍板,否则又有人说“时间不足”。当然要在8月聚会我没有意见,这要看看大家的决定了。—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20日 (日) 07:45 (UTC)[回复]
八月我要去旅行啊!一定要七月啊!──Tokyo Metro(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9:26 (UTC)[回复]
星期六如无意外的话要上班,也不知能不能请假,下班也很晚了,星期日也可能要加班,早点决定就好--Ws227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5:57 (UTC)[回复]
综合以上意见,支持星期六者为多,因此夏聚定为7月26日举行吧--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6:45 (UTC)[回复]

依我所见,上述就时间的讨论百花齐放,我不并觉得这可以凭此把“夏聚定为7月26日举行”。--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6:16 (UTC)[回复]

虽然本人有投票,但请容本人根据上面列出共识。
六票支持二十六日举办,其支持率为六成六;三票支持二十七日举办,其支持率为三成三。
据此,二十六日举办确为共识。—J.Wong 2008年7月21日 (一) 18:40 (UTC)[回复]
请问投票在哪里?这种没有时间限制,没有清楚议题设定,没有公开说明是一个“投票”的几句意见表达,都叫“投票”,在下真是长见识了。--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9:19 (UTC)[回复]
可以说是公开讨论出来的结果。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23:44 (UTC)[回复]
小弟不才,君有何见解?—J.Wong 2008年7月22日 (二) 01:46 (UTC)[回复]
小弟不才,不见得一个40小时,不够两天的“最后阶段”公开讨论,就和我们讲这是共识,在下真是长见识了。--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5:38 (UTC)[回复]
雨君,您所言非无道理。诚讨论在如此仓卒下结束,所得共识的广泛代表性有限,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此讨论始终已经本人加上十位左右的维基人参与过,亦经此觅得一个较为主流的提议。在下愚见认为,讨论应多开放一个适当的时间,好让活跃于讨论的维基人也有时间参与讨论以增加讨论共识之认受性。未知雨君对在下愚见有何见解呢?小弟不才,还望提点提点。届时小弟定获益良多。—J.Wong 2008年7月22日 (二) 16:35 (UTC)[回复]
提点不敢当,感谢你的理解。无错,这次公开讨论是应该开放一个更长的时间,才能符合公平公开的原则。但不幸的是,这次讨论在时间不足的情况下,就被嘎然而止。我没法不提出我的质疑。--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7:22 (UTC)[回复]
虽然我没有参与之前的讨论,但也容许我说一些意见好吗?我见讨论中有不少都是倾向于7月26日/7月27日这两天举办聚会(至少这一种意见占了超过三分之二,有错请指教),而在这日期前一星期(7月20日)定案,并开始下一步的准备,我觉得很合理,否则不是又不够时间预备其他详情吗? 如果可以,讨论开放一个更长的时间固然好,但也要按其实际情况终止讨论并依据内容得出共识丫。冒昧发言,还望见谅。—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7月22日 (二) 18:53 (UTC)[回复]
敢问你有否考虑过宣传需要的时间?人家需要调度日程的时间啊?而且在所谓最后讨论阶段,我们未尽让最多人参与讨论的责任,例如有些常用工具未被善用作通知用途。--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9:17 (UTC)[回复]
我想这个情况应该已比春聚之前的2次聚会要好(12)。当然,大家应该更积极的去作宣传和讨论的预备工作,别让时间给延误,期待下一次的秋聚大家能同心协力。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2日 (二) 23:27 (UTC)[回复]
人望高处,水向低流;你喜欢随波逐流的,随你的便。--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1:52 (UTC)[回复]
没有办法,人家天天光在家中没有事做,哪来什么日程? —MM21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4:12 (UTC)[回复]

仲尼、MM21,不好反唇相讥。恶龙,你安排是次聚会和上次会长草拟的方案同样只在数天内促成,我并不明白你何以要质疑上次的聚会建议而另开一个,以令今年的夏聚要一分为二。希望以后阁下对聚会的预备方案会更加周详。司文败类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9:28 (UTC)[回复]

地点

[编辑]
较早前讨论

我建议返中国,因为京奥将近, 反到去更有气氛吧。

始终是香港维基人聚会,我觉得还是在香港办比较好,而且有些人不方便出境,另外也不是所有人对京奥有兴趣,如果是想去中国大陆办活动,建议以考察团形式办--Ws227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12:15 (UTC)[回复]
京奥和返大陆聚有何关联?-- ※ JeRRy ~ 雨雨  ※  2008年7月11日 (五) 13:19 (UTC)[回复]

吾建议于九龙或新界西举行夏聚比较好,支持九龙的原因详见较早前讨论一栏,而支持新界西的原因则是因为我住在这个区域,如在此举行夏聚的话会较方便,但我担心可能有港九维基人不支持后者。--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7月13日 (日) 05:22 (UTC)[回复]

我不支持新界西,因为离我的家(在南区)很远,若于九龙我建议彩虹观塘;若于港岛我建议湾仔中环上环北角香港仔。-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3日 (日) 12:25 (UTC)[回复]
楼上发言者,彩虹还是个举办夏聚的好地方,此地距离钻石山外祖母家不太远,我可先探望外祖母,后出席夏聚。其他的地方就不是太同意。—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7月15日 (二) 10:22 (UTC)[回复]
彩虹有什么地方建议?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回应恶龙兄,我想彩虹最大的是牛池湾文娱中心,有没有人能问一问?请尽快覆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15:31 (UTC)[回复]
牛池湾文娱中心?你指一起看节目还是在里面租场地?搞不通。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7日 (四) 05:26 (UTC)[回复]

偏向九龙、沙田、荃湾或港岛北也好,可以参看之前的讨论。不过最好是可提供电源的地方(以便长时间使用手提电脑)。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刚看上版,书展时在湾仔举行是很好的提议,湾仔有很多很好茶餐厅(因我经常去)──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15:41 (UTC)[回复]

茶餐厅很好,不过似乎容不下20多人(参考上次春聚),而且较繁忙的茶餐厅也较容易影响别人作生意,地方也较窄,比较难拿电脑出来。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7日 (四) 05:26 (UTC)[回复]
建议先在中午左右办3个小时的聚会,以讨论议题为主。因为上网便利及成本考量,可选择理大或港大校园进行(为免再次移动场地,可选择在餐厅先进行小组形式的议题讨论,再集合进行一次全体讨论。),各人其后移师香港书展,傍晚有兴趣再聚会的维基人,可以先集合再到修顿球场一带再作小型聚会。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6:04 (UTC)[回复]
意见同steven,建议先在理大作议题讨论,再乘隧道巴士104号前往会展,这可让参加者按兴趣自由加入/离开,而理大及会展相距只有三至四公里,要作转移也不太困难。如能集合多人前往参观展览,或能向主办者争取入场优惠。--TYC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10:25 (UTC)[回复]
地点还好,不过要争取入场优惠似乎有点难了。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7日 (四) 10:35 (UTC)[回复]
但我觉得港大较好,因不用浪费港岛维基人的车钱,由港大到湾仔码头只需HK$4.80(城巴40、40M线)。建议住九龙维基人可乘坐隧巴103线(HK$9.80)。──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17:33 (UTC)[回复]
港大也有考虑过,不过感觉地点较偏(毕竟还没有铁路连接,对于新界维基人来说较不方便),另外比较上不熟该处,Tokyo Metro能协助找房间和说明一下状况吗?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8日 (五) 23:45 (UTC)[回复]
嗯,反而觉得在港大举行不太好,对没有铁路的维基人可能要转车,聚会活动不一定全程跟着去,你可以因应自己的需求选择部分没动的内容参与。—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01:02 (UTC)[回复]
红隧坐 103 会死人的,倒不如在弥敦道乘搭 970 / 970X 线或在金鸡广场乘搭红色小巴,虽然车费较高,但较为可靠及方便。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19日 (六) 08:17 (UTC)[回复]
如果这样,我偏向支持在理工大学内办。至少新界的维基人假使不希望到港岛参与之后的活动也可出席。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08:45 (UTC)[回复]

本人建议在九龙区举行,因为九龙区的交通较方便,最好是在商场内的美食广进行,一来自由度较大,二来食物种类选择多,适合不同人士的口味。Kenwong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2:00 (UTC)[回复]

美食广场是可以考虑的,不过星期六、日比较难找到位子就是。此外,要串连上述活动也不容易。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09:04 (UTC)[回复]

在秋聚的计划页中,见到恶龙说:“如果说是东九龙或新界西,主要为荃湾、美孚、九龙湾、观塘等地。但我更关心的是场地问题,没有合适的讨论场地,很难容得下超过20人的聚会。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7日 (四) 12:37 (UTC)” 不过, 我严重怀疑, 夏聚不可以在新界西搞吗?只有秋聚才可以吗? 新界西可能系一个好选择呢!!--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6:07 (UTC)[回复]

当然不排除这些选择喇,不过要找适合的场地也不容易,加油!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3:40 (UTC)[回复]

场地

[编辑]

大家可以慢慢讲

如果是配合书展的话,可在湾仔、铜锣湾附近找一家楼上咖啡店进行夏聚(不过需要知道人数以预订场地)。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 虽然我仍然不知道在712到底出席了一个怎样的活动,但看见大家继续讨论,足见大家对维基社群聚会还是抱有期待的。我当然不反对“一夏两聚”(如果712算是其中一个的话),更对“书展+聚会”这个提议感兴趣。非常欢迎其他维基人就此发表意见,又或者提出其他的活动形式,总之愈详细愈好!--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16:50 (UTC)[回复]

上面提及到像春聚一样回到理工大学举行。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7日 (四) 12:38 (UTC)[回复]

另外亦有香港大学的提议。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8日 (五) 23:53 (UTC)[回复]

请大家也提议晚饭的地点,尽量在湾仔或铜锣湾一带的。快餐店?!楼上咖啡店?!餐厅?!酒家?!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00:21 (UTC)[回复]

晚饭偏向茶餐厅会较好,但多数要走入内街,而质素好的茶餐厅多于铜锣湾,我觉得最好的茶餐厅在鹅颈桥下卢押道,陈志英医馆侧的美食园林餐厅,标价算便宜,而食物质素较好。──Tokyo Metro(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2:52 (UTC)[回复]

可是餐厅会否容不下几十人,而且会否对其他食客构成不便?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19日 (六) 08:09 (UTC)[回复]

对,也有可能有晚饭左右才过来参加的维基人(相信有一些维基人还是六天工作的),场地预大一点会比较好。最好有多于一个方案,到时临场可再按情况决定。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08:13 (UTC)[回复]
如果吃饭也要一分为二那不太好,希望大家能够同卓分享,例如最好大一点及自由一点的地方。—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15:48 (UTC)[回复]
同意费勒姆的说法--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3:14 (UTC)[回复]

据多数意见,定在红磡/尖沙咀理工大学举行夏聚的聚会部分。大家可继续提议小聚和晚饭的地点。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4:34 (UTC)[回复]

先暂定在上次的同样地方集合吧,上次去过的维基人也不用再找地方。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7:42 (UTC)[回复]

形式

[编辑]

从长计议啦~

本人建议这次聚会还是采用我的第二方案(即先讨论正事,接着联谊,吃好饭再谈论)吧。--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对话 | 土木记 ) 2008年7月13日 (日) 05:30 (UTC)[回复]

按上面的提议,会是书展/动漫节→讨论→晚餐→闲聊/继续讨论。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都不错,无论在娱乐或讨论也应该满足大部分的维基人吧。—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18日 (五) 02:01 (UTC)[回复]
还是先进行夏聚会比较好?夏聚→书展→晚餐→有兴趣的再继续。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8日 (五) 23:48 (UTC)[回复]
先夏聚再去书展会比较好。—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05:10 (UTC)[回复]
综合以上意见,建议当日的流程如下:
  • 1130 午饭(理大饭堂,有需要者)+开始集合
  • 1230 夏聚开始
  • 约1515 前往书展
  • 约1600 书展活动
  • 约1830 小聚(迟来的或是逛完书展的维基人均可参与)
  • 约1930 晚饭(看大家逛书展的情况再定)
欢迎各位继续提供宝贵意见!谢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16:25 (UTC)[回复]
(+)支持,大致还是好的,小聚的意思是怎样的,可以再说详细一点吗?另外有点早吃午饭,但这个不是太大问题。中间的时间有点长,我看也可能要带点零食去吃。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18:14 (UTC)[回复]
提出这个流程是希望尽量照顾书迷和非书迷的需要,当然,此流程可以存在很大的弹性的,大家亦可能需要因应当日的实际情况而一起作出临时的决定(如因为交通或排队进场问题而决定缩短某活动的时间),这一点我认为大家要有心理准备。
我心目中的小聚是给对书展兴趣不大的维基人在会场内(或外)的一个地方集合,然后再一起去吃晚饭的地点。某程度上,小聚时间的长短,是要看看大家到底觉得逛书展的时间足够不足够的——由于是次提议的聚会形式时间横跨大半天,却包括了两个费时甚多的活动(夏聚及书展),大家亦要有心理准备“书展活动”会给人走马看花的感觉。--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2:21 (UTC)[回复]
应为先夏聚再去书展较好。--TYC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8:38 (UTC)[回复]
看来大家都是喜欢玩捆绑的人士喔,你们把聚会与书展捆绑一起,看来有四不像的意味吧;聚会讨论便举行聚会,考察书展便搞考察团吧。看你们的,东不成,西不就,一定唔会有好聚会!--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5:33 (UTC)[回复]
我所理解的“捆绑”一词该是“将聚会和书展一起办”这个意思吧?这个形式是得到一些维基人的支持的,就我所见,提出这个提议的是德广 >.< 维基态度,而对这个提议支持的则有Stewart费勒姆、本人;而在时间讨论方面,亦有Tokyo MetroWs227J.WongMahoumatic房客某Rcychk两主一副参与,亦可见他们对活动感兴趣,而pedist起初更对议题作出提议,后却因工作关系而未能出席。我同意纵然得到众人的支持,聚会的质素也不一定能作出保证,但我相信以上的讨论能使维基人各自可以发表对心目中(或理想中)聚会的意见,正如您所说,“既然之前的讨论那样胡闹,倒不如还原基本步,大家齐齐为聚会的事项慢慢再议论一番”……我希望你不会觉得我们自7月11日起以来的讨论仍然像之前的讨论那样胡闹吧?--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3:14 (UTC)[回复]
7月26日的活动是经过很详细的讨论,让大家的意见磨合而得出的结果,而日期亦已反映维基人表示在8月前举办夏聚的意向。上次是突然提出一个方案,然后硬上弓的要维基人支持,日期也因为要配合一周年的活动而定得死死。其次的是所谓“捆绑”,无论如何辩解提出方案是个人行为,无可否认的是上次聚会在7月12日举行之目的,乃是为了同日举办的协会一周年活动推高人数,本意虽好,但这样有否咨询过大家的意见呢?大家是否一致的同意借聚会为周年活动助势呢?这也不谈及两个活动主办者重叠,是否有些不妥或冲突?要说明的是,聚会跟书展没有任何连带关系(无论是活动性质、主办单位),而且参与书展是自费活动,爱书的维基人可以选择参与,喜欢考察的维基人也可以做一些考察工作,爱讨论的维基人可以仅参与聚会,那是任君选择。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5:07 (UTC)[回复]

可以讨论一下聚会的形式吗?小组讨论?闪电谈?还是其他活动的?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4:34 (UTC)[回复]

看来,行程太紧密,3小时的夏聚好像不足够。书展人太多,排队进场可能很费时。因此,往后活动时间偏差可以很大。其实书展部分不需要刻意安排,而且只要确定书展后的小聚及晚饭地点时间,便容易让人加入。—小为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6:25 (UTC)[回复]
3小时不够吗?上一次也是3小时左右的。如果连之前的集合时间的讨论亦计算在内,差不多有4小时。大家认为时间应该延长多久才够?!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17:14 (UTC)[回复]
我不爱这样的夏聚,又要走走籴籴,也没有空。吼!想同吹水 2008年7月21日 (一) 16:41 (UTC)[回复]
下一次吧,下一次希望由你来举办,应该挺有意思的。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17:14 (UTC)[回复]
7月12日的夏聚大家就因为时间仓猝而嚷住要反对,现在通知的时间也是不足一星期,大家就争住来支持,是不是大家都倾向由一些又或者是个别的人来举办的 O聚 才心满意足的出席,还是大家都因为见到个别维基人的推动后就故意制造协同效应、封杀其他讨论,让他来举办?—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3:48 (UTC)[回复]
我想说这个讨论可是延续自4月之后的讨论的,公开讨论的时间可不短啊。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9 (UTC)[回复]
这可能叫做疑似双重标准,疑似亲属有别吧--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9:29 (UTC)[回复]
这里应该没有有亲属关系的维基人。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9 (UTC)[回复]
但弊在这个“聚会”是在预定时间前不足四日,在一个40小时,不够两天的“最后阶段公开讨论”下,和疑似在阁下诱导推动之下达成“共识”的。此前你对其他人的提案呢,就是要应人家要求搞个需要至少2/3支持的投票决定的。我真搞不清楚你脑海里“共识”的定义,是否十分广泛,是否如汇率般浮动,还是因人而异。--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3日 (三) 17:18 (UTC)[回复]

议题/话题

[编辑]

好似讲到边度嗄,大家继续讲下 ^^~

参考之前的提议,顺带讨论一下未来的聚会/考察团活动,以及如何吸引社群出席。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建议分若干小组形式讨论不同条目的优化问题,每个小组需有两位维基人分别提案及记录,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参与不同议题的小组讨论,再在全体会议作简报。这样的做法是考虑到大家兴趣不同,希望在有限时间讨论到各人关注的问题。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6:10 (UTC)[回复]
大家有时间的话希望可以整合一下之前的议题,再罗列出来。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7日 (四) 10:39 (UTC)[回复]
正如我在“712会后有感”一段所提及,希望聚会中有一个“自我介绍”的环节,让参与(特别是第一次出席)的维基人彼此了解了解。以下是一些“自我介绍”的内容参考:
  • 用户名及称呼
  • 加入维基的时间(或原因)
  • 通常编写哪些条目?
  • 参与聚会的原因及期望
  • 未来目标
  • 其他
至于议题方面,就自己在今年春聚及712夏聚所见所闻,觉得大家对讨论有关香港条目的时间分配上意见并不一致,参与今次聚会的维基人打算再次探讨有关问题时可能要注意一下时间。--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5 (UTC)[回复]
有没有议题在上次聚会中没有得到充分讨论?希望在这次聚会能够继续讨论。我觉得讨论次序应以“维基整体”为先,“主题内容”为后。当然同意德广以兴趣小组形式讨论“主题内容”有关的议题。 —小为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6:33 (UTC)[回复]
同意上述提及的讨论次序。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2日 (二) 01:09 (UTC)[回复]
不太明白“维基整体”的意思,小为可以解释一下吗?谢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5:41 (UTC)[回复]
我自己从字面体解,所谓“主题内容”是指针对特定主题作出的讨论,例如有维基人关心的“一般条目”问题、“香港条目”的优化问题,这些都适合以小组方式进行,由有兴趣的维基人主导与参与讨论;“维基整体”是比较广泛的讨论议题,例如5月份一些维基人成功集体编辑奥运圣火在香港传递的条目,并获选为优良条目一事的经验分享,未来有没有一些活动需要集体进行等等议题。此外,我建议夏聚应该给予时间让协会宣传一下会员招募,也让参与的维基人多点了解协会的运作与功能,未知大家意见如何?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5:53 (UTC)[回复]
为什么大家又喜欢跟聚会跟协会要捆在一起?早前,你们就话协会骑劫聚会,夺去夏聚的主办权。现在你们又要协会参与其中,请问大家为什么把之前反对7月12日夏聚的原因变成赞成今次聚会的话,我不是飞空巴的,就不知道为什么各位转转到如此神速.....—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7:05 (UTC)[回复]
我看要是有兴趣的人去加入就好,聚会的时间倒是有很多其他议题的,再者这方面的宣传工作应该是由他们自行决定的。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1 (UTC)[回复]
“维基整体”问题可以分几个方面人员方面,参与人数不足,参与积极性不足;内容方面,例如偏重大中华地区事物,或者内容深度不足,好像周杰伦在英文维基成了特色条目;图片方面,譬如中文版本的解说图片不足,往往看中文条目时候,要看懂英文图片,譬如全球暖化。—小为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7:51 (UTC)[回复]
谢谢小为的解释!你说有关“图片解说”的问题我也留意到,希望在聚会中有机会听到大家的意见。--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7:58 (UTC)[回复]
“图片解说”不等于“解说图片”,“解说图片”或者“解说图表”是指解说某些结构用的图片/图表,所以图内有很多文字描述,好像地图内有很多地名。因为文字语言的问题,“解说图片”需要几个语言版本。“图片解说”可以是指图例,即图片/图表旁的文字,图内可能以符号、颜色或者数字作标签。使用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转换图片上的文字时所产生的麻烦,但是制作仍然费时。—小为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8:24 (UTC)[回复]
是我看错了,我在看清楚全球暖化那条目时才明白你的意思。--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0:40 (UTC)[回复]
也建议讨论一下维基共享上的图片版权问题,早一轮有讨论版上有部分维基人说不想将图像上载到共享,担心被无理的删除,而改传到百科中。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1 (UTC)[回复]
不妨讨论一下维基社群最近的讨论,例如是国旗处理问题,以及是未能发现的破坏。也可以谈及下如果吸引其他人参与维基计划的编辑工作,当然也讨论如何透过推广,增加维基百科的点击率,我想大家在这方面应该有不少事情想发表一下,抒发自己的感受。—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7月25日 (五) 09:16 (UTC)[回复]

书展活动

[编辑]

这里提供多一点资讯给维基人:官方网站展馆分布购票指南书展快讯书目搜寻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10:04 (UTC)[回复]

当天会有作家讲座或名人签名会吗?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4日 (四) 03:18 (UTC)[回复]
印象中好像有张大春。--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3:20 (UTC)[回复]
会有我的签名会...(说笑说笑...=P)—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7月24日 (四) 04:51 (UTC)[回复]

联络人?!

[编辑]

有人毛遂自荐,充当这个重任吗?(需提供手提电话号码,以便联络,并须负责聚会当日接听维基人的查询,当然也负责点算人数喇~)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00:29 (UTC)[回复]

星期六的话我可以担任,星期日的话就请其他维基人肩负此责了。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9日 (六) 18:17 (UTC)[回复]
我都可以呢--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49 (UTC)[回复]
那我就偷懒一下,由你来担当吧,我来当个参与者就好了。不过有问题的话,我亦乐意帮忙。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9:31 (UTC)[回复]
由恶龙担当会不错, 这个夏聚一开始已由他提出和策划人, 甚至由他建立投票等等,让他担当两次夏聚的联络人吧—MM21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21:13 (UTC)[回复]
谢谢支持,不过下一趟吧。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23:45 (UTC)[回复]
电联﹕66172819--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3:15 (UTC)[回复]

年纪小的维基人

[编辑]

香港维基人好多都系初中生,甚至小学生㖞,这个真系好重要的问题。--黑武士仲尼 (留言)

hoho 这个问题真是在此前讨论热烈,真的要认真讨论,慢慢慢慢倾--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11日 (五) 13:18 (UTC)[回复]
  1. 很定会有年纪小的维基人吗?—MM21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15:37 (UTC)[回复]

南区的中小学生维基人应没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多数南区的学生的课外活动也要离开南区(包括我,初中生一名),和现在香港仔鸭脷洲的初中学生开始往油尖旺区观塘区上学,所以若是于九龙或港岛的话应对南区的中小学生没有太大问题。—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3日 (日) 12:36 (UTC)[回复]

  1. 虽然我自己都是高中生。中学生还说是年纪小?—MM21 (留言) 2008年7月13日 (日) 14:27 (UTC)[回复]

这个讨论好像之前已结束了。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1. 恶龙大何出此言?—MM21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16:36 (UTC)[回复]
  • 时下的青少年这般醒目,我不排除有少年维基人会瞒骗家长出席聚会;社群不是托儿所,人身安全的责任在各参与者之中,所以,不如设立一个较严谨的年龄限制,以免在发生意外时影响到社群。--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5:37 (UTC)[回复]
    • 感谢黑武士仲尼君的提醒!的确,不知道有没有拥有组织活动经验的人士可提供意见或解决方法?--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3:14 (UTC)[回复]
      • 不是说醒不醒目的,这个是应有的智慧。至于他们瞒骗不瞒骗是他们自己的家事,也是他们个人和家庭沟通的问题,与社群无关。其实你也会说他们是青少年,那么我们便不会是“托儿”,除非你也认为他们Form1、2跟小四、五没有分别。至于我们没有构成“带”他们去什么地方就算他们有任何意外,责任也不在我们方,况且就算是什么维基人有意外又或者是路过我们聚会场合的人或物发生意外也影响到社群和聚会,所以不可以这样绕过问题—MM21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21:09 (UTC)[回复]
  • 跟本问题多到无法解决,如果不是有人急急脚把夏聚推上来,跟本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就好像两铁合并,政府急住合并的话,令问题至今仍未完全解决,可见祸害深远。难道各位上这次的夏聚是一仆有一碌的上马吗?—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6:26 (UTC)[回复]
  • 7月26日集会快要办了,皮球不能推,除非把这个集会也推至下次的聚会。唯有这样才可以把问题解决得完满。—MM21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3:10 (UTC)[回复]
    • 回顾春聚,也有未成年或年纪轻轻的维基人在讨论页问及能否出席活动,而他们得到的回应都是正面的。表示可能出席今次聚会的维基人之一Hasee25亦有出席该次春聚,当时他是有成人陪同到场的,我不知道这个往例可不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的确,我们难以要求每个未成年的维基人都有成年人陪同到场,所以这里我颇同意MM21君“至于我们没有构成‘带’他们去什么地方就算他们有任何意外,责任也不在我们方”的说法,我本身是不懂法律的,不知道这想法有没有问题,希望各位出席这次活动的维基人表达一下意见,更欢迎一些年纪小或未成年的维基人发表一下他们对此事的看法。谢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0:34 (UTC)[回复]
  • 年纪小的维基人出不出席为什么我们都要理会他们的家事?不如大家也到托儿所工作吧, 我在讲出“至于我们没有构成‘带’他们去什么地方就算他们有任何意外,责任也不在我们方”是在法律的立场出发,你可以参考较早前讨论—MM21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6:25 (UTC)[回复]

年纪小的维基人也是人,有自己该负上的责任及拥有自己该享受到的人生自由。我的立场是开放小维基人参与社群,但他们的参与是自愿的,没有人迫他们或拿刀子行他们来。因此他们有权利到来,和责任为自己的安全负责,更重要是大话由他们所创,自然要对自己的大话负责。费勒姆,你要求大家尽快讨论问题以赶求效率,有点重蹈零三年时某特区的衙门要求为朝廷安全立法,强行催促议会缩短咨询的影子。司文败类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9:42 (UTC)[回复]

邀请模板

[编辑]
模板页:

Wikipedia talk:聚会/2008年香港夏聚/出席邀请

代码如下(请协助贴到香港维基人的对话页):

==邀請出席2008年香港夏聚==
{{Wikipedia talk:聚會/2008年香港夏聚/出席邀請|~~~|~~~~~}}

范例

[编辑]
输入:

{{Wikipedia talk:聚会/2008年香港夏聚/出席邀请|~~~|~~~~~}}

显示结果:




其他讨论

[编辑]
较早前讨论

请当事人解释清楚

[编辑]

以下所谓活动详情是定案,铁定绝不可改;还是提案,时间、地点、活动、形式皆可相酌????????麻烦有司加以澄清!--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5:25 (UTC)[回复]

我相信自己不是当事人(假设“当事人”是指的聚会举办人),只是参与了以下讨论的维基人,那么,以下所谓活动详情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根据黑武士仲尼君的提议:“以下各项,大家可以详细再讨论,力臻完善……”而作出的讨论及提案。我当然不敢说下面的讨论很完善,但是参与了讨论的维基人很多都表达了他们的意见与取向的,如果阁下对是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另有建议,非常欢迎加入下面的讨论。--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5:44 (UTC)[回复]
不好意思,请不要回避问题!--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6:17 (UTC)[回复]
我不是欢迎阁下加入讨论吗?黑武士仲尼君于7月11日邀请各位一起讨论,然后有人就活动各项细节提出各样意见(包括赞成或反对),不就是对提案、时间、地点、活动形式的各方面进行相酌吗?--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44 (UTC)[回复]

可是,我在本页面中所见的;以及香港维基人公告栏,甚至系邀请模版,都写到好似言之凿凿咁,似乎冇任何回旋空间lor!疑似系来就来,不来就罢的霸道态度lor!--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6:04 (UTC)[回复]

插话一下,想问有哪一次的维基聚会会是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皆没有定案下作出邀请的?—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7月21日 (一) 16:29 (UTC)[回复]
在 时、地、形式、议题等等方面,自7月11日起,已有超过十数位维基人加入讨论:有人赞成726、有人赞成727、有人对两天均表示反对;有人赞成 “聚会”“书展”合办,有人反对二者合并……等等,现在的各项细节不过是根据经过这11天讨论而得出来的,并不是有什么人限定必须在什么时间和地点以哪种 形式去举行活动。在这11天没有参与商讨的维基人当然可以在这刻开始提出具体意见,又或者完全反对整个聚会的。--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44 (UTC)[回复]
Onlim 兄,好像见到你曾提议8月才搞夏聚㖞,为何你会突然有兴趣参与在7月26日举行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加入。
你是因为“……当然,我觉得8月的话再来一次聚会没问题……”这句,所以认为我提议夏聚在8月举行吗?那句是回应pedistW.F. Siu两位的提议的,我亦在该段留言中解释了“7月”和“8月”二者的分别。而我在7月19日已经说“星期六或星期日都没问题”了,这句是表达了自己是有兴趣参与726的夏聚的。--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3:02 (UTC)[回复]
如果User:Yuyu不认同讨论结果,应当在讨论时明确表态支持哪一个时间,而不是现在才要所谓的“当事人”解释清楚。时间、地点、活动、形式皆可相酌,只是你失踪了多天,没有充分参与讨论。YunHuBuXi 2008年7月22日 (二) 13:37 (UTC)[回复]
甚 么是充分?7月12日夏聚大家在说时间仓猝,没有充分讨论,现在出了通知后距离活动预定日期只有数天,那么是不是又有充分讨论? 如果大家本住“时间仓猝,没有充分讨论”的思维,那么今次的夏聚又为什么不见大家反对? 是不是今次的聚会除了还有零食(书展)大家就要争住支持? 难道香港的维基人无论入协会还是去聚会都是见着数就去,无着数我就唔去的人? 还是大家双眼发了光所以聚会日期及仓猝性也视而不见?—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01 (UTC)[回复]
而且User:S19991002你的话是不是排除了其他维基人参与你所谓充分讨论?—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06 (UTC)[回复]
就算不介定定案和提案的问题,40小时,不够两天的“最后阶段”公开讨论决定四天后一个全港大聚,请问这种安排合理吗?我个人算是有幸在“聚会”110小时49分钟前 收到个“邀请模板”,但其他人有多少时间应对呢?只给其他维基人100小时左右的应对时间,请问这种安排合理吗?书展人气性节目,导致聚会时间安排浮动性 极大,书展又要走马看花,讨论时间又不足够,两边不讨好,请问这种安排合理吗?对于其妙莫名的安排,我觉得实令人难以接受。--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7:34 (UTC)[回复]
看 过讨论,虽然我未能出席,但难免对聚会气氛感到忧心。记得7月12日的所谓夏聚是由Pedist兄提出,我想反对的原因是提出直至将举行的期间没有足够的 讨论去落实聚会详情(或者说,讨论的方向都与筹办无关),所以才有预备仓促的感觉。再看7月26日,至少我是昨天收到邀请,而且在讨论中看到一些已经基本 定案的安排,作为被邀者,当然希望看见有关将参与节目的资料作考虑,而且五天的时间考虑邀请而不是只参与讨论,个人认为时间是非常充裕的。个人意见,大家 讨论时,不要先在他人的筹备中找渣,就事论事,多点善意推断;如果有幸为夏聚作预备,也请务实地讨论安排。
说回夏聚安排,我想筹办者也应留意雨雨的忧虑,去书展这类活动在时间上往往不容易掌握,如果可以,不妨多讨论详细安排,以好好把握时间。—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7月22日 (二) 18:38 (UTC)[回复]
很遗憾的说,我并不觉得4天前定案是合理的,是足够的。你可能有四天时间考虑,但其他人晚些被贴“邀请模板”,晚些才查阅用户页,那就只有三两天。我并不觉得这个“聚会”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9:13 (UTC)[回复]
虽 然我不是所谓的“当事人”,仅以一介维基人的身份,回应雨兄、黑武士仲尼兄的几点质疑。其实诸君不必动气,雨兄不是在7月10日的投票时已经说:“哪怕夏 聚延期一两周,组织工作也不见得会不仓促。”现在雨兄质疑没时间给大家考虑,难道忽略了这是经过几个月的讨论,以及7月12日聚会激辩而作出的结果吗?反 之,7月12日谓之“抛砖引玉”的聚会却从来没有讨论就“急就将”,如果两个夏聚建议都是“讨论时间又不足够,两边不讨好”的话,为什么雨兄在7月12日 聚会讨论又会如此无言,甚至明明不支持合办都投下支持票呢?岂不正如雨兄于7月22日的留言那样:“这可能叫做疑似双重标准,疑似亲属有别吧”吗?也许雨 兄不明白为什么我反对7月12日的聚会,我必须说明我从不反对时间紧迫,而是不希望在未经广泛讨论与取得共识前,举办可能被视为协会举办的活动造势之聚会。雨兄乃资深的维基人及协会副主席,相信必能明白这样瓜田李下的事情,足以对维基造成多大的损害。
我 十分欣赏协会主席pedist兄在7月10日澄清所言:“社群亦因这小小误会,建立出以沟通解决问题的良好气氛,吸引到举办社群活动的注意力。日后继续保 持以善意去理解,避免用“捆绑”、“骑劫”等挑动情绪性的字眼,那才是维基社群所需要的风度。”可是,很可惜的是“捆绑”一词,在黑武士仲尼兄在7月20 日又使用到,难道维基社群真的缺乏这样的风度?恕我愚昧,也许协会应该举办网络文明的宣导活动了。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05:21 (UTC)[回复]

J Wong 和 妙诗人 , 辛苦了, 你地真系够仁义, 代人受过, 可惜有人仍保持孤高气傲的身段, 面对质疑仍视之不见, 不屑回应, 妄若至闻; 这算是什么人?

我强烈质疑为何这样的决定能够作出来, 而始作俑者又不敢透露!!!

说穿了, 根本有人明显地摧毁原则; 先做了法官, 既而犯法, 根本就系 "只管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的福街行为, 试问, 这样子的人算啥样子? 我强烈要求有关的人士作解释, 并作出合理的行动以作弥补.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5:10 (UTC)[回复]

那个在高谈阔论风度那位仁兄,不知是否不幸罹患间歇性失忆,不记得自己此前发表过什么伟论,极不客气地高分贝斥责协会。转过头就叫人不必动气,就跟大家讲要网络文明宣导,真有黑武士所言那般有趣了,可谓判若两人,演技奇好,相信足以报考某电视台的艺员训练班有余。
至于7月12日投票的问题,我很遗憾有人真的十二分喜欢玩贴标签的游戏,改为支持的理据说得很明白,有人总喜欢向某个特定方向设想人家的行动,我也只能表达万分遗憾。--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3日 (三) 15:48 (UTC)[回复]

雨兄言重,恐怕你也是酒醉却嚷着自己清醒,不记得兄在上次讨论仅在7月10日的投票发言,此前大家正在讨论7月12日聚会是否合理时却沉默无语,现在却反过来对维基人“极不客气地高分贝斥责”呢?难道这样就是阁下说的“判若两人”吗?雨兄也许没有参与之前的讨论,似乎错误解读了对本人的言论,为此我重新看一翻自己在7月7日至9日的留言记录,还是总结如下:时间紧迫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不希望在未经广泛讨论与取得共识前,举办可能被视为协会举办的活动造势之聚会,再说聚会与一周年活动的主办者身份重叠,可能引起争议。我一向文责自重,不喜以“演技奇好,相信足以报考某电视台的艺员训练班有余”等言论单单打打,雨兄既是协会的核心人物,还望注意辞令,与维基人作出理性的对话,才能为协会与社群带来俾益。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1:22 (UTC)[回复]

很不幸地,我看到现时的讨论正向很不健康的方式发展。雨雨兄,仲尼兄,不论你们对其他讨论中的人士如何不满也好,请你们不要化作人身攻击好吗?这样的文字对讨论没有好处。—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7月23日 (三) 16:41 (UTC)[回复]
上面那些出尔反尔的文字对讨论也没有好处—MM21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23:44 (UTC)[回复]

容我这个局外人说两句。

你们的争执似乎自本年的春聚起便一直没有停止过。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不过对我来说,有两件事是肯定的:

  1. 有人办聚会,我就看看有没有时间。能出席固然好,不能也没所谓
  2. 总之在社群提出讨论就算数。谁办的,我不管

我自己参加的同学聚会,通常也是前三两天才有正式的时地通知,
如果不能去,也就算了。没必要在这小节上大动肝火。

我对这两次聚会的立场是一样的。
主事者既然想把聚会配合其他有意义的事件举行,自有其原因。
即使我不同意,也不应该提出不必要的质疑。这对主事者不公平。

至于其他的争拗,似乎和聚会没有什么关系。
对主事者不满,不去便算了。在讨论页大鸣大放还不止,
还要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样的理由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
更可怕的是,说这种话的人是一个有公职、有身份的人。

我想,无论这人心中有多大的道理要“力争”,
也大不过尊重别人这样显浅的道理。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谨此互勉。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05:21 (UTC)[回复]

  • 为什么当日指责别人“捆绑”、“骑劫”,今天他自己重犯时,别人又不能指责他?“子矛子盾法”是哲学家李天命所提及的其中一种一种思辩方式。他指出:“当 对方持论悖谬或言辞空废或甚至语无伦次不知所云……的时候,我们就针锋相对或顺势相应,作出一种与之结构相似或内容相承的回应,以此作为照妖镜,照出对方 持论悖谬或言辞空废或甚至语无伦次不知所云”。因此,这只是一种思辩方式,当中没有不礼貌的态度。相反,我跟邀请者: Stewart~恶龙是好朋友,请派翠可夫明察。—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24日 (四) 05:45 (UTC)[回复]
    • 鄙人亦曾略览李博士的大作,亦明白使用适当思辩方式的重要性。阁下多次提及该思辩方式的目的在于“照出对方持论悖谬或言辞空废或甚至语无伦次不知所云”,就此鄙人想冒昧请教一下:我们在这里的讨论是否以“照出对方持论悖谬或言辞空废或甚至语无伦次不知所云”为目的?
      而且,“捆绑”、“骑劫”这些比较主观的形容,是随论者立场而出现的东西,而这种批评本身已经是对主事者的一种不尊重 (个人认为李博士在演示思辩技巧时常有意无意地忽略此点) ,因此鄙人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实不敢妄下定论。
      最后,如阁下认为这些讨论对聚会的举办有重大帮助,请不吝赐教。先谢。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06:54 (UTC)[回复]
      • 唉,其实,在言词上可能会比较重,不过,真正有意制造矛盾者,其实P兄你可以在聚会的页面看看早前讨论的便能够一清二楚,认定谁才是始作俑者!--220.246.206.90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1:09 (UTC)[回复]
        • 不必讲到这么重,不过我对谁是始作俑者兴趣不大。反正一个人是吵不起来的,我只是做较接近我能力范围的事。而且要搞杯葛的话,自己不去便是,硬要搞破坏,就算不是“始乱者”也不代表可以接受。何况如果你们觉得自己是理直的一方,更应突显一下自己不是搞事份子才对。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13:09 (UTC)[回复]
          • 几点回应如下:
            1. 我想大家都只是想参与聚会,不是希望杯葛聚会,否则也不用花这么多时间来争辩
            2. 我十分欣赏User:Tksteven|德广兄所言:“过去批评别人的人,是否都应该以同样的标准看待自我的行为”
            3. 讨论当然不是以“照出对方持论悖谬或言辞空废或甚至语无伦次不知所云”为目的,但如对方持论悖谬或言辞空废或甚至语无伦次不知所云时(举例如支持1+1不等于2),不先来厘清一下的话,还如何能讨论下去?—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24日 (四) 15:35 (UTC)[回复]
            • 鄙人仍然不明白,针对“对方持论悖谬或言辞空废或甚至语无伦次不知所云”的问题 (其实哪里出现过这个问题,鄙人也还是找不着) 进行厘清,是否真的影响到聚会的筹备举行?这种厘清有否带来实质帮助,还是只是 (不幸地) 转移了大家的视线?请恕鄙人未能认同在这个讨论中再把“7‧12”聚会及其筹办讨论中的磨擦再牵扯进来、或者基于同一个标准再把事情“厘清”,有什么实质作用。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5日 (五) 03:28 (UTC)[回复]

Pedict兄以事论事足见风度,小弟反思了近月来的讨论,总结以下几点:

1. 夏聚讨论已经几个月,即使没有7月12日的争议,我相信夏聚亦会于7月中至8月初进行。协会举办研讨会后的聚会本意是好,但是否忽视了那几个月大家耗费不 少时间与心力的讨论呢?两者合办进行有否咨询过参与讨论夏聚的维基人之意见呢?我相信若果大家都尊重彼此意见,反弹也许不会那么大的。
2. 我相信如果不是身为协会主席的Pedict兄提出夏聚建议,争议亦不会那么大... 无疑,Pedict也许明白自己有公职在身,而此公职与维基社群有莫大的关系,在维基的言论自然多加留意。此外,有人认为合办会产生协同效应,有何不妥? 但请诸位切记协会只是一部分维基人组成的组织,虽然在名义上是代表香港维基人,但实际上参与社群的维基人,却不见得都是协会成员... 也就是说,维基人未必觉得协会代表自己,协会也不见得都欢迎非会员的维基人参与活动。我想争议点并非如何添加夏聚的内容,而是角色冲突与忽略其他维基人的 感受吧,书展多了几个人入场对我们没有什么利益,诸位作为研讨会的主办者,聚会有助提升参与人数与争取媒体曝光率,难免给人"利用夏聚办自己活动"之不良 观感了。
3. 上次春聚及其后续讨论,不难发现协会一些干部对优化香港条目,提升香港维基人的编辑水平等议题上,可能与不少维基人持不同的看法。当然,协会以推广 Web2.0及自由文化作为主要功能是甚具前瞻性,但关于上述议题,我想协会还有许多空间可以发展,至少不必排斥维基人有这样的诉求,更积极的进行理性讨 论,我想即使大家不是做个别条目,协会中资深的维基人所具备的编辑经验与识见,也可以作为其他维基人编辑其他条目的借鉴吧,没必要因为个人对条目的喜恶而 排斥对方。诸君如果留意台湾与日本的维基,都积极与当地史地文化的研究作连结,大可参详借鉴。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02:35 (UTC)[回复]
  • User:Tksteven|德广兄更具风度,我也有数点回应如下:
    1. 夏聚讨论已经几个月,正因我担忧夏聚会无疾而终,才带出7月12日举行夏聚的建议
    2. 虽然,我亦是WMHK的会长,但我以用户名User:Pedist在维基百科上的所有发言或建议,只代表个人,并不以是WMHK的名义作出的,如同我编辑条目,只代表自己,不是代表WMHK编辑条目
    3. WMHK成立其中之一目的,正是推广维基百科及其姐姐计划。我当初建议7月12日举行夏聚,因适逄7月12日有WMHK举办的研讨会,希望借WMHK来推广夏聚,能收吸引到更多维基人出席之效。所以,反过来说WMHK借维基百科来作推广是不合适的,而德广兄所指的“利用夏聚办自己活动”及“为协会举办的活动造势之聚会”等,更是不恰当及无中生有的
    4. 认同德广兄所指的协会还有许多空间可以发展,但WMHK从未排斥维基人对优化香港条目,提升香港维基人的编辑水平等诉求。如曾有WMHK的理事参与相关议题,也只是其个别在维基百科上的发言或建议,同样只代代表其个人,并不代表WMHK。—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25日 (五) 16:15 (UTC)[回复]

连日来的讨论,我想彼此的论点与理据皆已充分呈现,至于谁是谁非,也只能交给广大维基人公论之。至于,pedist兄提到文责自负一点,我想连日来我亦是回应诸君,亦非回应协会。值得一提的是,组织是由个人组成的,组织不会编写条目,更不会排斥维基人关心的议题。我所呼吁的是,每一位维基人(是否协会成员干部也没有所谓)能够放下个人对特定条目的喜恶,接纳他人,鼓励不同维基人对各自专长的条目进行优化,这样才能提升维基的水平。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7月26日 (六) 02:58 (UTC)[回复]

  • 同意User:Tksteven|德广兄之言,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同时我也呼吁,每一位维基人放下个人对特定组织(如维基媒体基金会及世界各地的分会)的喜恶,接纳他人不同的意见及声音,鼓励不同维基人对各自专长的条目及项目(如维基推广、筹款等)进行优化,这样才能全面及持续地提升维基的水平。—pedist (对话页) 2008年7月28日 (一) 16:03 (UTC)[回复]

离题讨论

[编辑]

(纯吹水)干脆设定在30日放Jupas……希望香港理工大学收我啦……—长门有希许可是……? 2008年7月22日 (二) 15:35 (UTC)[回复]

我为你祈祷,也为所有应届高考生祈祷。Amen!--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5:4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