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Yu Hen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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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蓝色的顶夸克-对撞机|气泡室- 2010年5月10日 (一) 12:45 (UTC)
I-Doll电子连网公仔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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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页面不应被删除,可以将{{hangon}}
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请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如果您有疑问,可以使用IRC即时聊天与在线的管理员交谈。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也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啊吧啦咕@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5月10日 (一) 14:16 (UTC)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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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Wing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09:02 (UTC)
I-Doll电子连网公仔
[编辑]文章侵犯著作权,请您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而不是从网上拷贝,另外请注意一下维基百科:关注度,作为百科全书我们不收纳所有条目。没有知名度的文章可能被删除。--Wing (留言) 2010年6月10日 (四) 06:04 (UTC)
谢谢您提出的回答, 可是这篇文章是我自己依据此物件的特性跟技术写出来的, 此物件也没有与其他公司或单位有相同的设计, 所以我不了解为什么会被判定为文章侵犯著作权? 没有拷贝其他的文章, 因为没有相同的物件, 无从拷贝起, 已完全是从0写出来的文章, 我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另外百科如何判定有知名度与否? 谢谢. Yu Heng-Ju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07: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