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在巡查与标记快速删除的辛劳,不过您在“张铭贤”所提出的快速删除理据并不准确,所提出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请注意,只有严格符合准则的情况才能提请快速删除,其他情况应到页面存废讨论提出。详情请见新页面巡查、快速删除方针,尤其是非快速删除理由。 Bosco Sin 2025年6月2日 (一) 09: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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