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Min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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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 Nai7920在话题“消歧异之必要?”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消歧异之必要?
[编辑]直接使用“朴慜柱”作为条目名称是不是就不需要消歧异了? 或许可考虑“移动”?--梦我阿须罗凤凰(留言) 2025年4月3日 (四) 01:49 (UTC)
- @梦我阿须罗凤凰许多人会使用"minju"当关键字搜寻。因为中文名有一些不常用字时,使用英文艺名搜寻较方便,而我考虑到也有人会用本名搜寻,所以有把本名进行导向。这就是我建立Yunah、Minju的条目时,考量的地方,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本名。
- 还有最初以"minju"google搜寻时,是另一位前辈艺人金玟周,而现在搜寻时,算法优先显示是ILLIT的minju,这就是为何我建立消歧义,消歧义有存在必要,因为韩文名也是不少名相似。感谢您提出疑问--失去猫想 2025年4月3日 (四) 07:40 (UTC)
- 我建立艺人条目优先以艺名为主,而把本名用导向,如果您觉得有不妥或更好的建议,请跟我说,也欢迎您在各页面补充内容。感谢您--失去猫想 2025年4月3日 (四) 07:44 (UTC)
- @Nori Nai7920看到您也已Moka创立了境萌花的条目,您建立艺人条目以艺名为主,我建立艺人条目以本名为主,这只能说选择不同,难谓有任何不妥。我只能说我不喜欢。
- 您的条目内容相当优秀,因此我也不应该擅自“移动”,因此才提出建议,把是否移动的选择留给您。
- 当然还是要建议您,接下来您可能创立李沅禧的条目,我个人希望您使用本名(但团体中三人已经使用艺名了,突然有一人使用本名创建条目也不太对...)。
- 也希望您之后创建别团艺人条目的时候多多使用本名,当然我只是提出我个人的偏好。--梦我阿须罗凤凰(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2: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