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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翔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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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翔麟(1658年—1733年),字天石,号蘅圃,又号稼村,晚号田居浙江杭州府仁和县人,清朝政治人物、词人、藏书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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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隹育之子。康熙二十年(1681年)辛酉科顺天乡试副榜,入国子监。授工部主事,三十三年(1694年)升陕西道监察御史。三十四年(1695年)赵良栋屡次上疏争论平定三藩之乱战功,称其战功被明珠等隐瞒,态度粗暴,被龚翔麟论劾“大不敬,宜坐斩”[1],获康熙帝宽宥,仅命其返回宁夏卫。龚翔麟为官十余年,有敢言之称,致仕归里,晚景萧然,“贫至不能举火,萧然不改恒度”[2]雍正十一年(1733年)卒于家。

工于词,与沈岸登朱彝尊李良年李符沈皞日合称“浙西六家”[3]。著有《红藕庄词》三卷、《田居诗稿》十卷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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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昭梿《啸亭杂录·赵勇略》:“公复不平,屡上疏争,明珠主使其党人御史龚翔麟劾以大不敬,宜坐斩。”
  2. ^ 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二
  3. ^ 沈皞日《瓜虚词序》:“余少从秀水游,学为倚声之学,好读玉田、白石诸作,偶有所作,按拍而讴。有《江楼合选》一刻,有《浙西六家词》一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浙西六家词》云:“翔麟,仁和人,其五人皆嘉兴人,故称浙西六家。”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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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8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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