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陈献赤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献赤
大明南昌县教谕
籍贯江西南康府星子县
字号字公甫
出身
  • 崇祯十五年壬午科举人

陈献赤(17世纪—17世纪),公甫江西南康府星子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陈献赤是崇祯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江西乡试第十四名举人,授南昌教谕,讲学有方,教育不倦,士人向往,辞官回乡后星子人多受他教化,康熙十八年(1679年)自学校公举入祀乡贤祠[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同治《星子县志·卷十·人物志上》:陈献赤,字公甫,性孝友端重,崇祯壬午举于乡,任南昌教谕,讲学有方,训迪不倦,士趋向之,归里后乡党多受其化导,康熙十八年学校公举,奉府批送,崇祀乡贤祠。

参考文献

[编辑]
  • 同治《星子县志》·卷九·选举志
  • 同治《星子县志》·卷十·人物志上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朱某
明朝南昌县教谕
崇祯年间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