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律(15世纪—16世纪),字仲和,广东广州府新会县浐湾人[1],明朝政治人物。
谭律是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广东乡试举人,授苍梧教谕,升建昌教授,他个性严谨,不容他人犯错,教导学生就算闲居仍要跟随礼法,祭祀与丧葬亦亲自办理,别人与他见面总会修饰仪表,著有诗集十二卷,两子谭以良、谭以贤均为陈献章门生[1]。
- ^ 1.0 1.1 道光《新会县志·卷八·人物上》:谭律,字仲和,成化十九年举人,任广西苍梧教谕,升江西建昌教授,性方严,不容人过,训子弟虽燕居必绳以礼,祭祀执丧惟求自致,人往见之不修容不敢进,有诗集十二卷,子以良、以贤皆陈献章高弟。 王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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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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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苍梧县教谕 弘治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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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孙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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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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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昌府教授 弘治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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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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