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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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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皓
大清婺源县教谕
籍贯南直隶宁国府泾县
原名翟敷治
字号字羽侯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顺治十五年(1658年)
出身
  • 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

翟皓(16世纪—1658年),原名敷治羽侯南直隶宁国府泾县[1]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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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皓是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应天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十次参加会试下第,入清后在顺治九年(1652年)授婺源教谕,为人洁身自爱,教育士子着重实际,行矩方正不接受馈赠,作诗温义敦厚,著有《寤园集》,十五年(1658年)赴考会试时去世,入祀婺源名宦祠[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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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泾县志·卷十八·人物》:翟皓,原名敷治,字羽侯,天启辛酉乡荐,十上公车不第无愠色,顺治壬辰就婺源教谕,课诸士谓:“先生施教必本于不屑不洁,而和气迎人如春风之拂万物以故。”人乐其教,为诗温乂敦厚,有《寤园集》,戊戌赴春闱卒,婺邑公举崇祀名宦。 郑志
  2. ^ 民国《婺源县志·卷十三·官师二》:清教谕……翟皓 字羽侯,泾县人,由举人顺治十年任,狷洁谦和,课士重实,行矩先正,不责修脯,有古人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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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泾县志》·卷十八·人物
  • 民国《婺源县志》·卷十三·官师二
官衔
前任:
仰凤鸣
清朝婺源县教谕
1652年-1658年
继任:
于有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