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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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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条款(英语:Grandfather clause),相对于追溯法令,是指旧规则继续适用于某些现有情况,而新规则将适用于所有未来情况的规定。那些不受新规则约束的人被称为祖父权利、既得权利或被祖父条款约束。通常豁免是有限的,因为它可能会延长一段时间,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会失效。英语中的“祖父”(grandfather)在这场合下会被当作动词或其他衍生形态使用。例如祖父发电厂(grandfathered power plant)可能不受新的、限制更严格的污染法的约束,但这种例外情况可能会被撤销,如果发电厂扩建,新规则将适用。通常这样的规定是作为一种妥协或出于实用考虑,以允许制定新规则而不会扰乱既定的后勤或政治局势,这扩展了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概念。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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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祖父条款在1890年至1910年收录于美国南部杰姆·克劳法中,目的是为了在防止黑人美洲原住民墨西哥裔美国人及非盎格鲁撒克逊人拥有投票权的同时,保障大部分白人投票权。1870年之前订立的投票权禁制法由于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的制定而失效[1],作为回应,部分州通过法例以人头税读写能力测试英语literacy tests来评定选民资格,唯一的例外是那些在南北战争前已经拥有选民资格的人及其后代。由于这些受惠于新特例的选民与战前的一辈相差了大概两代,“祖父条款”一词因而产生。后来1915年及1939年美国最高法院先后裁定祖父条款及读写能力测试违反宪法,将之废除;而人头税选民筛选程序终于1964年通过的《第二十四修正案》被废止[2],为了确保成效1965年再通过投票权法案英语Voting Rights Act[3],联邦政府这一系列的行动大致上已经保护了受歧视种族的公民权

其他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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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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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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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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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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