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昌郡,东汉末年的郡。
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分长沙郡北部的下隽县、罗县、汉昌县建为汉昌郡,郡治汉昌县(湖南省平江县东南金铺观),建安二十年(215年)五月,刘备与孙权划湘江为界,西归刘备,东归孙权。东吴黄龙元年(229年),撤销汉昌郡,改汉昌县为吴昌县(今平江县)。
|
---|
| | | | | | | 注释 |
---|
|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汉 炎兴元年( 263年)、孙吴 天纪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证的郡、国。标“*”者为曾置后废的郡、国。标“#”者为特殊政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