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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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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又称法律学家,通常指研究法律科学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1]这类人可能是司法官律师,从事著司法职务。[2]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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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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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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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法律科学人才培养的制度都不同,以中华民国为例,中华民国对于法律人才的培育自大学起,部分学校设有法律学院法律学系,有专聘的法律学家作为老师教授,培育国家的法律人才。在中华民国要取得司法人员的资格,需要经过大学四年的法律教育,取得大学文凭后,方可参与国家考试,主要包括司律考试司法特考调查局考试地方特考高普考警察特考,取得证照并从事该职业。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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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为例,法律学院的共同必修法律包括中华民国宪法民法中华民国刑法宪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事法公司法等,有些教育科目也包括了不同的法律专业科系,在中华民国的教育体系,常见的区分制度包括财经法律(财法,如: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律科学(法学,如:文化大学法学院)、公共法律、(法学,如:政治大学法律学院司法法律(司法,如: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政治法律(政法,如:高雄大学法律学院)及科技法律(科技法,如:云林科技大学法律学院),他们有着不同的选修科目,也是为未来从事不同的相关职务而铺路。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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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家的职业通常与法律息息相关,主要为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官通译公证人公设辩护人等。

法律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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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著名的法律学家列表:

姓名 精研领域 职业 著书 备注
王泽鉴 民法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民法丛书》 被称为“民法权威”。
吴庚 宪法行政法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宪法理论与政府体制》 已故。
林钰雄 刑法刑事诉讼法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新刑法总则》
詹森林 民法 中华民国司法院司法院大法官 《民事法与消费者保护》
邱骏彦 民法 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 《经典劳动六法》
郭钦铭 军法 宪兵司令部军法处审判官 《陆海空军刑法逐条释义》 已故。
王皇玉 刑法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刑法总则》
郑玉波 民法 中华民国司法院司法院大法官 《民法总则》 已故。
郑冠宇 民法 私立文化大学法学院专任教授 《民法教科书》 被称为“物权法权威”。
林山田 刑法 国立政治大学教授 《刑法通论》 被称为“刑法权威”。已故。
许玉秀 刑法 国立交通大学讲座教授 《犯罪阶层体系及其方法论》 迄今最年轻的女性大法官。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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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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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urray, James A. H. (编). Jurist. A New English Dictionary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5. Oxford: Clarendon Press: 636. 1901. One who professes or treats of law; one versed in the science of law; a legal writer. 
  2. ^ Vieto Piergiovanni. Comparative Studies in Continental and Anglo-American Legal History. Germany: Duncker & Humblot. 2000: 236. ISBN 978-3428097562. Template:Nonspecif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