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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钺 (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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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钺(15世纪—16世纪),廷威河南开封府兰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武钺是弘治五年(1485年)壬子科河南乡试举人,授壶关县教谕,当地人向来不擅科举,他到任后立刻设立课程、定立讲期,拣选十多名优秀士子,捐出俸金资助他们灯火柴薪,在一科有三人中举,又向学使力荐入会试,终有人成进士,上级因此旌表官署。之后他陞汉中府推官,刻下座右铭自励,判决如流,尽释无辜,抚按推荐升任京官,因不奉承刘瑾而改陞静宁州知州,他却请求致仕回乡,离任时人民都挽留他,得士人羡慕[1]

引用[编辑]

  1. ^ 1.0 1.1 民国《兰阳县志·卷七·人物志》:武钺 字廷威,成之子,中弘治壬子乡试,除山西壶关县教谕,壶人士素不知学,到任即为派课程、定讲期,拣俊秀十余人捐俸金以资灯薪,日夜研解不倦,一科遂中三人,皆学使科案所遗者,力荐学使怒强之始得入闱,果售焉,上台旌其署。升汉中府推官,刻左右铭以自励,决狱如流、冤枉尽释,抚按交荐拟擢台班,素不媚刘瑾,持其议不果下,改陞静宁知州,乞致仕归,士民歌思攀辕者遮于道,时论艳之。

参考文献[编辑]

  • 民国《兰阳县志》·卷七·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孙凤
明朝贵乡县教谕
弘治年间
继任:
狄允
前任:
苏希轼
明朝汉中府推官
正德年间
继任:
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