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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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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民
大明广东按察司佥事
籍贯福建福宁州
出生正德三年戊辰十二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黄氏,继娶胡氏、陈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出身

林爱民(1508年—?),字惟政,号肖云,福建福宁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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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第十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六十一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三名进士[1][2]。初授户部主事,榷税九江,升员外郎、郎中,管太仓银库。三十一年贬官武昌府兴国州同知,署理大冶县知县。后调任嘉兴府通判。嘉靖三十三年,倭寇犯境,他与士卒坚守城楼40日,直至围解。府属桐乡县无城,他倡筑城池,完工后倭寇至,该县得以免受侵犯。再调保定府通判,后复任户部郎中。三十九年升任广东按察司佥事,分守北海道,将没收的盗珠贼船百余艘发给民众作生产用船。后朝廷下达采珠任务,因违背钦差巡按意旨,被罢官而归。编著有《大冶志》、隆庆《福宁州志》和诗文集《肖云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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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林縢;祖父林文孟,贡士;父林况,母盛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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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