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民
外观
林爱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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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福建福宁州 |
出生 | 正德三年戊辰十二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黄氏,继娶胡氏、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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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民(1508年—?),字惟政,号肖云,福建福宁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第十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六十一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三名进士[1][2]。初授户部主事,榷税九江,升员外郎、郎中,管太仓银库。三十一年贬官武昌府兴国州同知,署理大冶县知县。后调任嘉兴府通判。嘉靖三十三年,倭寇犯境,他与士卒坚守城楼40日,直至围解。府属桐乡县无城,他倡筑城池,完工后倭寇至,该县得以免受侵犯。再调保定府通判,后复任户部郎中。三十九年升任广东按察司佥事,分守北海道,将没收的盗珠贼船百余艘发给民众作生产用船。后朝廷下达采珠任务,因违背钦差巡按意旨,被罢官而归。编著有《大冶志》、隆庆《福宁州志》和诗文集《肖云稿》。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