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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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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南金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参议
籍贯云南大理府邓川州
字号字用章、本重
出生天顺六年(1462年)九月二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举人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杨南金(1462年—?),用章本重云南大理府邓川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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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云南乡试第四十二名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四十四名,三甲第十九名进士。授泰和县知县,正德元年(1506年)八月升江西道监察御史,二年(1507年)养病,三年(1508年)正月考察以无疾诈欺,削籍为民,五年(1510年)刘瑾被诛后起复原职,嘉靖元年(1522年)出为湖广按察司佥事,升湖广布政使司参议,引疾致仕归里。

据《重印大理府志》载,杨南金任知县时,“直节惠政,民有三不动之称,谓刁诈胁不动,财利惑不动,权豪挠不动。”任监察御史时,“值逆理之党刘宇任左都御史,欲钳言官口,杨南金上疏,入堂抗直不屈,解冠带曰:‘不作此官便了,岂可屈于权奸?’即日出都,行二百里。刘瑾使人捕,不及,除其籍。”(《滇中琐记》)

杨南金在《重修河堤记》中说:“修筑河道待百政之一,尚如此其准,邓川他政可知交。民食不足,因伴遏之,边乃征调又逼之,侵凌强暴又不时鱼肉之,诚救死之不暇矣。”在邓川州筑有三宜亭,三宜为“宜休、宜足、宜止”。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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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淬乡集》、《守土训》、《三教论》,纂修《邓川州志》。该等著作均已亡佚,仅《滇诗拾遗补》载其诗五首。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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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杨隆;祖父杨礼;父杨彦。母段氏。慈侍下。弟杨北珙[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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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文勋,张福三、博光宇(1983年).白族文学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方天然
明朝泰和县知县
弘治十三年-正德元年
继任:
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