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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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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宏
桃园县桃园市第6、 7届市长
任期
1990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
前任陈阿仁
继任陈宗义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7年(77—78岁)
政党无党籍
经历

李信宏(1947年),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物,无党籍。前桃园县桃园市(今桃园市桃园区)市长[1]

贪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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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李信宏涉嫌和李氏宗亲会长李荣芳,利用在富国路土地价购案中收取回扣[2],三笔土地共三千三百万元,遭人检举后被追回赃款。该案共十三人,李信宏遭判十五年,其妻赖玉燕从事代书,也在本案中被判刑十二年。[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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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信宏. 国家文化记忆库. [2025-03-13]. 
  2. ^ 檢方起訴桃園市長求處無期徒刑. 华视新闻网. 1996-12-26 [2025-03-13] (中文(台湾)). 
  3. ^ 桃園市長李信宏貪瀆判刑15年. 华视新闻网. 1997-10-29 [2025-03-13]. 
政府职务
桃园市公所
前任:
陈阿仁
桃园市市长
1990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
继任:
陈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