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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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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錬
大明湖广按察司佥事
籍贯陕西西安府范州武功县
出生七月二十四日
逝世万历二十八年庚子
配偶娶赵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张錬(1510年—1600年),字伯纯,陕西西安府乾州武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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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1528年)与兄张镈同登戊子科陕西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七十名进士[1][2]。授行人,二十六年六月擢授刑科给事中,因单县红罗女、田斌之乱,弹劾山东巡抚何鳌,何鳌被逮问降职。因赞成夏言河湟之议,夏言被杀,张錬受廷杖,出为湖广按察司佥事。后辞官归里,家居四十余年,年九十一卒,祀乡贤。著有《太乙稿》、《经济录》、《双溪乐府》、《太乙词》抄行于世。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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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海;祖父张让;父张儒珍,教授。母康氏。慈侍下。兄张镈,贡士,嘉靖壬戌进士[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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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