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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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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璧光
大明怀集县知县
籍贯广东广州府新会县
字号字纯卿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举人

张璧光(15世纪—16世纪),纯卿广东广州府新会县凌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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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璧光曾跟随陈献章学习,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广东乡试举人,授慈谿知县,设立保甲禁止溺女陋习,救活甚众[2],调怀集知县,修理城池桥梁并省去费用宽免人民,县民感恩戴德,辞官回乡,八十一岁时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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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新会县志·卷八·人物上》:张璧光,字纯卿,凌涌人,尝从陈献章游,宏治十七年举人,母黄氏年至九十二,每食必亲供,自少至老无怠容,初知慈溪县,俗故多溺女,璧光立保甲严禁之,所活甚众,再知怀集县,城池桥梁以次修理,省费宽民,民德之,暨归,年八十一卒。 王志
  2. ^ 民国《慈谿县志·卷二十三·名宦传》:张璧光,字纯卿,新会人,尝从陈献章游,领宏治甲子乡荐,初任慈谿知县,俗故多淹溺女,璧光立保甲严禁之,所活甚夥,寻改广西怀集县。 《广东通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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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新会县志》·卷八·人物上
  • 民国《慈谿县志》·卷二十三·名宦传
官衔
前任:
陈海
明朝慈谿县知县
1517年-1519年
继任:
叶竦
前任:
李珠
明朝怀集县知县
1530年-1534年
继任:
林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