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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廖贵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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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廖贵专
台中市 台中市议会(省辖市)第14届议长
任期
1998年3月1日—2002年2月28日
台中市 台中市议会(省辖市)第13届副议长
任期
1994年3月1日—1998年2月28日
台中市 台中市议会(省辖市)第10-14届议员
任期
1998年3月1日—2002年2月28日
选区第四选举区
(西屯区)
任期
1982年3月1日—1998年2月28日
选区第四选举区
(西屯区、南屯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1-01-05) 1951年1月5日74岁)[1]:113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儿女张廖乃纶(女)

张廖贵专(1951年1月5日),男,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台中西屯人,为前台中市(省辖市)议会议长、副议长、第十至十四届议员[2]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中国国民党党籍。

2004年,台中地检署以张廖贵专担任台中市议会议长期间涉嫌多次挪用“议事业务”费招待客人到酒店消费,依贪污罪嫌起诉。张廖贵专辩称自己从未去过检察官指诉的酒店,涉案的是他的机要秘书林玉芬,然而最高法院未予采信,于2008年11月6日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张廖贵专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4年确定[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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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省臺中市議會第十三屆議員選擧選務總報告. 台中市选举委员会. 1994. 
  2. ^ 国立中兴大学 (编). 〈第二篇 第三章 第五節 地方民意代表選舉〉. 臺中市志 · 政事志. 台中市政府. 2008-12: 203–236. ISBN 978-986-01-5387-3. 
  3. ^ 项程镇; 唐在馨. 前中市議長張廖貴專涉貪 判7年6月定讞.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08-11-07 [2025-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28) (中文(台湾)). 
  4. ^ 苏龙麒. 前中市議長張廖貴專涉貪 判刑7年半定讞. 新唐人电视台. 中央社. 2008-11-06 [2025-01-31]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