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廖贵专
外观
张廖贵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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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8年3月1日—2002年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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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4年3月1日—1998年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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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8年3月1日—2002年2月28日 | |
选区 | 第四选举区 (西屯区) |
任期 1982年3月1日—1998年2月28日 | |
选区 | 第四选举区 (西屯区、南屯区)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113 | 1951年1月5日
政党 | ![]() |
儿女 | 张廖乃纶(女)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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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廖贵专(1951年1月5日—),男,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台中西屯人,为前台中市(省辖市)议会议长、副议长、第十至十四届议员[2]、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中国国民党党籍。
2004年,台中地检署以张廖贵专担任台中市议会议长期间涉嫌多次挪用“议事业务”费招待客人到酒店消费,依贪污罪嫌起诉。张廖贵专辩称自己从未去过检察官指诉的酒店,涉案的是他的机要秘书林玉芬,然而最高法院未予采信,于2008年11月6日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张廖贵专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4年确定[3][4]。
参考文献
[编辑]- ^ 臺灣省臺中市議會第十三屆議員選擧選務總報告. 台中市选举委员会. 1994.
- ^ 国立中兴大学 (编). 〈第二篇 第三章 第五節 地方民意代表選舉〉. 臺中市志 · 政事志. 台中市政府. 2008-12: 203–236. ISBN 978-986-01-5387-3.
- ^ 项程镇; 唐在馨. 前中市議長張廖貴專涉貪 判7年6月定讞.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08-11-07 [2025-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28) (中文(台湾)).
- ^ 苏龙麒. 前中市議長張廖貴專涉貪 判刑7年半定讞. 新唐人电视台. 中央社. 2008-11-06 [2025-01-31]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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