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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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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卫行政区
 中国特别行政区

英租威海卫的全部范围(包括刘公岛
国家 中国
历史 
• 国民政府收回威海卫
1930年10月1日
• 改为山东省威海卫市
1945年10月[1]
前身
继承
英租威海卫
汪精卫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37年-1940年)
山东省 (中华民国)

威海卫行政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北、东、南三面濒临黄海,原为英国殖民地英租威海卫

名称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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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为防倭寇侵扰,设威海卫,取“威震海疆”之意,“威海”即由此而来。

“行政区”称呼源自于原中华民国公告疆域行政区划中特别行政区之编制。国民政府从列强收回领土后,考虑到该地与中国本土间社会各方面的巨大差异,因此设立具备过渡性质的特别行政区。

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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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卫行政区辖地涵盖前英租威海卫除刘公岛以外的全部范围。英国由1898年起根据《订租威海卫专条》租借威海卫32年[2],此后将威海卫大部分范围归还中国,不过英国当局与国民政府另立租约,续租刘公岛10年。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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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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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是中国第一支现代海军的摇篮,也是1894-1895年甲午战争北洋海军的一个重要军事基地。1895年,日军从荣成登陆,攻占威海卫。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7月1日,满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订租威海卫专条》。

归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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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租借32年后,在1930年归还中国,设为省级威海卫行政区,准用直辖市法规。1930年10月,中国收回除刘公岛外的威海卫,置威海卫行政区,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

日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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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日本傀儡政权北京临时政府汪精卫政权华北政务委员会将其改为县级特别区,由烟台管辖。刘公岛至1940年由英国“退还”重庆国民政府,但不久后刘公岛也随着威海卫行政区一同被日军占领。

抗战胜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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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民国34年)10月威海卫行政区撤销后并入山东省,改为省辖市并定名为威海卫市[3]

政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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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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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内政部方域司:《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第123页。
  2. ^ 威海市政协科教文史委员会编:《英国租占威海卫三十二年》,载于《威海文史资料》第10辑
  3. ^ 内政部方域司:《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第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