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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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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华(1959年12月—2016年6月12日),男,汉族,广东兴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管理学硕士。[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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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于兴宁市胜青村,早年在叶塘中学就读,1975年毕业后进入大队务农。197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大学入学考试,刘小华参加了此次考试,并以兴宁文科组第一名的身份考入中山大学中文系[2]。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出任中共河源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3]。2011年2月,转任中共湛江市委书记[4]。2016年3月,刘小华离开湛江,转任中共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同年6月12日,自杀身亡[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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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小华同志简历. 人民网. [2011-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自杀厅官刘小华:曾每隔一两周自费飞广州看妻子. 新华网. 新京报. 2016-06-27 [2023-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2). 
  3. ^ 广东省肇庆市东莞市河源市三市选出新一届市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南方日报. 2007-01-27 [2023-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28). 
  4. ^ 昨天我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决定 刘小华任湛江市委书记. 湛江晚报 (广东省湛江市). 2011-02-12 [2023-12-28]. 
  5. ^ 王婧. 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自杀身亡. 财新网. 2016-06-13 [2023-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8).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陈耀光
中国共产党湛江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2月-2016年3月
继任:
魏宏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吴锐成
河源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12月-2011年2月
继任:
彭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