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中国战国时期初年鲁国名臣,姬姓,公仪氏,名休,又称公仪子。
公仪休开始为博士,鲁穆公时为相,逐渐从三桓手中收回政权,摆脱了三桓专政的问题。其主张无为,为官不与民争利。他喜欢吃鱼,但不受客人所赠之鱼。其弟劝谏,他说,如果收了,就要为人办事、违背法纪而被罢相,那时就吃不到鱼了,在相位,即使不接受别人的鱼,也能自己买鱼[1];吃蔬菜感到美味,就拔掉园中所种的蔬菜;妻子织出好布,反而驱逐妻子,烧毁织布机,以为自己享有俸禄,不能再夺农人女工之利。[2]
后来唐朝苏良嗣也引用他的例子,反对出卖宫中菜蔬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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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119》,出自司马迁《史记》
- ^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 ^ 《史记》·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