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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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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地政司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MOI
英语
内政部地政司标志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1949年3月2日
前身机构
  • 中华民国地政部
管辖范围中华民国
驻地10055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7楼(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
首长
  • 代理司长:林家正
上级部门内政部
网站内政部地政司万维网

内政部地政司(简称地政司)是中华民国内政部下部属行政机关。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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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12年内务部成立后,8月,内务部分设总务厅及民治司、职方司、警政司、土地司、礼俗司、卫生司,土地司办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宜。
  • 1915年,成立“全国经界筹办处”。
  • 1915年6月,成立“内政部经界局”。
  • 1917年,改称内政部设土地司。
  • 1930年,《土地法》公布。
  • 1932年,设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
  • 1936年7月,内政部土地司更名为“内政部地政司”。
  • 1941年7月,增设“内政部地价申报处”,主管地价申报事宜。
  • 1942年6月,地政司与地价申报处合并为“行政院地政署”,直属行政院
  • 1947年5月,依据1946年公布并施行新《土地法》和《土地法施行法》,将地政署升格为地政部,设地籍、地价、地权、地用四司。部长李敬斋,常务次长(继任政务次长)汤惠荪
  • 1949年5月24日,紧缩机构,地政、农林、粮食、水利、卫生、社会等部同时裁并,地政部缩编为地政署,下隶属内政部。[1]
  • 1973年7月,地政署再改组缩编为“内政部地政司”。
  • 1999年7月1日因精省台湾省政府地政处并入内政部,成为“内政部地政司中部办公室”。
  • 2023年9月20日,地政司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业务移交内政部国土管理署

中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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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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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组织下辖10科及3任务编组,含聘雇人员合共有137名员工[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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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關於我們>沿革. 内政部地政司. [2024-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09) (中文(繁体)). 
  2. ^ 組織編制. 中华民国内政部地政司. 2024-03-13 [2025-04-05] (中文).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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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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