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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联合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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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联合信条》是《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多特信经》(Canons of Dort)和《海德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的统称,这些文件反映了欧陆加尔文主义(continental Calvinism)的教义关注点,并被许多加尔文主义教会接受为官方教义声明。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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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特举行的多特会议

从1618年到1619年,荷兰政府代表荷兰改革宗教会(Dutch Reformed Church)召集了多特会议(Synod of Dort)。荷兰代表与来自其他八个国家的二十七名加尔文主义代表参与这次会议,总结了他们的共同观点,称为“多特信经”。 [1]

随后的会议中,将多特信经加到当时荷兰教会普遍使用的另外信仰两份文件中:海德堡要理问答(1563年)和比利时信条(1561年)。[1]

会议通过样的程序,希望能:

  1. 正式确立他们对圣经教导的理解,包括三位一体(Trinity)、道成肉身(incarnation)、预定论(predestination)、称义(justification)和教会
  2. 让成员可以因着基本的、共同的信仰团结在一起;
  3. 将某些非必要的观念(政治立场、教育平台等)降级,以防止教会不必要地分裂。这样的形式也为普世教会和一运动(ecumenical)提供了基础,一个团体是否接受这些规定,成为和运动的基本要素

三份文件,各自有各的用途。

四项联合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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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改革宗教派将西敏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也纳入其信条标准,构成四项联合信条。包括澳大利亚基督教改革宗教会新西兰改革宗教会[2][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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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FRC: Canons of Dort - Historical Background. www.frcna.org. (原始内容存档于30 January 2008). 
  2. ^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es of Australia – Beliefs: Doctrinal Standards. crca.org.au. [2023-05-30]. 
  3. ^ Ray. Creeds & Confessions. Reformed Churches of New Zealand. [2023-05-30]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