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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封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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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修改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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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Winertai指出他所加入的內容是根據甚麼「共識」而組成。在討論結束有「共識」之前,將頁頂模板改為{{Proposed}},但並不表示我同意這個修訂。-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18日 (三) 14:33 (UTC)[回复]

所得共識縱為幾人所得,但不見得不比一人之見為重。有意見請至相關討論頁提出,凡事均可討論,請勿自行修改既得共識。--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14 (UTC)[回复]

封禁期限,以及人數要求現時均未討論,至於永久封禁是否要五人確認,討論裁決者守則時可以提幫我解禁 出。--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19 (UTC)[回复]

抗议黑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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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讨论出现

  • [通知] 被控人辩解程序及举证责任谁属分别正公示至1月9日及12日,期内无用户反对即为共识。
  • [投票] 核禁者用户组开立及权限组成投票已于2012年1月3日展开14日投票。除投票外,请参与讨论。

本人从未看过此通告,亦未能对此公告的任何内容阅读。此公告剥夺维基人的知情权,应为无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01 (UTC)[回复]

有了T:ASN就不看公告栏了?还理直气壮,无语。--达师218372 2012年1月6日 (五) 15:14 (UTC)[回复]
公告栏在哪里?请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19 (UTC)[回复]
最近更改。。--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24 (UTC)[回复]

话说,新开用户组才要50%的支持,求方针。20票?求方针。。。--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24 (UTC)[回复]

喂,就没人说下,为什么选管理员要80%,建用户组要50%啊。--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6:57 (UTC)[回复]

原来这个公告栏在“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是否賦權核禁者”下,是一个孙页面。

  • 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議程

真心是“公告”了,哇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31 (UTC)[回复]

这种投票项目已经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开放原则。我在此强烈建议各位不知情人士,在了解这个投票的真正意义前,强烈抵制此类半私下性质的投票活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5:34 (UTC)[回复]
那顺便把T:ASN出现之前所有开专门页面讨论的共识都推翻吧,都是暗箱。--达师218372 2012年1月6日 (五) 15:55 (UTC)[回复]

同学,公告栏是Template:Bulletin,访问Special:RecentChanges就能看到。--达师218372 2012年1月6日 (五) 15:56 (UTC)[回复]

同志,你是否有兴趣看一个叫做“您是否经常阅读Special:RecentChanges页面”的投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6:05 (UTC)[回复]
一直以來都有不成文共識要求重要的正式投票必須要有至少25人參與,不明白為何忽然冒出20票這個新門檻。--沙田友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02:49 (UTC)[回复]
同求解释,投票门槛是怎么确立的?--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04:05 (UTC)[回复]
问问HW看看。--达师218372 2012年1月7日 (六) 08:23 (UTC)[回复]

如此指控,簡直荒天下之大謬,該等頁面一直存在,且開放予任何用戶,而HW君及本人亦一直有更新通告,何來黑箱?至於投票規則,本人明白此管理員投票門檻早已推廣至全維基,不過本人亦發覺小議題並不如管理員投票般注目,所能取得之選票遠不及後者,而就如回退權及巡查員,今維基已見受惠,但當時回退權所得選票亦僅有廿四票。在用戶不再如從前般活躍於站務時,互助客棧中所見到之簽名十指可數時,再定於廿五票,只會是強求。其實二十人,根本亦非小數目。現在反對人數佔多,此案大有機會落選,如今不免小題大作。另外,本人非常同意馬兄所言,請無詳細察閱之前討論者不要投票,而不熟權限資料者則請多閱Mediawiki及元維基所提供之說明文件後方去投票,以免誤會。--J.Wong 2012年1月7日 (六) 15:37 (UTC)[回复]

J.Wong兄您碉堡了,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您说这是小议题?这是要新开一个权限组啊,所拥有的权限都快赶上管理员了您竟然说这是小议题。您是想说回退权只有24票就创立了?老大,申请回退权好像连投票都不需要,能和一个有似乎要有封锁权限的用户组比较吗?虽然我不怎么同意Edouardlicn说的不看公告栏,您也不必这么夸张吧。而且...20个人不是小数目...这年头罢免一个用户的管理员权限都有四百多票....开一个能封禁用户的用户组只要20票?我还以为有共识或者方针说新开权限只要20票,那也就算了,如果是提出议案的人决定怎么投票合理,那我不妨也弄个提案,比如shizhao永不被罢免,然后投票规则是,有人支持就行了。这可算是个小议案吧,只涉及一个用户.--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12:46 (UTC)[回复]
我沒視之為小議題,封禁申請整件事是影響全站上下。但本人之所以會稍為放鬆不是門檻,是有效票數,是因為將來不單止只開放此權限,背後尚有強而有力的監察,此套制度有能力審察全站上下一切封禁。本人在投票頁亦已說過,就算某用戶試圖濫權亂封,一日後亦必為其同儕所發現。甚至根本不用等一日,最近更新重有人看著。而且當此用戶組無自我解封權限時,管理員一施禁,他亦只可乖乖接受,等待完畢。再加上可預見此用戶組解任會遠容易於管理員,即跟從《解除權限申請》,管理員審批過,就可以替他一鏈除權。如此之後,到底此權還是不是要閣下所指般看待?最重要是,此權僅為封禁申請之配套設施,它斷不會獨立先行。如果閣下仍不認同,本人亦不勉強,只怪本人低估社群眼中封禁權的價值。--J.Wong 2012年1月8日 (日) 15:56 (UTC)[回复]
首先,本人姓李不姓马,敬请留意。然后我补充说明一下,我上面已经清楚说明,我就是没有看过所谓的“公告栏”。我不知道ASN出现以前维基是怎么一个运作,但自从我来到维基以来,商讨方针事宜的版面是目前所在的方针版,而不是那个大部分维基人都不看的“公告栏”。这个讨论,未有在方针版作任何链接,相信组织者是有其自身的考虑,但我觉得这是不符合一贯的手续的。当然,这一切只是“我觉得”,如果你们觉得不合理,大可以此为由说我说话毫无根据。
在这里我提出一个极大的疑问,一套规则,大部分维基人都看不懂,看不明白的情况下,用于维基百科的重要操作,尤其是封禁用户这种敏感操作上,对维基百科的运作是否负面影响,相信政策制定者应该详细考虑。你可以说,大部分人都不懂Mediawiki这套PHP程序怎么用;但按照维基百科的一贯方针,理应简化程序让大部分用户都懂得怎么在不涉及PHP的层面上用好维基。如果政策制定者企图制定一套大多数人都看不懂的机制去执行,我觉得这样是很难说服大家的。尤其是如此复杂的一套机制,纵使通过也是为日后的管理带来不便。一旦实施,我相信日后维基百科的运作会因为这种机制而陷入泥沼之中。此风不可长。
J.Wong对我的话和投票的疑问,我已经在这里公开解答,敬请详阅。--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5:04 (UTC)[回复]
抱歉,李兄,本人純粹用你用戶名頭一個字。本人會以後兩個地方也發通告,這種無謂爭議可免則免。至於是否開分頁討論,僅視乎討論長短,既然預見會頗長,移到別處亦未嘗不可。或者將來仿照技術區做法,頂頭加一個小表格,列出鏈結。這也不錯。:P 之前,有數不清,幾條大方針也只是在此做了個開端,成熟以後,都全部移到子頁再談。希望上述兩個建議可以避免將來再有此類無謂爭議。
話說回來,談回這次投票。首先,如果你是說《封禁申請》上列有的程序,本人相信兩段文字應該不會過深令人難以明白吧。有需要可繪製流程圖。如果還是不明,本人可以用現時刪除制度類比,令閣下明白。如果是此次投票,則本人再在此解釋︰首先,開設核禁者權限組只是封禁申請其中一樣配套。開設目的,是方便核禁者將來解除或修改有問題封禁。所以經過商討以後,就在管理員權限清單中揀選合適權限放入此權限組。有用戶表示希望也就所揀選權限表決。於是乎,就成了現時的版面。首先,第一條問條就是問是否贊同設立此組,其實換一個問法就是你是否贊同將來賦予技術權限予核禁者。至於節二,就是揀選此用戶組會有什麼權限,所列出的六個權限全部在管理員權限中找出來,所以一見閣下寫的東西就知閣下應該不太了解權限事宜。當然,本人也不是非常熟識。勉強夠應付此等「組裝事務」。是故,本人也在權限下面列出用途及目的,希望可以幫助到投票者了解為何要賦予此權。而其實Special:群组权限列出的每一個項目也就是技術上容許該群組的用戶操作什麼特殊頁。
早前,本人草擬了封禁準則,並已獲得通過,現放於封禁方針。封禁準則就是類似快速刪除準則的東西,管理員會在當中找出最適合的準則去封禁用戶。而準則按其判斷準則是否明確分為兩組,一組叫快速封禁,就是準則相當明確,如回退不過三;一組叫審批封禁,就是準則相對模糊,如人身攻擊。兩組就如快速刪除及存廢討論般會分別按其程序處理。現時,一個頁面有問題,就有一個用戶提速刪,管理員審批後就刪除。現在換了是一名違反速禁準則的用戶,管理員見到或是用戶提報,就先封禁他。於是就留有紀錄於封禁日誌。封禁翌日,就由機械人批量一次過摘取前一日封禁紀錄至專頁。再由核禁者追認。核禁者認為有問題則可要求更改,甚或乎解封。就正如管理員審批速刪,可以刪除,亦可以拒絕,甚或交去存廢討論。
而審批封禁,就可以先初禁該名人身攻擊他人的用戶(當然尚有其他準則),之後管理員就提案至專頁,列舉證明。經過該名用戶及管理員的討論。裁決小組(現時所傾向選擇)就會決定如何處理這位用戶。正如存廢討論之後,管理員決定如何處理該頁。
在經過這種討論列證的情況,則可信將來封禁所引發的爭議都會在既定渠道內得以解決,而不會再蔓延至整個維基。正如現時刪除有爭議,你會去存廢覆核,而不是吵上來互助客棧一樣。亦希望一改以往封了算的手法,由核禁者去輔導新手,與之多作溝通。如果新手明白問題所在,亦可提早解封。過往不理,就可能導致人才流失。另外,真的是避免管理員車輪戰,過往一些有爭議封禁,就見過有管理員主封,有管理員主解,結果就車輪戰。亦希望統一管理員處事手法,本人就試過與另一管理員討論完後決定接納申訴解封,豈料不一回兒,又封過……又見過同為人身攻擊,一名管理員封一日,另一名就封得遠長於此。非常不公。希望閣下明白本人何以要提出此制。而閣下應該不會說存廢討論令維基運作不暢吧?--J.Wong 2012年1月8日 (日) 17:45 (UTC)[回复]

当年WP:REQPERM总共讨论了138天其中只有35天在客栈。而且那时候通知手段只有公告栏,请推翻这个共识。更不要说各式各样的共识投票,挂在客栈的没几个。另外请问楼主,最近您貌似也不活跃,客栈诸多议题未见您留言,怎么就能指责通知不到位?--达师218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3:08 (UTC)[回复]

另外这次讨论的是一个老用户程序,如同人事投票资格一样,是新手一般接触不到的事项,复杂一点也无妨。有时间在这里吵不如想想如何简化WP:NOTEWP:RS这样的内容方针。--达师218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3:11 (UTC)[回复]
我的活跃度你可以去查贡献,而且在客栈不写字不等于不活跃,而且我的想法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既然像我自己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都看不到这个公告栏,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关注那个最近更改。您是否还需要一个投票查询用户对该页面的普遍关注度?
至于“复杂一点也无妨”,这是你的私人意见,我不认为这个很有代表性。不过既然您说得出来,我觉得您说说也无妨,反正大家看着投反对票也无妨。不过私下认为,如果您支持这个讨论方向,我不觉得你这句“无妨”会对事态发展有积极影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4:31 (UTC)[回复]

我不想再跟上面几位维基精英争辩这个话题,但希望看到这里的人,大家能反思一下,到底换了别人尤其是长期用户而不是新人,会不会看不懂这套规则,万一被封禁会不会因此在客栈上大吵大闹,到时候会不会引起“法官”被罢免,会不会浪费你们的时间。希望在这里我的话能真正起到“公告”的作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4:35 (UTC)[回复]

PS: 你的反对票貌似没看投票事项就投了。其实我认为,最后出来的方针比WP:REQPERM+WP:PATROL+WP:ROLLBACK(删去重复部分)短的概率还不少。--达师218372 2012年1月9日 (一) 10:55 (UTC)[回复]
「封禁申請/草案」已經弄出一堆看得我頭昏的術語(核禁者、初禁、速禁、速禁覆核、審批禁、非審批禁、裁決者、裁決小組、閱讀上訴郵件權……)、半文言文,還有HW近期隔數日就創建新的草案子頁面,這套規則我實在是沒有信心「完全看懂,看明白」。--Mewaqua 2012年1月9日 (一) 16:58 (UTC)[回复]
WP:REQPERM+WP:PATROL+WP:ROLLBACK..............--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4:21 (UTC)[回复]
(!)意見 这种东西讨论完了就把最终留下的东西总结一遍,然后征求意见。不要认为之前讨论这么多内容了,没人有意见就直接通过。对这种最终的征求意见稿的公告要发的醒目一点。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14:37 (UTC)[回复]
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00:51 (UTC)[回复]

我以为的维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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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以为,维基百科应该是中立,而不是以审判形式去决定内容和用户的中立。
  • 我以为,维基百科的管理,应该是简化,而不是比照法庭般的审判。
  • 我以为,维护中立,不需要法庭审判,而只需要真正意义上的维基精神和资料参考方法。
  • 我以为,好吧,这一切都是我以为。

以上。--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1:42 (UTC)[回复]

我也反对方针法律条文化,讨论法庭化,法律术语化的的倾向。没有那么多时间花在阅读理解繁文缛节上,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花在冗长的讨论上。--用心阁(对话页) 2012年1月12日 (四) 04:30 (UTC)[回复]
你放心,到时候有所谓的“公正的”“XX大员”给你审判的了,你就等着神罚吧。(天降雷电)话说这些XX大员很可能到时候还会给你贴上一张苹果日报的漫画,让你自己看看自己的漫画形象是怎么登上报纸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4:36 (UTC)[回复]
  • 奇怪的是,有人大闹天宫说封禁不公之类的东西而在互助客栈大闹天宫的时候为何E君只留下个每周笑话就拍屁股走了呢?现在W君就是要防止类似的事再出现,所以才进行较为周密的讨论。也请中立的善意推断这个讨论。如果你觉得哪有文言文之类,提出来改就是了。何必在这讽刺挖苦。乌拉跨氪 2012年1月12日 (四) 06:06 (UTC)[回复]
這個有文言文傾向的問題已經被提出來好幾次,但是這樣使用的人極少,提出有閱讀上難處的用戶還是較多,那麼,應該是撰寫的人調整一下吧。即使不是文言文,也要避免過多的使用縮寫的型態,看起來很專業,但是,嚇跑想要討論的人。-cobrachen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05 (UTC)[回复]

乌拉跨氪,我前面已经清楚说明了,你若然觉得我说得还不够清楚的话,我的意见就是这套系统根本不可能执行,必须全套推翻之所以一直不参加这个讨论,就是因为我自己看不懂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定出来的东西怎么用。但既然囧王和某些人都觉得此事“势在必行”(颇像中共某些地方领导的做法),那么我愿意看着这套系统慢慢死掉。--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01:20 (UTC)[回复]

舉證責任誰屬正公示至1月12日,期內無用戶反對即為共識。被控人辯解程序公示告終,已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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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拉不说话。--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15:41 (UTC)[回复]

我觉得如果开启一次“是否废除中文维基百科法庭机制”的投票,结果会相当有趣。--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16:29 (UTC)[回复]
本人懇請閣下手下留情,並認真檢閱所得共識,再下判斷。按現時共識,根本只有較受爭議之封禁原因,擾亂及人身攻擊才會行審批禁程序。其餘均行快速封禁,即只要管理員按既定方針行使權力,則可謂已經搞定。至於你常常掛在口邊的「法庭」,莫講根本不存在,就算有,亦只是供社群及管理人員辯論事情的地方,無異於存廢討論。遠不及英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本人一直相信本社群有能力討論及制定屬於自己的方針,而毋須動輒外求,又,用戶積極發表意見是可以令方針指引更為完善,希望本人毋須從此改變信念。最後,本人衷心希望閣下放低成見,重新審閱此方針草案。--J.Wong 2012年1月11日 (三) 16:55 (UTC)[回复]
你可以放心,我只是这么说说。因为我知道这东西不用我动手,早晚会自己废掉。无论是方案的可读性,可执行性,以及对社区用户的印象感受方面,我相信这套方案的得分都可谓低之又低。两个字:天诛。--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1:23 (UTC)[回复]
补充一句,囧王的中文之难理解之程度,实为任何光怪陆离方案通过之不可或缺因素也。用户看不懂,嗯好,就这么算吧,反正不关我事。投票资格尚有全站投票,这个光怪陆离方案奇形怪状,却不需要投票通过,实为搞笑。--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1:29 (UTC)[回复]
建议楼主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要重复同样的言论。--达师218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04:09 (UTC)[回复]

还有,建议楼主好好看看,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被控人辯解程序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舉證責任誰屬里头公示或已经公示完毕的内容,毫无囧言文的痕迹,甚至比我写的中文都口语化。--达师218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04:11 (UTC)[回复]

快速封禁之定义 可即時執行封禁与快速封禁之差异 審核封禁之定义。 初禁之定义。 遞案之定义。

你自己解释清楚这几个你们新创建的中文词语再来叫我看公告吧,管理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4:32 (UTC)[回复]

好,这句回答非常的好,五个问题你用三个字就解答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8:00 (UTC)[回复]
你五个问题都是一个问题。这些词还至少能看懂,重定向至少IT界以外人士根本看不懂,既然重定向可以存在,那么别的词没有不存在的理由。还有像快速删除、存废讨论、关注度、防滥用过滤器,按你的标准都是“新创建的中文词语”,维基百科也是“新创建的中文词语”。既然对这个系统有意见,那就寻求最直接的废除手段,或者最根本的改进手段,别弄皮毛的事情。--达师218372 2012年1月14日 (六) 13:29 (UTC)[回复]

维基法庭的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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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发现囧王组织的所谓的封禁管理制度讨论,其问题首先就是囧言文穿插全讨论,组织混乱且主题跳跃。但这些我在前面反反复复强调的问题,只是一切乱象的表象。由上面的这些混乱中所造成的不少阅读者的看不懂,仅为将事情本质掩盖的表面问题。下面我将简述一下这套系统彻头彻尾的失误。

还有,请不要破坏此文的完整性,请在下方讨论区讨论之。中途插入议论者,请不要奇怪你的内容为何会消失。

由无序抗议产生的处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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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乌拉跨氪的疑问,为什么我会老是标记“维基百科:每周笑话”,那是因为我对这类毫无营养的言论毫无好感。这种漫无边际的个人理论推导,是影响客栈讨论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处理这种问题时,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禁”,这也是中国大陆处理矛盾问题的最直接思维。但对于我这种见过很多大风雨的用户,似乎这种毫无营养的对白,是应该执行“不要喂巨魔”的政策,而不是彻底禁止他们。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这种“客栈有人捣乱就要封”的思维,是违背维基百科的管理思路的,而且无法阻止疯狂的傀儡用户再开帐号破坏。现在还在活跃的L先生就是好例子。

好吧,就当我是个人的意见,而且在必要情况下,维基百科是应该封禁某些用户以阻止其破坏性行为。那么,是否现在讨论的“维基法庭”就可以解决以上问题?未必。

伪民主对中文维基的彻底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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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就我自己的理解,是构建于类似西方契约精神的一套参考资料社区机制。所有的一切运转,都是基于契约去运行的。就是说我们大家一起约定了要中立,所以就去确定什么是中立,所以就确立了“博客等来源不是中立来源”的思路模式,并以此为基准去讨论问题编辑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就是说,这个编辑是否合法

而现在的“维基法庭”制度,却是试图建立一套“陪审员机制”去讨论是否去封禁一个用户。陪审员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这群“陪审员”根本就无法可依。是否去封禁一个用户,这个用户对维基百科的伤害程度到底是多少,对其警告次数有多少次,对其警告是否恰当,对其是否适用于封禁,封禁后会对其产生何种负面影响,对应用户的后续攻击有何策略,封禁策略行动何时结束,结束后可有总结。这些统统欠奉。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本末倒置地去讨论所谓的陪审员制度,所谓的法庭,就是以无“法”的社会下去建立一套资本主义政权,根本就是乱来。

即使在建立了这样的一套法令体系,陪审员所应该执行的,也只是就现有证据讨论封禁者本身是否应该被封。但目前看来,即将可能赋予这些陪审员的权限,却是充当警察、法医的权限,即可以阅读一般用户所无法读取的内容。这样的一种赋权,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目前参与这套体制的讨论的,有成员是前次苹果派暴乱中强烈支持苹果派的“苹果派余党”。他们为什么如此热衷于这样的一种讨论?就是因为这样的讨论可以在超越维基百科精神的基础上,构建一套新维基百科体制,我们可以称之为“议会制”。什么是议会制?议会制就是各方势力的一种均衡态势。在这种态势之下,结果会向各方势力妥协,而不是基于事实而中立。这样的一种思维模式,是反“维基”的,甚至我们可以称之为“香港大典制”。而某些管理员,却依然懵懵懂懂地参与其中,并热情地歌颂这样的一种机制发展方向,这不得不让人深思,我们对Mediawiki编辑技术的纯熟,是否是我们对维基精神的真实理解?

纵使大部分参与成员,即陪审员能在初期保持这样的一套均衡态势。但随着时间流逝,专注于条目编辑和技术工作的成员终会离开,或者淡化此工作。余下的往往是那种热衷于政治斗争,而非百科条目编辑的网络政治家。中文维基百科如果真的陷入了如此境地,就会沦为五毛党、泛民主派、台湾共和国的支持者盘踞争夺的地盘,而不是中立的资料参考库。

对如何维护维基百科中立,私下的一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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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之所以能有今日的良好态势,并不是因为其民主的思想,而是其来源的绝对中立。固然独裁者可以制作一个独裁的条目,民主者也可以修改此条目,是因为两者都有可靠的信息来源,而不是两者的实力均衡。维基百科应该永久以内容为中心,而不是以人的意志为主导;应该是一个资料库,而不是一个议会。

对于如何封禁一个用户,我们是应该明确、细化各个管理制度,让封禁者即使不能心服口服,至少能有明确的方针让大部分维基人心服口服,且不能偏离维基的主旨。一个人,只要是反复破坏,并无视他人的交流,又何须什么初封、再封、快速封,直接封禁了事是最正确的做法。倘若犯法了还有再封讨论,然后讨论者认为“这个人值得可怜,因为他做了二十四史系列条目”,那法治又何存?

在维基百科大量制度均未完善的大前提下,各位政治人物却忙于“太公分猪肉”,管理员就站在旁边看他们分。这种狼狈景象要是拿到西方社会,真是贻笑大方。

最后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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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开一个投票去否决这次讨论。请问这位朋友,你自己是否经历过上次那样经历半年时间的讨论及投票?请问在这段时间里,你自己做过什么,有什么感受?你是否愿意将维基百科变为一个一年365日都在投票的论坛?

本人近几个月来均将主要精力用于自己的网站建设,对维基方面仅限于有限度的条目维护,及不时看看客栈。对于各位对本人的行动有所怀疑,这是正常行为。但若然将以上内容归类为废话,归类为无理取闹。我觉得这些朋友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过错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3:49 (UTC)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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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在下面的讨论中,拒绝使用(+)支持(-)反对模板,转而使用(!)意見模板,不要让讨论成为赤裸的投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3:49 (UTC)[回复]

  • (!)意見。在此建議目前參與討論的諸位能夠先讀一下他的意見。畢竟,你們一直處於討論中,比起後來想要加入的人來說,你們多少會感覺這並不難懂,而這中間的認識差距是需要不同方面各自緩一下來彌補的。-cobrachen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5:29 (UTC)[回复]
事实上,已经有一直参与此讨论,注意,是一直,的管理员向我表示,连他自己都看不懂在搞什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7:52 (UTC)[回复]

首先,感謝閣下抽空撰寫此文,的確較以往更為言之有物。本人今日無打算和你對談什麼價值觀,反而更想講一直社群所遇到的問題,是一直令社群煩擾不已的問題。至於中文問題,擇日再論會更為適合。

維基的而且確建基於互信與中立。閣下所提例子極為合適,無論極權者,抑或民主人士,只要手持客觀來源都可以在此撰文,然而何謂中立呢?中立這把尺是社群制定。而極權者與民主人士都是社群一員,都可以動議修改這把尺。這是維基可貴之處,可貴在人人均有權「論政」,說服其他人有更改準則的必要。而這些可以不斷改變的規則,就是維基的「法」。所以本人根本不同意維基,乃至核禁者無法可依的說法。如果這些規矩在維基之中,毫無地位可言,可有可無的話,今日,乃至以往我們到底是憑什麼去斷定什麼文可以刪除,什麼用戶可以封禁,甚至乎是什麼管理員可以罷免。這一切一切都證明維基百科並非無法。

過往如是,將來亦如是。方針有其地位,所以閣下才執著為何沒有投票,又爭論何以公示就了事。

如今究竟又有無閣下所提的法呢?「是否去封禁一個用戶?」現時有封禁準則,歸納自過往常用的封禁理由,再加以核證其為有共識支持。此謂之法。「傷害幾深?」難道閣下覺得可以逐一羅列計算?「警告幾多次?」現今有封禁方針規定事先必須警告。

「恰當與否?封禁後有何負面影響?乃至往後有什麼策略。」現時並非沒有,請不要講到中文維基百科好像剛成立不久,萬事不齊般。現時不是由個別管理員決定是否恰當嗎?估計封禁後有何負面影響嗎?定出往後策略嗎?不過策略不外乎封、再封同再再封。所以千萬不要說沒有法,沒有制度。本人並非開荒,而在改善而已。

既然有「法」可依,又有制度,那有何要改善呢?現時制度仍處於一人為決策單位。社群根本無法參與其中。管理員多了,對方針有不同解釋是正常,有其尺度亦是正常。但這不就是爭端的來源嗎?車輪戰的來源嗎?現時無事還可,有事又克制不了,封了又解,解了又封,又是否閣下所願?尚未計算被禁者又如何解釋方針並且與管理員有所爭議。百樂免、萍果派,相信各位仍歷歷在目,他們是如何令互助客棧變得能力稍遜的電腦掛掉。所以與其話這是什麼法庭,本人更想此制可以統一管理員應對手法,避免非刻意而成的雙重標準,增進舊人與新手的融合,令有誤解人士更加了解維基,令更多資深用戶協助處理站務。

至於會否從此不再中立,不基於事實處事,本人並不認同,首先,賦權就是要令到核禁者可以親自去看,看過明明白白,再斷定是否有違反方針。決定以後,再去執行。省卻再勞煩管理員的必要。這正正是要令他們公正持平,基於事實去判斷,而毋須妥協於勢。

而本人之所以亦希望更多資深用戶協助,是因為我信可信用戶不是要經過所謂的管理員投票才叫可信,正如一個學富五車的人,亦都毋須一定要取得博士學士才堪配他人讚一句學富五車。引入資深用戶令到整套封禁制度更為透明,更可預算,就可以吸引用戶留下,而管理員亦毋須只處理站務而放下寫文的工作。當然,核禁者亦然。因為只要做到群策群力,就可以避免閣下所提憂慮。不過,也想說,至今本人未見此勢,閣下未免過慮。

至於維基寫文與站務,本人並認為可僅專注於寫文,而置站務於不顧。兩者並重。有人自然有爭議,有文自然有站務,請問可如何割裂?

(借來續寫一下)「對於如何封禁一個用戶,我們是應該明確、細化各個管理制度,讓封禁者即使不能心服口服,至少能有明確的方針讓大部分維基人心服口服,且不能偏離維基的主旨。」方針定了框架,細節與及如何解釋就需要社群在落實時逐步形成。但形成的制度亦需要定下來。那才可以不離主旨,又解決闡釋方針的爭議。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如是,又豈會有爭議。正正因為不是次次都是大是大非,所以才會有車輛戰,有筆戰。本人認為可以考慮被禁者過往貢獻,而閣下說不可,已可是另一個論題了。

本人無視閣下言論為廢話,相反本人每次見到都會詳加思量其中可取之處。當然,閣下似乎真的不太了解維基站務就是了。--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09:48 (UTC)[回复]

當下面再有用戶要求第三方仲裁,閣下應該明白,社群確實有此需要。不是本人憑空想像出來,要為管理員以至社群徒添限制。大家不過也是求認同,本人在求,閣下也在求社群認同,下面那位提案者也在求。--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09:53 (UTC)[回复]

「是否去封禁一個用戶?」現時有封禁準則,歸納自過往常用的封禁理由,再加以核證其為有共識支持。此謂之法。「傷害幾深?」難道閣下覺得可以逐一羅列計算?「警告幾多次?」現今有封禁方針規定事先必須警告。
目前此内容虽有制度,但实际上制度模糊不清。君不去细化制度,却给“维基政党”摇旗呐喊。君是打算将维基百科变为维基议会,把大学变为政权吗?口口声声说维基人不懂站务,这是一个管理员应该做的事情?管理员,请你下次说话前先管好自己的一张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0:05 (UTC)[回复]

囧王看来不但中文语法不清,连做事也开始糊涂了。请问“有求必应”什么时候成了维基百科的方针?很多人都有诉求。之前有用户还以封禁某用户的诉求要挟要退出维基,至今仍在维基活跃。请问这类违背方针的诉求,是否应由维基百科管理员无限放大?--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0:10 (UTC)[回复]

的確不是有求必應,但當你不理會他人訴求,他就會積怨。輕則離開,維基缺少了一個人貢獻,重則就是上述那些纏繞不清,互助客棧大到能力稍遜都掛掉。合理的話,又何以不理?既然有用戶要求第三方仲裁,而其他諸如刪除也已有第三方仲裁,為何獨有封禁例外?不可引入第三方仲裁?本人絕無放大訴求。往時,一有此類封禁爭議,事後必有用戶提出引入第三方仲裁的訴求。本人可見就算最後草案不能落實,此類訴求亦只會「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現時此制正正是要將《封禁方針》含糊之處弄清。透過適度討論弄清統一。難道閣下覺得可以紙上談兵,定出細節?
要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原來都幾有難度。--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0:31 (UTC)[回复]
请君列出,近两年来由于封禁争议导致全版面讨论的具体例子?具体。--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0:55 (UTC)[回复]
本人好像沒說過什麼全版討論。莫非本人記錯?如果閣下有興趣看回以往封禁爭議的討論,本人可以去找找,不過不包一定有,費時不在話下,找到也不知有何用……而且本人所想針對是封禁爭議的引發及結果,至於當中經過則不外乎對辯,一方說封禁有理,一方說無理。不是這樣,又豈會有得吵。--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1:02 (UTC)[回复]
既然有用戶向你反映不明白,本人稍後新春假時繪製一個流程圖,應該會好點吧。--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1:20 (UTC)[回复]
首先回应一个问题。本来现时被封禁用户真正产生争议的就很少,而且很多时候用户有意见往往不是采取申述而是多开马甲的办法应对。为了这少之又少的封禁争议,专门设立一个封禁用户组,到最后发现这个法庭根本没人管,大家都玩多马甲。我不知道这种耗时耗力却没有成效的工作对你和对封禁用户组的成员有什么好处。
我说的全版讨论,你自己做管理员都举不出来,我就帮你举。首先就是著名的“苹果派”,此人的封禁曾引起很大争议,但这种争议很大程度上,我估计约有80%的讨论并不是为了苹果派这个帐号被封而讨论的,而是为那次罢免。这种工作封禁组是否有能力封禁?连现在参与封禁组讨论的多人,当初也曾支持苹果派的行为。光这点就难以让人信服封禁组的公正性。然后第二位就是L先生。此人的疑似马甲现时仍在条目讨论版活跃,对于此人,现在可确认的马甲帐户应该有8个以上,现行及未来的任何维基机制都根本无法完全封禁此人。而且此人一直觉得自己是法官,试图利用维基百科维持正义。对于此类争议,封禁组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然后剩下的就是那些不时在客栈跳出来解决个人纷争,结果被我打上“维基百科:每周笑话”标签的人。这些人是否应该封禁,如果从节省资源的角度看绝对是肯定的,如果从维基方针看,则你拿不出具体原因去封。而且你封了,到最后也是跟L先生一样,17C变16C(不好意思我点名了)。
我是绝对相信,你是在做一件脑内补完的事情,这个事情就像2次元妹子,你可以把她想象得很美好,但她只是2次元,好吧。“至於當中經過則不外乎對辯,一方說封禁有理,一方說無理。不是這樣,又豈會有得吵。”只要你抓住一个方针,阻碍维基百科正常运转的都应该封。那么只要讨论“阻碍维基百科正常运转”这个定义就可以了,又何须一组有颜色的用户在旁边指指点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1:34 (UTC)[回复]
如果你觉得这几个月的讨论不是“沉没资本”的话,你大可作为主持人继续表演下去。反正就算你再投下多少精力,最终结果都不会让大部分人感到满意。所谓的“大员”最终也会像我前面所说,只剩下政客。大陆大学尚且开始讨论去行政化,你却在维基这种学术性网站讨论行政架构,我不说你本末倒置还能说什么,难道还跟你们慢慢讨论行政机关的组成细节??????????????????--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1:42 (UTC)[回复]
  • “中途插入议论者,请不要奇怪你的内容为何会消失。”我对此表示十分遗憾,您的行为违反了Wikipedia:讨论页指导——虽然不是方针指引但一般被用于实践的规范。我也没有看到长篇大论分多次发出的必要性,既无技术上的必要,也无行文上的需求。
  • 此文都是些重复的内容(简称废话),该说的以前都说过了,互相驳斥也没什么意思,既然你们这么大意见,那就开个投票把这个制度废了就完了,那么多废话还浪费读者时间。--达师218372 2012年1月14日 (六) 13:24 (UTC)[回复]
如果你觉得现在有必要开这样的一个投票请你自己开。--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3:32 (UTC)[回复]
“首先,感謝閣下抽空撰寫此文,的確較以往更為言之有物。”by囧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3:35 (UTC)[回复]
撞了,決定只留以下幾句。閣下請勿忘了何謂「更」。何苦要他人說穿 = =
閣下到底未明何謂善意推定。勸閣下勿謂被打成異己,所謂「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這句在閣下身上可謂演繹得沐漓盡至。
去行政化呀,找幾個人來一齊有商有量,決定是否封禁;或者找個人去核查封禁是否得當,很行政化麼?不如閣下動議廢除存廢討論,快速刪除,存廢覆核,閣下成功本人相信社群很信管理員,這政策根本無用,可廢掉了。
最後本人就許下承諾,只要閣下可以定義「阻礙維基百科正常運作」而又可以成為方針,不有人站出跟你纏繞何謂「正常運作」,我放棄草案,即時動議推翻方針草案。不能的話不外乎證明閣下所言根本是廢話。--J.Wong 2012年1月14日 (六) 14:01 (UTC)[回复]

(:)回應:簡單回應Wong128hk君幾點:(1)現在您擬「草案全貌」太過龐大瑣碎複雜,不是簡單劃個流程圖就能解決。(2)您鄙夷的:「找幾個人來一齊有商有量,決定是否封禁;或者找個人去核查封禁是否得當」或許比您擬的方針更適合維基。(3)是否以「現列」方針為基礎,忽略您後續的「豁免規則、上訴要求、案例地位、核禁者及裁決者任免、封禁申請草案舉證責任、辯解程序、核禁者用戶組開立、權限組成」等萬千細節;以「法律保留」或「法律授權」概念,統交管理員或行政員依封禁實務依權限實施?--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19 (UTC)[回复]

不急,等这套政体崩溃之时,我会放出讨论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38 (UTC)[回复]

(!)意見:以我長期參與的「奇摩知識」,「霹靂」或「PTT」為例子,曾於數年前遭遇到類似「反對獨斷」和要求「更多讀者發聲權利」聲音。後來,兩者皆以『「管理員」為多人組成之版主群,每日不定時的上線維護處理版務。凡違反版規之議題將一律依照上述說明處置,管理員不會另多作解釋。』為回應;直到現在,這三社群的發展,證明這種「幾乎沒有申訴程序」的封禁帳戶方式是比較有效率的。我當然不敢指望自由編輯的維基能完全遵行,但是某程度的仿效是可考量得。--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49 (UTC)[回复]

方針如同板規,絕非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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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幫忙踩煞車,如同我先前預料,有人拿维基百科:封禁申請當制法實驗品。網路不是現實,鄉民並非實體,任何方針如同其他網路社群規定:講求簡易,易修易執行來適應訊息萬變網路環境。我對有人執意編造封禁六法全書表達強烈質疑;請注意不可為了表達自己觀點浪費龐大維基資源;也別忘了維基主要是為了撰寫條目而存。況且若要論法,該方針制定過程的「法律保留」概念忽有忽無;「律法」,「條例」,「辦法」,「要點」,「規定」層次及重要性不分,也就是說,細則者以「沒反對意見就通過」或「投票決」的重要性,全部由主事者決定。講白點:過程中,「牽涉到組織成員,人民權利義務變動」就至少需代議通過的最基本觀念都沒有。導致整體方針制度看似嚴謹;至今研擬過程看似公開,骨子裡卻都是被主事者玩弄於掌心,不但搞得四不像,且完全沒有社群主體意識。--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0:52 (UTC)[回复]

握手,同感。某些人觉得我们是异见人士,但我真心说,上面不断出现异见,说明这套东西或多或少已经被人怀疑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07:59 (UTC)[回复]
我發現HW君比Wong君還熱絡;兩個人也相同地把他人的「不附議」、「不參與」、「反對」當成「默認」;然後來個「沒有異見即公示通過」。--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7日 (二) 09:41 (UTC)[回复]
為避免議題長久停滯,搞得方針龐大複雜,修改草案方針如维基百科:封禁申請,請各位加以根據原文精神加以修改,若一週內沒有異見即公示通過。--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7日 (二) 09:56 (UTC)[回复]
(-)反对,請先提出方案再公示。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05:29 (UTC)[回复]
根據之前投票所得共識,往後討論有必要研討如何令資深用戶得以協助處理封禁事務,現今未得同等共識推翻此決,故不同意此項公示。討論有必要繼續,唯基於共識精神,本人建議緊握方針目的,盡量簡化程序,以得大眾明瞭及認同。--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4:40 (UTC)[回复]
閣下所提「盡量簡化程序,以得大眾明瞭及認同」跟現在封禁方針制定方向完全背道而馳;尤其讓HW君一搞,此方針後續恐走向更難收山境地。請閣下跟HW君可不可以不要再浪費維基資源下去?我鄭重再次建議您在先前明顯有共識的條文之外;一氣呵成弄個完整,簡單,可執行,白話文的後續程序與方針,公佈後先徵求是否有異見,若有不同意見辦個多數決投票讓其全文通過且施行。若您提提案無法通過,您再編修再提,若您所提草案真得無法通過,就表示您想法無法獲得大多數社群參與者青睞,那您就該考慮放下這團毛線球。--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16:09 (UTC)[回复]
HW在過去24小時又創建了3個與封禁申請相關的子頁面/討論頁,簡直是越幫越忙,這樣子搞下去是草案條文越來越臃腫,爛攤子越弄越大。--Mewaqua 2012年1月19日 (四) 11:51 (UTC)[回复]
這次倒是您誤會了,那三個頁面是我創建的,用來測試封禁實務是否可行;也想因此打住該相關方針子議題的繼續討論。--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12:33 (UTC)[回复]
Wikipedia:封禁申請/快速封禁覆核/要求更改Wikipedia:封禁申請/快速封禁覆核Wikipedia talk:封禁申請是HW創建的。--Mewaqua 2012年1月19日 (四) 12:43 (UTC)
啊,對不起,是我搞錯了。唉,當初心冷離開相關討論,結果發現這件事情如脫韁野馬。也希望HW跟J君能聽得下我們善意的叮嚀。不要讓你倆的努力變成弊多於利的舉措,弄得兩面不是人。--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1:17 (UTC)[回复]
今天,他们屠宰共产党人,你不作声;明天,他们屠宰犹太人,你不作声;后天,他们就来屠宰你了,哈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1:53 (UTC)[回复]

未立法先执法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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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封禁申請/審批封禁(所谓的即将成为方针的条文内容)。其中有

提交︰提出時需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被控之用戶名 封禁準則條款、封禁理由及相關證據 資料須齊備,缺一不可

则试问,在根本未有准确描述封禁準則的條款之前,此项如何运行?

此外

審核:裁決者有權就此要求作出處理,包括:

  • 無效:該請求提出的原因不成立,或證據不確實
  • 提醒︰提醒該用戶,但不施禁
  • 警告:一般警告或警告被控不得編纂某頁或某主題或參與某場討論。有違者,一遭提報,可被封禁
  • 暫時封禁:封禁該用戶一段時間
  • 永久封禁:只適用於傀儡,或對維基百科有重大影響的用戶;重大影響之義,可由審核之管理員自行決定[1]。

如果审核者意见不一,而此人正在维基百科进行破坏,但又“可能”尚未达到封禁级别,因而最终审核讨论不了了之。请问机制有何补偿?苹X派就是一个好例子,当年“负责审核”的多名管理员多次审核后解封,给管理员体系的威信构成严重伤害。请问这种闹剧是否会在新的“大员”上任后变得更为滑稽?

以上残废条款,拿出来都笑大人把口。我觉得上面挂上即将成为方针模板,实在是........--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3日 (一) 14:31 (UTC)[回复]

舉一個例子,一個「不恰當的帳號名」,作了一兩次小修改,算不算「對維基百科有重大影響」?是否不能永久封禁該帳號?
我認為「封禁申請」方針的條文不宜寫得太死,應該留一些彈性以應付意想不到的情況。User:Wing說過:「維基百科上的規則不是法律,我們維基人不是法學家,寫出來的規則也沒有通過法學家和語言學家來考證其中的漏洞,我們寫出來的規則最重要的是幫助我們在日常操作中提供一個規範。」
--Mewaqua 2012年1月23日 (一) 16:29 (UTC)[回复]

E君,有關準則載於Wikipedia:封禁方针#封禁準則,此乃相關的條款。另外,正在進行破壞者,管理員先初禁七日後討論仍未結束,可再延長,直至討論結束為止並執行結論。如為無共識,本人建議善意推定。M君,封禁準則P2條款已經說明「P2. 不當用戶名以作宣傳、侮辱、誤導或破壞」可以永久封禁。至於條文內容,目前「重大影響之義,可由審核之管理員自行決定」已經是一個彈性。如有不足,歡迎提出更好建議。-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4日 (二) 13:52 (UTC)[回复]

HW似乎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套方案根本解决不了争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5日 (三) 03:01 (UTC)[回复]
現在未通過的共識當中正商討解除封禁(用戶或提出者上訴)都要審核小組討論,也許不會再發生A封禁B解封C再封D再解的情況吧。-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5日 (三) 03:18 (UTC)[回复]
审核小组的人员本来就未必恒定,假设有10人,可能今天上线5人明天上线6人,这样的判决根本就不公正。--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3:50 (UTC)[回复]
那麼閣下認為有甚麼更好的解決方式?至少不能像現在只有一名管理員決定是否封禁(當然可以解除的)-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30日 (一) 06:41 (UTC)[回复]

經過半年以上的折騰;雖然HW與J君看來仍堅持還有「豁免規則、上訴要求、案例地位及核禁者及裁決者的任免...」等等候續細節,不過Wikipedia:封禁申請終於有了試做雛型。請擁有執封職能的管理員們移駕Wikipedia:封禁申請/審批封禁審視一下,有無窒礙難行之處。--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01 (UTC)[回复]

支持孔庆东叫兽的话,并在维基传播,不知道应该封禁不?我已经在该页面递交申请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18 (UTC)[回复]
个人认为完全多此一举,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一个页面就足够了。针对新的方针(如果通过的话),只需要在页面上注明,区分一下就可以了。我们面临的破坏还没有多到需要建立这么多页面去处理的地步。而且对于每个审批封禁似乎都有建立专页的意图?完全(-)反对这么做,我认为仅仅对已经有多次造成破坏,并被封禁过的用户才可能有建立的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0日 (五) 14:40 (UTC)[回复]
另外,每个提报还有什么“封禁準則條款:A1”,这对于提报者和处理、审核封禁的人来说实在都是个负担,这一大堆代码恐怕就要记半天,也未必能全都记住(我现在也没记住那一大堆速删原因的各种代码)。还有就是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初禁管理員”这么个东西?禁了就是禁了,没禁就是没禁,禁错了就是禁错了,为什么会有初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0日 (五) 14:49 (UTC)[回复]
其实如此冗长的讨论,最糟糕的一点就是截至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部分是什么?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一脑袋浆糊。在这种情况下持续讨论,只会让越来越少的人能够讨论下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0日 (五) 14:53 (UTC)[回复]
意見:1. 每個用戶只要遭受舉報就被編配一堆「個人紀錄檔案」,例如「Wikipedia:封禁申請/審批封禁/用戶名稱/第N次」之類,感覺有點不妥。 2. 在HW和J. Wong給的例子中,好像每次要集齊5人作決定,勞師動眾,也不能保證每次都能迅速找到5個人開會。--Mewaqua 2012年1月20日 (五) 15:26 (UTC)[回复]

请有关大员讨论是否封禁用户user:Edouardlicn,他在试图利用孔叫兽言论公然侮辱香港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09:50 (UTC)[回复]

書生:歡迎提出簡化建議;至於已達共識者,載於Wikipedia:封禁申請;另是否建立專頁,在過任討論中似乎並無提及。Mewaqua:「議程三」尚未展開討論,這個數字有待議程三商討完成後便會得出,「議程三」將待裁決者資格及核禁者任免方式商討完成後開始。-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1日 (六) 12:43 (UTC)[回复]
意見:1. 簡單地根據Wikipedia:投票/封禁申請草案/短即長申對理由導向的討論,定出:a. 符合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的事件,可由單一管理員直接封禁,不過其他管理員或「認可用戶」(核禁者?)如果不認同該決定,可解除或縮短封禁。 b. 不符合「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的事件,則需先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報,再由另一位或超過一位管理員或「認可用戶」(裁決者?)決定如何處置,此一位或超過一位的管理員或「認可用戶」需為非提報用戶。 c. 說明管理員可在哪些情況禁止被封禁用戶使用User_talk頁或電郵提出申訴。 2. 不要再搞什麼上訴、終審小組、案例約束力之類的新條文,建議繼續使用現有的Wikipedia:封禁申诉。--Mewaqua 2012年1月21日 (六) 16:30 (UTC)[回复]
請J君跟HW能正視其他人的意見。1.停止任何相關子議題草擬及討論。2.就現有已達共識者,研擬簡易實施大綱。--Winertai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20:37 (UTC)[回复]
广告时间,维基百科讨论:以“破坏即封禁”为导向的研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2日 (日) 06:35 (UTC)[回复]
@Mewaqua:1. 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無論擬通過的方案一或二,都沒有定義任何事件,只有Wikipedia:封禁方針#封禁準則定義了封禁的理由。現時已通過的方針允許單一管理員直接封禁,但如有核禁者或管理員不認同,核禁者可即時要求任何管理員解除封禁,管理員則可以自行解除。解除後,知會封禁的管理員。2. 有待再確定。但現有Wikipedia:封禁申诉只由一名管理員直接處理,未免過多個人觀點。@Winertai:1. 那麼其他程序如何處理?2. 會在這數天研究一下,再回應你。-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2日 (日) 10:50 (UTC)[回复]

广告时间,维基百科讨论:以“破坏即封禁”为导向的研究。结束无意义的繁琐的封禁手续,一次性解决封禁纷争,请各位积极参与。--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1月23日 (一) 14:16 (UTC)[回复]

今日初八,祝各位新年進步、身心康泰、五福臨門。
本人剛已就快速封禁覆核程序留言於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既然要簡化,而本人又懼怕浪費人力於重複巡查無問題封禁,本人建議轉為月誌。無問題,核禁者或管理員巡查之後,就可以於月誌開新段簡單寫道已巡查前一日封禁,並未發覺有任何問題,毋須更改(類似啦)。有問題,則可留言於該月誌,要求更改,或提出來供各位商議一下。簡單一點,就是核禁者與管理員商議溝通之地。未知各位意下如何?請移步發表一下意見。
Mewaqua︰現時Wikipedia:封禁申訴僅有一名管理員決定,不符多於一人處理封禁事宜的精神。其實人數方面,本人認為是可以斟酌斟酌。在現時封禁申請議程之中,是有相關議題,或者可以定為兩人,不過至少是需要各位放行容讓該議題開展討論。否則,就只會卡在這,對任何一方都無益處。現時已經非常混亂,各樣都混為一談,本人想凍結諸個討論頁,只留Wikipedia:封禁申請/草案/豁免規則,然後再逐一完成。有爭議,認為不須要,亦可重開後表明,屆時則可考慮是否跳過不議。--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7:37 (UTC)[回复]

当制度彻底完备、当重量级的理论开始应用、自由便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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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激动了,我先承认。维基百科不是利益争夺之所、而是追求知识的地方。有人就有政治,也许这是真理,但决不是维基的理想。维基的自由不是为了成为民主的试验场,乃是为了知识能够更广泛地传播。不要忘了,知识才是维基的生命,民主、和所谓的“法律”其实都是手段罢了。这里不应有为了惩罚而产生的惩罚、一切的惩罚其实都是为了保护知识的传播。我们要做的其实只是防止破坏,而不是去规范任何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不是破坏,我们不应去做过多的限制。因为如若不容差异、必不能有自由、而终结了知识的传播。所以请想清楚,我们真的需要这些深入到在维基百科上输入的每一个字的规范吗?

手段要和目的相配、制度要和其所应用的对象相符。我今天在首页上看见“當前有1,154,732名註冊用戶,其中活躍用戶有6,824名”。活跃用户并不是很多。中文维基还不是那么地强大,还承受不了运营太多权力机关、进行广泛审查的压力。复杂而沉重的规则,一方面将吞噬维基人大量的本可以用于自我建设的精力,同时也阻塞着更多的朋友加入我们的队伍、自由地做出贡献。就算说维基是一个社会制度的实验,那也是为了实验一个仅仅以知识为导向的制度、一个排除权力影响的制度,而不是现在的这个样子。

最后我想说,维基在世界范围内运营到了今天,其核心不正是在于善意推定吗?不正是依赖于社区的自我约束能力吗?如果来到维基,依旧强权,还有何义?

真心热爱知识的人请来维基,想利用社区获得权力的人请往他处。

王啸宇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13:2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