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二世,1689年2月13日起出任英格兰、苏格兰與爱尔兰女王,至驾崩时为止。身为新教徒的瑪麗靠著光榮革命而登上王位,因為當時他父親詹姆斯二世及七世在國內堅持恢復羅馬天主教,在1688年底被英格蘭人所廢。1689年,瑪麗與其夫婿奧蘭治親王威廉三世(亦是瑪麗的大表兄以及荷兰執政)一起登基為女王與國王。原本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並不應該當上英王,但藉由瑪麗登基的契機,他以武力為後盾,以及簽署《權利法案》作為交換條件,迫使英格兰議會同意他的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