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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优良条目/1753年婚姻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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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年婚姻法令》,別稱「哈德威克勳爵婚姻法令」,於1754年3月25日生效,是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首次有成文法明文規定婚姻關係必須透過正當儀式締結。法令是為了打擊當時盛行的秘密婚姻,以及因秘婚而衍生出男女未經家長同意私奔、甚至是重婚的社會問題。法令除了規定婚姻必須教堂內由聖公宗神職人員主持證婚外,又規定男女雙方婚前必先經由教會刊登結婚啟示,或先向教會申請結婚執照。針對21歲以下的未成年男女,如果他們以申領結婚執照的形式結婚,更須先徵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他們即使透過刊登結婚啟示的形式結婚,也不可遭到父母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