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User talk:Ntumse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添加话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Pedrotangtang在话题“Template:杨洋页面存废讨论通知”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您好,Ntumse!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须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布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4日 (一) 13:20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成人记可能侵犯版權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成人记」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繼續保留该內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Yangfl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8:59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我愿意 (微电影)可能侵犯版權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我愿意 (微电影)」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繼續保留该內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乌拉跨氪 2013年3月30日 (六) 09:03 (UTC)回复

2013年3月

[编辑]

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 乌拉跨氪 2013年3月30日 (六) 09:04 (UTC)回复

小时代相关

[编辑]

你怎么能把原本作为消歧义的小时代条目改成电影条目呢?直接在小时代 (电影)条目创建不就好了吗?维基百科规定:除非条目名不合适,否则必须尊重创建者对条目的原始命名。--Yujiunang留言2013年4月2日 (二) 09:50 (UTC)回复

关于杨洋

[编辑]

维基百科现有三个艺人名叫“杨洋”,因此杨洋应作为消歧义页面。--Yujiunang留言2013年4月8日 (一) 06:43 (UTC)回复

不是跟你说过了杨洋条目是用来作为消歧义页面的吗?!--Yujiunang留言2013年4月15日 (一) 09:18 (UTC)回复

Template:杨洋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杨洋」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Pedrotangtang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08: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