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香港機場核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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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copter在话题“條目正名爲「機場核心計劃」”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條目正名爲「機場核心計劃」
[编辑]參考官方文件:
該綜合工程的原名是「機場核心計劃」,沒有特意冠上「香港」,也未見有其他條目及國家有採用Airport Core Programme及機場核心計劃,作爲本計劃的專屬名稱,應採用「機場核心計劃」作爲條目名。如沒有其他建議,則本公告發出滿3天後更名。--Starcopter(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6: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