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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545在话题“殺人的定義”中的最新留言: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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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的定義

[编辑]

條目的第一句話:「殺人是人類個體或群體導致其他個體或群體死亡的行為。」,所以依照這句話的含意可以得到一個不證自明的結論:

生小孩(繁殖)就是殺人

換句話說就是:

一對父母(人類群體)導致他們的所有後代(其他群體)死亡的生小孩行為

所以這符合條目第一句殺人的定義。因為在目前的科技之下還無法使任何人長生不死,因此這對父母所生下的所有後代必然都要經歷死亡。反過來說,若這對父母不生小孩,就必然不會有任何新的後代需要面對死亡。

如果說安樂死在某些情況下(加工自殺)被視為殺人,那麼生小孩的行為也應被視為殺人,這是依照條目第一句話的結論。如果生小孩不是殺人,那麼條目對殺人的定義就應該有所修正。--Justin545留言2025年1月16日 (四) 13:31 (UTC)回复

感觉目前定义原创研究、存在很大问题,“导致其他个体或群体死亡”完全没说是人类、动物乃至生命体,也没说清“导致”的主观性等。之前的版本比当前好。需要参考中文来源做重写?--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6日 (四) 14:51 (UTC)回复
參考資料1 提到:「指一人導致或促使他人死亡的一般用語。」,根據該來源或許可以改成「導致其他人類個體或群體死亡」。而在條目後續有提到是「故意」或「過失」導致死亡,這可能也算是主觀性部份,只是比較難用簡短的一段話將它描述清楚。--Justin545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3:47 (UTC)回复
已修正,加上「人類」--Justin545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4:31 (UTC)回复
首先,条目讲的是homicide法律意义,沿伸到其他领域抠字眼没有意义。其次,这是将时间先后关系偷换为因果关系,为後此謬誤。--PexEric💬|📝 2025年2月5日 (三) 10:37 (UTC)回复
  1. 就我了解,摳字眼應該算是形式科學中許多領域的重點,才不會有模棱兩可的情況,模棱兩可的陳述可能導致該陳述同時真又同時假,無法成為一個命題。條目第一句話看來的確是來自法律相關來源,所以或許應改成限定範圍的敘述:「在法律的領域,殺人是人類個體或群體導致其他個體或群體死亡的行為。」,不過如此也會有對應的結論:「在法律的領域(以及目前的科技之下),生小孩(繁殖)就是殺人!」。
  2. 若要說生小孩與殺人沒有因果關係,應該很容易可以證偽這段話:「因為在目前的科技之下還無法使任何人長生不死,因此這對父母所生下的所有後代必然都要經歷死亡。」,但目前我還找不到這段話有什麼不合理之處。
--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5日 (三) 15:37 (UTC)回复
我没看懂逻辑何在,使之诞生、使之长生、使之死亡,是三件不相干的事。没有A就没有B,所以A“导致”了B,听上去是个逻辑错误。--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5日 (三) 16:16 (UTC)回复
反出生主義:「人類是一種有嚴重缺陷和破壞性的物種,他對數十億其他人類和非人生命的苦難和死亡富有重責。」,所以在我的理解,沒有所謂的 "天災",一切都可歸於 "人禍",因為有 "人" 所以才有痛苦與死亡,所以地震、海嘯、瘟疫才會致災,而父母的生殖行為,對那個被生下來的孩子負有重責,因為生殖導致了孩子必須面對經歷生命中的死亡及各種痛苦,包含 "生、老、病、死",所以「反出生主義認為,人們應避免生殖或擁有孩子,因為這種行為在倫理道德上是錯誤的。生殖是對被生下來的孩子的一種暴力、是父母的利己行為。」--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6日 (四) 01:12 (UTC)回复
『沒有A就沒有B,所以A「導致」了B,聽上去是個邏輯錯誤。』,如果要按這種說法,那麼這段話同樣也可以用來否定所有科學實驗所得出的結論,也因此否定了許多人都學習過的自然科學、物理學、...。或者,否定了人們藉觀察所得到的知識,如此一來閱讀與撰寫維基百科也失去了它的意義,也斷開了藉觀察所得到因與果之間的關聯,換句話說,因果關係無法藉由觀察來增加其確定性,這聽起來與一般的理解有不小的差異。--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6日 (四) 01:18 (UTC)回复
我很难认为这符合普通人在常识层面上理解的“导致”,所以这应该不需要在序言定义中考虑和涵盖,WP:边缘学说。--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6日 (四) 06:54 (UTC)回复
Wikipedia:更优秀条目写作指南 § 首句提到:

首句應該是一個簡明的、概述性的定義陳述

所以條目的首句應該是一個 定義,根據定義條目的說明:

定義(英語:definition)指對某個概念進行的簡要並 "完整" 的陳述

然而從目前的討論看來,閣下與我對「導致」的看法不同,也就是本條目首句對 "殺人" 所給出的定義不夠完整而產生歧見,所以我認為此本條目的首句還有改進的空間。--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7日 (五) 11:50 (UTC)回复
简明、概述是主流说法为基准,不可能无所不包的涵盖(介绍或列举)诸多小众观点和反对,至多提及某些“值得注意的”的反对意见。完整是概念的完整性。--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7日 (五) 12:04 (UTC)回复
所以也許應該說條目至少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有明確完整定義」的條目,另一種是「無明確完整定義」的條目。
而殺人就可以算是無明確完整定義的條目,因為按照其定義無法判別某些情況是否屬於殺人(生小孩是殺人嗎?有爭議)。而講到「主流的說法」,「主流」這個詞本身的定義也是不夠明確,在不同人群裡有不同的主流,維基人的觀點可能也僅是全人類群體的一小部份,甚至主流也會隨著時間而產生變化,幾乎無法去精確地統計與普查究竟哪一種說法才是真正在人數上佔多數的主流,主流說法的判斷也容易有歧見,這可說是缺乏明確完整定義所衍生的問題。--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7日 (五) 15:37 (UTC)回复
条目是以法律术语和社会常识角度撰写(从分类等来看),其他的如宗教哲学、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同名近义、歧义概念恐怕不宜在该条目过多着墨,比如“社会性死亡”、记录抹煞等等是否也可能称之或比喻为杀人?能否堕胎的争议可能社会关注较多,但“生小孩是杀人吗”恐怕就很小众了,如果都写进来,那“浪费时间等于浪费生命”、“危害健康”等理由好像也可列入“杀人”,这对条目无益。--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7日 (五) 15:57 (UTC)回复
或許應該說要由條目的主題與內容來決定或主導分類,而不是由分類來決定或主導條目的主題與內容,這在Wikipedia:頁面分類#条目归类,建立新分类隱約傳達了這個概念:

一個條目在歸類時,需要注意橫豎分類。豎分類是指加入最合適的母分類或子分類,而橫分類是指加入不同的方面或角度的分類。 ... 分類細了之後,您說不定要花些時間才能找到適合的所有橫分類。尋找的時候,可以參看和這個條目相似的文章。

所以若殺人的條目中也包含了哲學的內容,應該只要把條目也加入到哲學的分類即可。--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8日 (六) 16:10 (UTC)回复
我补充一下,我的意思是“该条目目前是以”且大概率应该以……为主,如果要详解其他领域下的定义以及变动序言定义,可能应该单立条目,以免偏离主题、比重失衡。--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8日 (六) 16:14 (UTC)回复
您連結到比重的章節提到:

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

這似乎又回到類似前面「主流的說法」的判斷問題,如何確定一觀點是少數或多數,這對不同人群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也和議題的曝光度與議題所 曝露/接觸 的人群或對象有關。--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8日 (六) 16:30 (UTC)回复
您提到「浪費時間等於浪費生命」、「危害健康」是不錯的例子,如果說A的某些行為危害到B的健康,那麼我個人認為「A導致B的死亡」這樣的說法也不全然是錯的,因為在因果關係提到

一般來說,一個事件是很多原因綜合產生的結果 ... 對某個結果產生影響的任何事件都是該結果的一個因素。

所以一個人的死亡是非常多的因素或原因綜合造成的,只是每個因素影響的程度不同,如果用較粗糙的二分法將所有影響程度較小的因素排除在外,可能會讓最終的判斷失準。這或許可以從蝴蝶效應來看:

延伸的「蝴蝶效應」是連鎖效應的其中一種,即意思即使一件表面上看來毫無關係、非常微小的事情,也可能帶來巨大的改變。此效應說明事物發展的結果,對初始條件具有極為敏感的依賴性,初始條件的改變,將會有引起結果的極大差異。小事情會有巨大的反應。

因此忽略影響程度較小的因素可能使判斷失準。
我理解沒錯的話,類似之前所述,當同時滿足以下兩條件時,未來將必定導致C的死亡:
  • C是由其人類父母D所生下來的人類。
  • 在C死亡之前,都沒有讓人長生不死的事件出現。
以上是C在未來死亡的充分條件,而D(也就是C的父母)的生殖而產生C的行為是導致C在未來死亡的因素之一。獲驗證的最長壽者列表提到:「人類史上最長壽者為法國女性珍妮·卡爾門,122歲164天」,若這是真的,也就是說過去所有早於130年前出生的人, 至今都已經死亡。所以死亡是過去人類史上屢次不斷發生的事情,人類的誕生目前為止也都一直伴隨著死亡。生物學上將智人稱作人類,早期智人大約在距今25萬年到40萬年間演變出來,死亡對人類的影響已長達幾十萬年之久,故生殖與死亡對人類算是非常重大的議題。--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8日 (六) 17:37 (UTC)回复
不认为您的原创研究也有益于建设百科全书。如果要辩经,更适合去知识问答。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也不构成法律因果关系,某人被父母生育并不是其被杀的近因。--PexEric💬|📝 2025年2月10日 (一) 17:28 (UTC)回复
也許應該說不完全是原創研究。像是前述講到WP:邊緣學說時提到的「主流觀點」,但要何謂主流觀點,維基在這方面有無明確且唯一的判斷方式,這目前可能還有待釐清。--Justin545留言2025年2月14日 (五) 08:1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