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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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sg在话题“建議改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建議改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编辑]“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应使用法定全称--Sgsg(留言) 2018年2月14日 (三) 06: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