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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勞動資金炒股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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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間,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組長與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使用勞動基金承接寶佳集團名義所出脫的大量遠百公司股票。游迺文當時希望透過寶佳集團的政經影響力,來讓自己升官,於是操作炒股使寶佳獲利5億3879萬元。[1]

2020年8月12日勞動部晨會,游迺文下達指示,要求所屬國內投資組的交易員買進遠百股票,直接開出24.75元買進的價位。由於交易員拒絕配合高價買進,游迺文決定忽視勞動部訂定不能直接下單買賣股票的規定,親自打電話給券商主管,以24.75元的價格買進上百張遠百股票,佔當天總成交量的兩成。後來遠百的股價由9月21日開始下挫。市場一度傳言是勞動基金操控股價。[2]

2022年8月19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游迺文證券交易法的「間接操縱股價罪」罪名成立,並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5年。[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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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臺灣金融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