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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行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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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行簡
大明薊州知州
籍貫浙江湖州府烏程縣
字號字體敬,號廷聯
親屬(曾祖)壽官陳昇
(祖父)陳琦
(父)庠生,贈給事中陳賡
(兄)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陳行健
(弟)陳行道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陳行簡(16世紀—17世紀),體敬廷聯浙江湖州府烏程縣[1],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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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行簡是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授宿松知縣,改建當地學宮,丈量田地,申請革除楓香驛免除楚藩進貢騷擾,因母親去世回鄉,服闋後補陽朔知縣,改撫州府通判,出資救濟部下流落妻女,釋放因盜賊所劫的男婦數十人,升薊州知州,致仕歸里,在家撫育弟陳行道,為其主持婚娶,其後兩次奉恩晉階四品,湖州府知府陳幼學為他設宴,八十二歲去世,入祀鄉賢祠[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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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烏程縣志·卷十五·人物四》:陳行簡,字體敬,號廷聯,行健弟,隆慶庚午舉人,授宿松知縣,改建學宮、丈豁虛田,申請題革楓香驛,楚藩進鮮之擾,內艱歸,服闋補陽朔知縣,轉撫州通判,資遣屬官流落妻女,釋盜劫男婦數十人,升薊州知州,致仕歸,撫弟行道婚娶授產,造就以文行知名,兩奉覃恩,晉階四品,知府陳幼學禮請賓筵,年八十二卒,祀鄉賢。 劉志湖錄,羅志祠祀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陳行簡,字體敬,號廷聯,行健弟,隆慶四年舉人,授宿松知縣,改建學宮、丈豁虛田,申請題革楓香驛,楚藩貢鮮擾之,內艱歸,服闋陞撫州州判,資遣屬官流落妻女,釋盜劫男婦數十人,陞薊州知州,致仕歸,兩奉覃恩,晉階四品,郡守陳幼學禮請賓筵,卒年八十二,祀鄉賢。 湖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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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烏程縣志》·卷十五·人物四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官衔
前任:
屠叔方
明朝宿松縣知縣
1580年-1584年
繼任:
徐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