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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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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继之
大明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書
籍貫湖广襄阳仪卫司
字號字伯孝,號鳴峴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二月初四日
逝世天啟三年(1623年)十月十九日
墓葬墓在枣阳县岘山
配偶配胡氏,累赠恭人;
继配李氏、朱氏,累封恭人
親屬(子)鄭抱一、鄭抱朴、鄭抱素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鄭繼之(1535年—1623年),字伯孝,号鳴峴,湖广襄陽仪卫司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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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繼之為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湖廣鄉試五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会试二百五十二名,廷试三甲一百九十五名進士。大理寺观政,本年十月初任餘干知縣,人稱鄭鐵耳[1]。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遷戶部主事,舟次九江,大父告殂。服闋,六年(1572年)十月復除本部,万历四年(1576年)十一月升员外,五年三月升郎中,七月擢寧國府知府,十年(1582年)四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告歸侍養。二十年(1592年)五月起任江西按察副使,次年七月拜布政司右參政,二十三年八月升任太僕寺少卿,二十四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七月升通政司右通政,二十六年五月升南京太僕寺卿,二十七年三月升南京大理寺卿,五月升大理寺卿,三十五年八月知武举,三十七年升南京户部尚書,四十年六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四十二年二月官至吏部尚書。萬曆四十年(1616年)為《襄阳县志》作序,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以吏部尚書身份與徐紹吉、韓浚等主持丁巳京察,期間大力扶植東林黨人,「世之所謂清流者,一網盡矣」[2]。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二月去職[3]。天启三年十月十九日卒,年八十九。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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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郑镛。祖郑玺。父郑時中,歲贡生,累赠中憲大夫宁国知府。母陳氏,累封太恭人。弟郑緝之、郑綸之。

有三子:郑抱一、郑抱朴、郑抱素。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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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嘉謨《明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鄭公墓誌銘》
  1. ^ 《江西通志》:鄭繼之,字伯孝,襄陽人。嘉靖進士,初知餘干縣,端静寡言,服食淡泊如寒素,詞訟不下房科,納銀令自封税,批委供擬不假胥役,人稱鄭鐵耳。時條法新行立,則編派輕重適均。陞户部主事,行李蕭然,萬民遮留。
  2. ^ 明季北略/卷24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zh.wikisource.org. [2022-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6) (中文). 
  3. ^ 《湖广通志》:郑继之字伯孝,襄阳人。少读书山寺中,往还袖糈,拾落叶以炊。有富室欲以女字之,且怀托孤意,继之婉辞之,娶寠人子。嘉靖壬戌成进士,为馀干令,以清白自矢。万厯中屡迁大理寺卿,时东征师罢,朝议留戍兵万五千,令朝鲜供亿。继之曰:留兵自当转饷,奈何疲敝属国。议者韪之。常以列卿假归,唯行李二笥而巳。及为冢宰,年巳八十,入朝不杖。弟续之,逺迁云南府倅,惮于行,继之曰:若不往,谁当往者。神宗末年不见廷臣,然独重继之,故铨政为之一清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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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实录》
官衔
前任:
陳俊
明朝寧國府知府
萬曆五年-萬曆十年
1577年-1582年
繼任:
王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