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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慶恩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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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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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慶恩冤案,又稱翁茂鍾案石木欽案司法百官行述案。是一樁發生在台灣的冤案

1997年富商翁茂鍾所有之怡華公司,積欠法國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達銀行)946萬美元卻倒債。時任銀行經理的諸慶恩依法追債,負責強制執行,卻反被控偽造文書遭判刑。

此冤案於諸慶恩病逝22年後,2025年得到平反[1]

事件經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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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粗體者為翁茂鍾不當宴請、行賄、內線交易之翁友

1995年,翁茂鍾家族的佳和集團怡華實業,因遠期外匯及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提供1,000萬美元本票(約新台幣3億元)給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達銀行)抵押。同年6月,投資失敗,積欠法國巴黎銀行946萬美元。

1997年6月,時任銀行經理的諸慶恩得法院裁准依法追債,負責強制執行。同年,諸慶恩遭控涉偽造文書。

1997年7月至1998年2月,翁茂鍾與石木欽等司法官密集見面、吃飯,討論3億元案。

1998年3月2日,翁茂鍾向台南地檢檢察長方萬富(之後得馬英九提名任監委)報告3億元案是員工冒公司名義投資,並暗示公司將增資可買股獲利(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同年5月,翁茂鍾要求其公司財務副總經理吳仙富向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曲鴻煜自首,自稱偽造公司章並行使,偽造1995年提供給巴黎銀行的1,000萬美元本票,遭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起訴,同(1998)年6月29日蘇義洲法官判處吳仙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沒收美金1,000萬元本票[4][5]

1999年,巴黎銀行向吳仙富請求損害賠償,2009年全案確定[6][7][8],判吳仙富要賠償巴黎銀行488餘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5千萬元)怡華公司則完全不用負連帶賠償責任,而此判決[9]陪席法官顏南全亦是翁之好友[5]。同年8月,調查官秦台生查辦銀行員諸慶恩違法向翁茂鍾追債。

2000年11月28日 諸慶恩等人偽造文書案一審無罪[10]

2001年11月,最高法院林奇福庭長駁回巴黎銀行上訴,翁茂鍾的公司免還3億元確定[11][12][13]

2003年5月,諸慶恩偽造文書案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14],上訴最高法院,由吳雄銘池啟明石木欽審理時,諸於三審審理期過世[1],判決不受理[15]。同年6月,翁茂鍾公司免還銀行3億元後,翁茂鍾反向巴黎銀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同年11月一審敗訴[16],並向諸的妻子追償5億元,其妻拋棄繼承。同年7月,翁茂鍾轉向銀行員諸慶恩的8歲及9歲女兒追償5億元,法院判決女兒免賠確定[17][18][19]

2005年3月17日,翁茂鍾對於諸慶恩的8歲及9歲女兒免賠5億元一案,聲請再審遭駁回 [20]

2006年年2月16日,巴黎銀行免賠翁茂鍾確定[21][22]

2007年6月27日,應華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炒股案一審判決,翁茂鍾處有期徒刑8年,犯罪所得新臺幣8,940,653元,沒收。[23]

2009年11月19日,巴黎銀行向吳仙富請求損害賠償案確定,吳仙富應給付巴黎銀行美金1,546,675.442元及利息[24][25][26]

2010年12月30日,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炒股案一審判決,翁茂鍾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月[27]

2014年4月,吳仙富過世。

2015年1月,檢舉石木欽案之匿名信函出現,司法院不予處理。同年8月14日,翁茂鍾公然侮辱列車長黃佳帆。

2017年3月,翁茂鍾公然侮辱與恐嚇列車長黃佳帆一案,刑事判翁茂鍾罰金1萬元定讞[28][29],同年10月,民事判翁茂鍾賠2萬元定讞[30][31]。翁茂鍾在高鐵事件後形象嚴重受損,佳和集團開始由第三代翁偉翔接班[32][33]

2019年9月,鏡周刊資深司法記者劉志原、林俊宏等人,報導石木欽一案[34][35][36][37][38][39][40][41][42][43],遭石木欽提告,一二審皆判決劉志原、林俊宏等人免賠(尚未確定)[44][45]

2020年,監察院查出多名司法高層和此案相關人士翁茂鍾不當宴飲[46],法務部要求全案重啟調查。同年4月,石木欽向台北地院遞交刑事自訴狀,控告許宗力、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與政風處長沈明倫涉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全案於2021年9月8日無罪確定[47][48]

2021年,高等檢察署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皆被駁回。同年,法務部認為,「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應華炒股案」等4案,或與翁茂鍾或其公司相關,或與部分遭調查的檢調人員有關,為釐清外界質疑,並以最高標準處理,均移由檢察機關重新調查[49]

2022年,時任檢察總長邢泰釗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成功。

2024年,高等檢察署二度向高院聲請再審。

2025年1月,高院裁定開啟再審。同月15日,林奇福稱名譽受損提國賠敗訴確定[50][51][52][53]

2025年3月26日,高等檢察署撤回審理期間的上訴,諸慶恩無罪確定[1]

事件後續(諸慶恩無罪確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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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翁茂鍾不當接觸的司法人員暨其目前處分彙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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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姓名 是否在職 是否移送監院 懲處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懲戒法院)委員長(現院長)石木欽 監院彈劾,撤職[54][55]確定,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六成[56],並廢除律師證書
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 [57][58]
前最高法院庭長顏南全 [59][60]
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
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
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
前台南高分院法官陳義仲
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林金村
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 已申請退休[61]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前台南高分院法官黃崑宗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前高院庭長尤豐彥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北高行法官陳金圍 已申請退休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最高法院優遇庭長謝家鶴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前最高法院庭長花滿堂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前最高法院法官劉介民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前最高法院法官洪昌宏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 已申請退休 逾懲處時效 確定無懲處
前法務部次長陳守煌 送職務監督
前法務部參事羅榮乾 [62][63]
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 送職務監督
前最高檢檢察官方萬富 分案調查買股是否涉刑事犯罪
前新竹地檢署檢察長王崇儀 原機關職務監督辦理,若案情擴大再送監院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凌博志 原機關職務監督辦理,若案情擴大再送監院
前檢察官曲鴻煜 分案調查買股是否涉刑事犯罪
檢察官蘇南桓 送職務監督
檢察官潘國威 送職務監督
前檢察官楊榮宗 送職務監督

各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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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改革必須從確保法官的廉正做起[64][65]

2.彈劾不受追懲時效限制[6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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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黃瑀喬. 諸慶恩病逝22年後獲判無罪確定 創檢方為已故被告平冤首例. 公視新聞. 2025-03-27 [2024-04-02]. 
  2. ^ 職務法庭109懲9號判決附件(遮隱版)附表一
  3. ^ 3.0 3.1 劉志原. 【大法官捲醜聞5】銀行員之死懶人包 一張圖表揭黑心司法官共犯結構. 鏡周刊. 2021-01-19 [2025-04-03]. 
  4. ^ 臺南地院87年度訴字第775號刑事判決
  5. ^ 5.0 5.1 劉志原. 【全文】家屬喊冤、被自首偽造本票 翁茂鍾財務副總爆含恨過世. 鏡周刊. 2021-02-21 [2025-04-02]. 
  6. ^ 臺北地院88年度重訴字第2831號民事判決
  7. ^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金上字第2號民事判決
  8. ^ 最高法院 98 年度台上字第 2173 號民事判決
  9. ^ 最高法院 98 年度台上字第 2173 號民事判決
  10. ^ 臺北地院89年度訴字第l072號刑事判決
  11. ^ 台北簡易庭86年度北簡字第9633號
  12. ^ 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87年度簡上字第338號
  13. ^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90年度台簡上字第33號
  14. ^ 臺灣高等法院 90 年度上訴字第 489號刑事判決
  15. ^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411號刑事判決
  16. ^ 臺北地院91年度重訴字第1011號民事判決
  17. ^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重訴字第44號民事判決
  18. ^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2143號民事裁定
  19. ^ 最高法院 94 年度台聲字第 153 號民事裁定
  20. ^ 最高法院94年度台聲字第153號民事裁定
  21. ^ 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字第177號民事判決
  22. ^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56號民事裁定
  23. ^ 臺中地院96年度金重訴字第2972號刑事判決
  24. ^ 臺北地院88年度重訴字第2831號民事判決
  25. ^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金上字第2號民事判決
  26. ^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173 號民事判決
  27. ^ 臺北地院98年度金重訴字第17號刑事判決
  28.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5 年度矚易字第 5 號刑事判決
  29. ^ 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度矚上易字第 1 號刑事判決
  30. ^ 中壢簡易庭 106 年度壢小字第 562 號民事判決
  31.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6 年度小上字第 74 號民事判決
  32. ^ 陳宜加. 告贏富商捍尊嚴 高鐵列車長捐半數賠款. 自由時報. 2017-10-30 [2025-04-07]. 
  33. ^ 劉志原. 【翁茂鍾案添冤魂4】三字經辱罵高鐵列車長 翁茂鍾喬12名人作保脫罪. 鏡周刊. 2021-02-17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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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劉志原; 林俊宏. 【司法醜聞富豪宴1】富商近30本私密筆記曝光 驚爆最高法院10法官參與富豪宴. 鏡週刊. 2019-09-17 [2025-04-05]. 
  36. ^ 劉志原; 林俊宏. 【司法醜聞富豪宴2】根本司法界巴菲特 他買富商股票海削2千萬. 鏡週刊. 2019-09-17 [2025-04-05]. 
  37. ^ 劉志原; 林俊宏. 【司法醜聞富豪宴3】一餐動輒上萬元 他宴請法官們逾百次. 鏡週刊. 2019-09-17 [2025-04-05]. 
  38. ^ 劉志原; 林俊宏. 【司法醜聞富豪宴4】司法龍馬球隊再現 法官也愛上小白球. 鏡週刊. 2019-09-17 [2025-04-05]. 
  39. ^ 劉志原; 林俊宏. 【司法醜聞富豪宴5】司法院長撿到槍 瞄準自己人大改革. 鏡週刊. 2019-09-17 [2025-04-05]. 
  40. ^ 劉志原; 林俊宏. 【司法醜聞富豪宴6】怪怪的!熟到常吃飯 法官石木欽審案隱匿不迴避. 鏡週刊. 2019-09-17 [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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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重訴字第1263號
  45.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重上字第4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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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張銘坤. 石木欽控許宗力涉誣告 高院認罪嫌不足駁回確定. 中央社. 2021-09-08 [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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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懲戒法院判決112年度懲上字第6號
  59. ^ 懲戒法院判決111年度懲字第5號
  60. ^ 懲戒法院判決112年度懲上字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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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 111 年度懲 字第 2 號判決
  63. ^ 懲戒法院判決112年度懲上字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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