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許遜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許遜榮(Koa Son Jeea),即許朝華遜榮清末臺灣臺南商人,19世紀在臺灣商界崛起的新富階級。

生平

[编辑]

19世紀臺灣貿易物件擴大至全世界,傳統郊商逐漸弱化,部分商人迎接挑戰,成為新台商。他們學會新商業工具,或發揮其本土智慧,以新經營方式與外商合作或對抗,蛻變為新富階級,包括買辦出身的臺北李春生,以及本土商人如許遜榮、打狗(今高雄市陳福謙艋舺(今萬華)黃招祿苗栗黃南球、府城沈德墨等。

許朝華於1854年(清咸豐四年)開始,以高額的權利金向臺灣道裕鐸取得軍工匠首的權利,得以經營樟腦貿易,在臺灣開港前便已和瓊記、怡和等洋行往來。[1]:46

開港前後,許遜榮與其子許建勳(Koa Kin Huen)經營府城金茂號(Kim-mo-hop),與怡和洋行合作,經營對外貿易,其商號遍及西岸各港,如艋舺香山後龍安平打狗等,主要貿易商品是鴉片與樟腦。根據《怡和洋行檔》,許家幾乎壟斷南至東港北至淡水之臺灣出口業,沿岸各港都設有分店,財勢乃全台第一;南部米、糖市場,以及淡水的樟腦、茶葉市場,都由許家控制。

1861年7月29日(大清咸豐11年),英國領事郇和向許遜榮承租其位於今台南市衛民街萬昌街口的「卯橋別墅」,以為英國駐府城副領事館。

家族

[编辑]
  • 許朝華兩位兄長許朝錦在道光年間為府衙門戶房總書;許朝輝則是刑房書吏。[1]:46道光十二年(1832年)臺灣發生張丙民變事件,許朝錦曾參加打仗守城、捐資募勇。事後奉論旨賞戴藍翎。然而許朝錦曾利用他的身分與關係誆騙人民銀兩,在鴉片戰爭發生後不久,他因犯案斥革,經審判依「指稱各衙門打點名色騙財物、計犯該徒罪以上、發近邊充軍」例,從重慶發往新疆,充當苦差。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春初,經許朝華變產捐出制錢一萬五千串,以助軍餉,代兄贖罪,才免被發遺。[2]:46
  • 許朝華之子許建勳,曾任怡和洋行買辦。1868年許建勳和必麒麟在非通商口岸梧棲買賣樟腦,引發糾紛,最終導致英艦砲擊安平事件。事件平息後,清廷查辦此案,認為許氏「為之主謀,以致洋人藉端生釁」,1870年3月6日上諭嚴拿正法。然而許氏早已聞風脫逃,不知下落。[1]:46-47
  • 許朝華另一子為臺南仕紳許廷光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1.2 李佩蓁. 〈依附抑合作?清末臺灣南部口岸買辦商人的雙重角色〉 (PDF). 《臺灣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2013年6月, 20卷 (2期): 頁31-76 [2015-10-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3-28). 
  2. ^ 陳捷先. 〈道光壬寅臺灣縣民抗糧案考〉. 《臺大歷史學報》: 頁197-220. 

參考資料

[编辑]
  • 黃富三。2004。〈十九世紀之外來挑戰與臺灣新商業〉。《歷史月刊》,201:60-73。
  • 葉振輝。1994。〈1860年怡和檔臺灣史料輯要(續)〉。《高市文獻》,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