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相(15世紀—16世紀),湖廣荊州府枝江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裴相是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湖廣鄉試舉人,嘉靖十九年(1540年)授南雄同知,負責抽查太平橋稅,又督修黃冊與軍政冊,兩者均令人們滿意,考滿後副使劉永成賦詩送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