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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復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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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復恆(1902?)江蘇吳縣人,復旦大學法學院主任[1],上海商學院院長,汪政權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江蘇省財政廳廳長.[2]

1902年出生于江苏吴县,及长入读圣约翰大学。1923年11月24日,江苏省教育会在南通举行第六届演说竞进会,代表圣约翰大学出征,以《今日学生应有之觉悟》为题,获得甲组决赛第二名。1924年5月4日,圣约翰、沪江、金陵、之江四所教会大学举行东方四大学英文辩论赛,裴复恒代表圣约翰大学参加夺下冠军。1925年5月30日,上海南京路发生“五卅惨案”,引發學潮。裴复恒受影響逕自转学至私立复旦大学。1926年,从复旦社会科学科毕业。[3]

1930年,裴复恒回國任复旦大学法律系主任。次年,法律系升格为法学院,裴复恒为首任院长。之後轉任中央政治會議秘書,1932年脱离南昌行营,前往上海任上海商學院院長。

  1. ^ http://alumni.law.fudan.edu.cn/info/1012/1026.htm
  2. ^ https://www.sufe.edu.cn/6b/dc/c13761a224220/page.htm
  3. ^ https://www.sohu.com/a/242928993_16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