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自治邦
菲律賓自治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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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942年 1942年 – 1945年流亡政府 1945年-1946年 | |||||||||||||
国歌:《亲爱的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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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 美國非建制屬地 | ||||||||||||
首都 | 马尼拉 | ||||||||||||
常用语言 | 西班牙语、英语、他加禄语 | ||||||||||||
政府 | 单一制、共和制、三權分立 | ||||||||||||
• 美国总统 |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 (1935年-1945年) 哈瑞·S·杜魯門(1945年-1946年) | ||||||||||||
總統 | |||||||||||||
• 1935–1944 | 曼努埃尔·奎松 | ||||||||||||
• 1944–1946 | 塞尔吉奥·奥斯米纳 | ||||||||||||
• 1946 | 曼努埃尔·罗哈斯 | ||||||||||||
副總統 | |||||||||||||
• 1935–1944 | 塞尔吉奥·奥斯梅尼亚 | ||||||||||||
• 1946 | 埃尔皮迪奥·基里诺 | ||||||||||||
历史时期 | 战间期/第二次世界大战 | ||||||||||||
• 成立 | 1935年11月15日 | ||||||||||||
• 菲律宾独立 | 1946年7月4日 | ||||||||||||
面积 | |||||||||||||
1939年 | 300,000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39年 | 16000303 | ||||||||||||
ISO 3166码 | P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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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 |
菲律宾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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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 |
菲律賓自治邦[3][4][5](英語:Commonwealth of the Philippines),又称菲律賓自由邦[6]、菲律賓自治国[7]、菲律賓自治政府[8]、菲律賓共和國[9]等,是一個已不存在的自由邦。成立於1935年。在此之前為美屬菲律賓(1898年—1935年),曾是美國的一個未合併領土;直至1946年菲律賓共和國成立為止。菲律賓邦被規劃為邁向完全獨立前的過渡政府,它的外交事務仍然由美國管理。
在其短暫的存在時間中,菲律賓自治邦擁有健全的行政與司法體系。立法體系最初為一院制,後期轉為兩院制。
名称
[编辑]菲律宾自由帮也被称为“菲律宾联邦”,[17][18]或简称为“菲联邦”。它的西班牙语正式名称是菲联邦两种官方语言中的另一种语言,是菲律宾联邦([fili'pinas])。1935年宪法在其条款中使用“菲律宾”作为该国的简称,并仅使用“菲律宾群岛”来指代1935年之前的地位和机构。在岛屿政府 (1901-1935)下,这两个术语都是官方的。1937年,他加禄语被宣布为国家语言的基础,两年后生效。翻译成他加禄语的国家正式
Kómonwélt ng Pilipinas([prl'pinas])。 (commonwealth of the Philippines )
历史
[编辑]1935年之前的美国领土管理或岛屿政府由美国总统任命的总督领导。1932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野兔-霍斯切割法》,前提是给予菲律宾人独立。 该法律规定包括为美国保留几个军事和海军基地,以及对菲律宾出口征收关税和配额。当他获得可能的签名时,赫伯特•胡佛总统否决了《野兔-霍斯切割法》,但美国国会在1933年否决了胡佛的否决权,尽管胡佛反对,还是通过了该法律。然而,该法案遭到了当时的菲律宾参议院议长 Manuel L.的反对。奎松也被菲律宾参议院否决了。1935年之前的美国领土管理或岛屿政府由美国总统任命的总督领导。
这导致了《泰丁斯-麦克达菲法案》或《菲律宾独立法案》的建立和通过,该法案允许菲律宾联邦的成立,为期十年的和平过渡到完全独立—其日期是菲联邦成立十周年后的7月4日。1934年7月30日在马尼拉召开了制宪会议,1935年2月8日,大会以177票对1票批准了1935年菲律宾联邦宪法。宪法由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批准。罗斯福于1935年3月25日批准,并于1935年5月14日通过全民投票批准。 1935年9月16日,举行了总统选举。候选人包括前总统埃米利奥•阿奎纳多、菲律宾独立教会 奧比斯波 •马西莫•格雷戈里奧•阿格里帕伊等人。曼努埃尔•L。民族主义党的奎松和塞尔吉奥•奥斯米纳分别赢得了总统职位和副总统职位。
菲联邦政府于1935年11月15日上午在马尼拉立法大楼的台阶上举行了仪式。大约30万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參考文獻
[编辑]- ^ Article XIV, Section 10,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ommonwealth of the Philippines which reads "[t]his Constitution shall be officially promulgated in English and Spanish, but in case of conflict the English text shall prevail."
- ^ Constitutional Law. Philconsa Yearbook (Philippine Constitution Association). 1965 [2016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6月17日).
- ^ 陳烈甫. 菲律賓的歷史與中菲關係的過去與現在. 臺北: 正中書局. 1968.
- ^ 方豪 (编). 東南亞史. 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 歷史學.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0.
- ^ 马燕冰. 菲律宾.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9.
- ^ 无父之痛:族裔文化之根的残缺与. 都市行走中的空间重绘 当代美国亚裔都市叙事中的“漫游者”空间政治. 厦门: 厦门大学出版社. 2022-12: 85. ISBN 978-7-5615-8770-6.
- ^ 国际劳务输出研究 以菲佣为研究对象展开.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22-06: 22. ISBN 978-7-307-23049-1.
- ^ 李涛,陈丙先编著. 《菲律宾概论》 2012 第120页
- ^ 菲律宾. 联合国. [202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