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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國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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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国璋(1875年—1937年)字子瑜天津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军事将领。[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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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国璋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在武卫右军中任职,此后历任标统、协统、旅长、师长等职。[1]其间,民國4年(1915年)8月26日,他取代吳光新,被袁世凯任命署陆军第二十师师长[2]

民国6年(1917年)7月,张勋复辟期间,他曾经获封浙江提督[3]。是年9月,他与第八师师长王汝贤奉命率部到湖南,讨伐林修梅刘建藩。王、范二人于11月14日通电全国,要求停战[4],虽被段祺瑞严責,却沒有处分[5]。可是护法军攻下湖南岳州後,民國7年(1918年)2月5日,代总统冯国璋下令褫夺范国璋中将軍职及勛位、勛章[6],后率部撤往湖北。8月29日,以剿匪有功为由,恢复范国璋各项职銜[7]。1922年,获授将军府将军。后来,他在天津闲居,投资于工商企业。[1]

1937年,范国璋逝世。[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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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中国文物地图集(11)天津分册,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
  2.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北洋政府(1912-1928),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48页
  3.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4. ^ 內閣總理辭職詳誌. 時事新報 (上海). 1917-11-20. 此次派赴湖南前敵軍隊,一爲王汝賢所部之第八師,一爲范國璋之第二十師。王、范本總理舊部……而十四日王、范突然通電全國,聲明停戰 
  5. ^ 命令. 政府公報. 1917-11-19,(662號).「所有長沙地方治安,均由王汝賢督同范國璋完全負責。查王汝賢等身任司令重寄,統馭無方,以致前敵敗退,並擅發通電,妄言議和,本屬咎有應得,姑念悔悟尚早,自請處分,心迹不無可原……暫免置議」
  6. ^ 命令. 政府公報. 1918-02-06,(734號).「王汝賢前以總司令代行湘督職務,督同第二十師師長范國璋保守長沙,立功自贖,乃竟相繼挫敗,省垣不守。此次岳州防務,范國璋所部又復先行潰退……以致岳城失陷,均屬咎有應得。王汝賢、范國璋均著褫奪軍官、勳位、勳章,交曹錕嚴行察看,留營效力贖罪」
  7. ^ 命令. 政府公報. 1918-08-30,(933號).「范國璋著開復陸軍中將,並給還勳位、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