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

管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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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代齊國官員 | |||||||||
![]() 管敬仲像(取自乾隆年間《歷代名臣像解》) | |||||||||
齊國 | |||||||||
氏 | 管 | ||||||||
姓 | 姬 | ||||||||
名 | 夷吾 | ||||||||
字 | 仲 | ||||||||
其他名號 | 管子、管夷仲、管敬仲 | ||||||||
出生 | 西元前723年(齊釐公八年) 颍上(今屬安徽省) | ||||||||
逝世 | 西元前645年(齊桓公四十一年) 齊國 | ||||||||
谥号 | 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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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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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前725年—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以字行,諡敬,通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齊國的政治家,哲学家,與樂毅齊名,周穆王的后代[2]。管仲虽然仅是齐国下卿[3],却被视为中国历史上宰相的典范,任内大兴改革,重视商业。[4]《国语·齐语》、《史記·管晏列傳》、《管子》、《左传》等都载有他的生活传记,《論語》中也有幾處關於孔子對他的評論,北宋蘇洵的《管仲论》也对管仲做出了分析和批判。
管鮑之交
[编辑]年轻时家境贫困,鲍叔牙與管仲交往,[5]往來過程中,管仲常佔鮑叔牙便宜,鲍叔牙不以為意,反為他著想,史稱“管鮑之交”。后来,管仲輔佐齐国公子纠,鲍叔牙輔佐其弟公子小白。
前686年,齐襄公被大夫連稱、管至父兵變殺死,公孫無知因而篡位。前685年春,齐大夫雍廪杀了公孙无知,公子小白即位,是为齐桓公,鲁国却支持其兄公子纠,因此齐国和鲁国之间发生战争,管仲射箭中了齐桓公的带钩,齐桓公裝死,騙過了管仲。後來齐国战胜,鲍叔牙向魯莊公要求处决公子纠,并把管仲交给齐国。在鲍叔牙强烈推荐下,齐桓公不計前嫌,拜管仲为相,甚至尊為「仲父」。管仲在齐国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倡「尊王攘夷」,终于帮助齐桓公成就了霸业。
一次,在管仲病危的时候。齐桓公找管仲商量谁可接相位,提出要将相位传与鲍叔牙。而管仲却坚决反对,认为鲍叔牙虽是君子,为人近乎完美,但过于清白而容不得一丝丑恶,不适合做丞相;最後管仲推荐了隰朋。[6]桓公四十一年,管仲卒。[7]
管仲变法
[编辑]管仲執政後,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經濟
[编辑]管仲主張發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並实行土地制度改革, 推行分田到戶,把農地劃分比農民,然後按土地质量和产量分級徵稅,讓農民保留部分收穫[8][9]。同時禁止農時季節徵役,保障農業產量[10]。
商業方面,管仲建设市場讓商人聚居,考察四方物资,了解各地物价[11]。並推出低税率[12],反垄断政策[13],加强对市场物价的控制,以稳定国家的经济。
政治
[编辑]行政
[编辑]管仲推行國野分治政策,將統治區域劃分為二:
國野分治強化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提高農業生產管理效率。
軍事
[编辑]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之制,農閒時訓練,有戰事時出征。這樣既提高了士兵戰鬥力,也不必支付養兵的費用。同時為解決武器短缺,推行兵器贖罪制,市民犯罪後可用兵器贖罪,從此,齊國兵器漸足,軍備大振。
軍政合一、兵民合一:
- 基層編制:
- 每五家為一軌,設軌長
- 每十軌為一里(50家),設里司
- 每四里為一連(200家),設連長
- 每十連為一鄉(2,000家),設良人(掌管軍令)
- 軍事組織:
外交
[编辑]春秋時期,管仲提出「安四鄰」的外交策略,主張先與鄰國修好,歸還侵佔的土地,確立邊界,並以厚禮頻繁出使諸侯,使鄰國親附。同時,派遣遊士攜重金周遊列國,招攬賢才,並通過貿易監察各國情勢,選擇內部混亂的國家優先征伐。這被視為最早的「近交遠攻」戰略。[19]
历史评价
[编辑]- 孔子曾言:“管仲之器小哉⋯⋯焉得儉?”但也说:“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等等。基本上稱讚管仲施政成績優異,使得齊國強大,褒大於貶。
- 司马迁《史記·管晏列传》中说:“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哉?語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豈管仲之謂乎?’”《太史公自序》:“晏子俭矣,夷吾则奢;齐桓以霸,景公以治。”
- 刘安《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训》:“文王举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举贤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灭,秦任李斯、赵高而亡,此举所与同。故观其所举,而治乱可见也;察其党与,而贤不肖可论也。”
- 诸葛亮经常把自己比作管仲、乐毅。历史上管仲相齐,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诸葛亮相蜀,使刘备与曹操、孙权三分天下。二人皆呕心沥血,鞠躬尽瘁,而且居功至伟。
- 刘勰:“古之将相,疵咎实多。至如管仲孝窃,吴起之贪淫,陈平之污点,绛灌之谗嫉,沿兹以下,不可胜数。孔光负衡据鼎,而仄媚董贤,况班马之贱职,潘岳之下位哉?王戎开国上秩,而鬻官嚣俗;况马杜之磬悬,丁路之贫薄哉?然子夏无亏于名儒,浚冲不尘乎竹林者,名崇而讥减也。若夫屈贾之忠贞,邹枚之机觉,黄香之淳孝,徐干之沉默,岂曰文士,必其玷欤?”(《文心雕龙·程器第四十九》)
- 房玄龄:“至若夷吾体仁,能相小国,孔明践义,善翊新邦,抚事论情,抑斯之类也。”(《舊唐书·卷六十五·列传第三十五》)
- 李靖:“若乐毅,管仲,诸葛亮,战必胜,守必固,此非查天时地利,安能迩忽?”(《唐太宗李卫公问对》)
- 司馬光說:“管仲鏤簋朱紘,山楶藻梲,孔子鄙其小器。”[20]
- 根據唐代司馬貞為《史記》做的《索隱》,「王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是管仲的思想。管仲的原話是「王者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史记正义》:“夷吾成霸,平仲称贤。粟乃实廪,豆不掩肩。转祸为福,危言获全。孔赖左衽,史忻执鞭。成礼而去,人望存焉。”
- 成海應:“知人之術,不可學而能也。或失於小,或失於大,若拘以細行,則失於大,若取以大節,則失於小。失於大者,不若失於小也。管仲當貧賤時,欺負鮑叔多矣。其行豈能一一中於宜乎?凡人之志必薄之,顧乃畧其細而取其長,卒乃免於堂阜。而俾以齊國之政,己無與焉。無與焉者,不欲分其權也。是故,一匡天下而未嘗劃一策,九合諸侯而未嘗出一謀,桓公至謂之仲父而無猜忌,齊國只知有管仲而無嫉妬。此其心,豈非休休然大臣者耶。是故,子孫世執齊國之權,而其功德,反有加於管仲者也。”(「研經齋全集續集」10冊,史論,鮑叔)
参见
[编辑]注釋
[编辑]- ^ 1.0 1.1 《世本》:莊仲山產敬仲夷吾,夷吾產武子鳴,鳴產桓子啟方,啟方產成子孺,孺產莊子盧,盧產悼子其夷,其夷產襄子武,武產景子耐涉,耐涉產微,凡十代。
- ^ 《春秋左传正义·僖公十二年》:《世族谱》:“管氏出自周穆王。”
- ^ 《左传·僖公十二年》: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
- ^ 吳曉波:《歷代經濟變革得失》華品文創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1頁
- ^ 《国语·齐语》第一篇:鲍叔对齐桓公说:“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
- ^ 《吕氏春秋·贵公》:“公曰:‘鮑叔牙可乎?’管仲對曰:‘不可。夷吾善鮑叔牙,鮑叔牙之為人也:清廉潔直,視不己若者,不比於人;一聞人之過,終身不忘。’‘勿已,則隰朋其可乎?’‘隰朋之爲人也,上志而下求,醜不若黃帝,而哀不己若者。其於國也,有不聞也;其於物也,有不知也;其於人也,有不見也。勿已乎,則隰朋可也。’”
- ^ 《史记·齐太公世家》说齐桓公四十一年,“是岁,管仲、隰朋皆卒。”另《史记·秦本记》又作:“十二年(前648年),齐管仲、隰朋死。”
- ^ 《國語·齊語》
- ^ 《管子·乘馬篇》
- ^ 《國語·齊語》:無奪民時,則百姓富
- ^ 《国语·齐语》令夫商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資,以知其市之賈
- ^ 《管子·大匡篇》:"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
- ^ 《管子·国蓄篇》: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
- ^ 《國語 齊語》:管子于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工商之鄉六;
- ^ 《國語 齊語》: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
- ^ 《國語 齊語》:管子對曰:「制鄙。三十家為邑,邑有司;十邑為卒,卒有卒帥;十卒為鄉,鄉有鄉帥;三鄉為縣,縣有縣帥;十縣為屬,屬有大夫。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屬焉;立五正,各使聽一屬焉。是故正之政聽屬,牧政聽縣,下政聽鄉。」
- ^ 《國語 齊語》:正月之朔,五屬大夫復事。
- ^ 《國語·齊語》:管子於是制國:「五家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軍令: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帥之。三軍,故有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是故卒伍整於里,軍旅整於郊。內教既成,令勿使遷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喪同恤,禍災共之。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世同居,少同遊。故夜戰聲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見,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相死。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強。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行於天下,以誅無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國之君莫之能御。」...... 桓公問曰:「夫軍令則寄諸內政矣,齊國寡甲兵,為之若何?」管子對曰:「輕過而移諸甲兵。」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制重罪贖以犀甲一戟,輕罪贖以鞼盾一戟,小罪謫以金分,宥間罪。索訟者三禁而不可上下,坐成以束矢。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鉏夷斤斸,試諸壤土。」甲兵大足。
- ^ 《國語·齊語》:管子對曰:「審吾疆埸,而反其侵地;正其封疆,無受其資;而重為之皮幣,以驟聘眺于諸侯,以安四鄰,則四鄰之國親我矣。為游士八十人,奉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游于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士。皮幣玩好,使民鬻之四方,以監其上下之所好,擇其淫亂者而先征之。」
- ^ 司馬光:〈訓儉示康〉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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