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奇
外观
王三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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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建昌府推官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增城縣 |
字號 | 字萃乾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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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奇(16世紀—1630年代),字萃乾,廣東廣州府增城縣慶隆舖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王三奇儀容奇偉,聲如洪鐘,個性和藹,曾跟隨潘禹謨學習,二人同中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廣東鄉試舉人,考官以此為榮,四十一年(1613年)授建昌推官,當時建昌饑荒無法購買糧食即將生變,他設法賑濟平息亂民,平反廣昌旴江的冤獄,釋放冤枉者三十多人,有神明稱譽,奉命兼察南昌、廣信、瑞州、袁州各府,清理弊病最為巡按御史所重,攝南豐、廣昌縣事均有頌德碑,在兩河徵稅時憐憫商人被規章所困,特為寬減,商人感激涕泣,並乞求各稅項皆以南豐、廣昌兩縣為例,又修建育英堂,選拔優異士子讀書,再捐俸置田資助。然而他得罪上級,謫廣西布政使司照磨,崇禎二年(1629年)陞陽朔知縣,很快辭官回鄉,他個性孝順,事繼母如親母一般,惟恨不能終養,旴江人思念其德行建祠祭祀,十二年(1639年)入祀鄉賢祠[1]。
引用
[编辑]- ^ 1.0 1.1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王三奇,字萃乾,慶隆舖人,風儀偉特,音吐如洪鐘,性和粹,人與之交者如飲醇醪,嘗受業於潘禹謨,萬厯庚子與禹謨同領鄉薦,講席以為榮,癸丑授江西建昌府推官,時建昌大饑無所告糴,闔郡洶洶將為變,三奇設法賑之,亂民遂息,辦旴江冤獄,出枉者三十餘人,有神明稱,奉委兼察南昌、廣信、瑞州、袁州諸府,釐剔奸蠧最為巡按御史所任,攝南豐、廣昌,所至有頌德碑,榷稅兩河,憫商人困於科條,特為寬減,諸商涕泣感之,並乞各稅皆以旴為例,建育英堂遴士之尤異者讀書其中,而捐俸置田以資其膏火焉。無何忤上官,左遷廣西布政司照磨,轉陽朔令,未幾解組歸,性至孝,事繼母老而不倦易簀,時惟恨不能終養云,旴人思其德,建祠祀之,崇正十二年舉祀鄉賢祠。
參考文獻
[编辑]-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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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陸鍵 |
明朝建昌府推官 1613年-萬曆年間 |
繼任: 朱之臣 |
前任: 邵干行 |
明朝陽朔縣知縣 1629年-1631年 |
繼任: 馬鳴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