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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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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軍階依照時代不同可區分為兩大類,一為以滿洲人傳統的八旗為主的舊式軍階制度,二為袁世凱新軍所採用的西式新軍軍階制度。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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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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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清朝时期特有的一种以满洲人为主导的军事社会組織,起源于女真人的射猎组织牛彔额真[參⁠ 1]。它以军事化的方式将满洲社会的军政、生产、司法、宗族融合在这一制度的管理之下[參⁠ 2]。八旗制度是清朝统治者能够占领中原的基石,因此它一直被历代清朝皇帝视作根本。

而八旗軍中,彼此之間以「补子」表示彼此之間的等級高低。[3]

代表動物 麒麟 狮子 花豹 老虎 虎貓 犀牛 犀牛 海马
1759–1912 [4]
階級 一品 二品 三品 四品 五品 六品 七品 八品 九品

新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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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肇建北洋六鎮時即模仿普魯士軍制設立階級,1904年12月,清政府练兵处会同兵部向朝廷奏准《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建议“参仿八旗官员之秩序,旁采各国军营之规章”,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新军的阶位品级体制,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标志的第一个图案式样。8月,练兵处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此即中國近代軍階制度之濫觴。具体分为:

上等第一级,正都统;原提督,從一品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原總兵,正二品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原副將,從二品

中等第一级,正参领;原參將,正三品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原游擊,從三品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原都司,正四品

次等第一级,正军校;原守備,正五品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原千總,正六品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原把總,正七品。

1909年11月,军咨处又奏请朝廷在军阶第一等第一级内正都统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两衔,与正都统同为上等第一级;设立士官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增设“额外军官”衔一级。

階級領章
軍階名稱 上等第一級 上等第二級 上等第三級 中等第一級 中等第二級 中等第三級 次等第一級 次等第二級 次等第三級

禁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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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元年(1909年)[5]擬定之禁衛軍俄式軍官肩章。

階級肩章
上等第一级
上等第二级
上等第三级
中等第一级
中等第二级
中等第三级
下等第一级
下等第二级
下等第三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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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

  1. ^ 孟森 2010,第19頁
  2. ^ 阎崇年 2006,第1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