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恩
外观
汪金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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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鳳陽府知府 | |
籍貫 | 浙江衢州府開化縣 |
出生 | 十一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魯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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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恩(1456年—?),字天錫,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三名進士[1][2]。歷官刑部主事、工部都水司郎中,十八年管理龍江船廠,正德初升廣西桂林府知府,調鳳陽府,以考察勒令致仕[3]
家族
[编辑]曾祖汪以敬;祖父汪永壽;父汪餘慶,母翁氏。具慶下[4]。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两浙名贤录》:汪金恩,字天锡,江山人,以进士主政刑部,厯员外郎中、知桂林府,时土番干纪,屡挫官军,当事议抚,金恩曰:「小夷陆梁,是不一大创,则朝廷声教将有不讫于逺者,前委用非才,以致挫衂,奈何因噎而废食乎?」当事即以檄委之,金恩乃拣精鋭,授以方畧,适大雾,连日不觧,乗雾,衔枚疾走,令勇士数百人攀附而上,先据岩险,然后纵火焚其林箐,大兵鼓噪而进,连破一十八巢,火焚堕崖死者,不可数计,俘斩七百馀,当事上其功,刘瑾抑之不叙,转致鳯阳,勒令致仕归。其时饶冦抢攘,力赞县令,为立城池,邑人赖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