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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超 (正統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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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超
大明北流縣知縣
籍貫廣東廣州府新會縣
字號字彥昇,號樂澹
出身
  • 正統六年辛酉科舉人

林超(15世紀—15世紀),彥昇樂澹廣東廣州府新會縣北到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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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超是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廣東鄉試舉人,授北流知縣,設置社學教育人民,鑄造農具推廣農事,博白陸川紛紛效法,又設法抵禦攻至城下的瑤族人,其後他被中傷,北流士民紛紛向朝廷表揚其功績,梧州府知府袁秉衷提出挽留,他推辭說:「我七十多歲了,豈堪挽留求容於世?」辭官回鄉,徜徉山水間,人們比擬為陶淵明[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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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新會縣志·卷八·人物上》:林超,字彥昇,號樂澹,北到人,舉正統六年鄉薦,授廣西北流令,以邑不知小學,建社學以養蒙,以邑不知稼穡,修耒耜以督耕,由是博白、陸川咸法焉;猺寇薄城下,設奇走之,後中於讒,闔邑士民赴當道上其功,梧守袁秉衷申請兩院留之,超辭曰:「余年幾七十,豈堪俛仰求容於世?」遂浩然解組歸,徜徉山水間,人謂其似陶靖節云。 王志
  2. ^ 光緒《北流縣志·卷十三·秩官》:林超,字彥昇,新會舉人,景泰間知北流縣,勵學勸農,設奇禦寇,士民愛戴,赴當道請留,後以年老乃解組歸,去之日行李蕭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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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新會縣志》·卷八·人物上
  • 光緒《北流縣志》·卷十三·秩官
官衔
前任:
蘇卿
明朝北流縣知縣
景泰年間
繼任:
張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