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應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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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左布政使 |
籍貫 | 福建兴化府莆田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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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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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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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陳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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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應標(1499年—1554年),字君表,福建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書經》,行一,由府學附學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福建鄉試第二十八名舉人,年二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六十五名,第二甲第一百九名進士[1][2]。授禮部主客司主事,會外國人进献玉石,郎中陳九川验收後丢失,被逮入詔獄。陳言當日是林主事值署,應標佯装不省,坐诬服杖系獄。久之,進玉者復至,司隸出二人,令译者通其意。献者熟视應標,數摇头表示不识;見陳九川,拊掌颔首,诬始得白。出为江西僉事,十七年正月升贵州按察司副使,二十三年正月升本省左参政,累升廣東按察使,晉江西右布政,尋轉左。于時嚴嵩柄國,失其意,調山西,以晉王府事被弹劾,二十九年正月考察免官歸鄉,年五十六卒于家。
曾祖林叔孟,義官。祖父林與飾。父林師颐。母俞氏;继母佘氏。具庆下[3]。子林燦章、林烶章先後登进士,燦章未官卒,烶章字继暉,嘉靖庚戌进士,官至廣東左布政使[4]。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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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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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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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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