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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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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民(1904年—1982年),原名叶书。浙江龙泉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1925年李逸民考入黄埔军官学校并在参加第二次东征中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黄埔毕业后,留校负责编辑《黄埔日刊》。大革命失败后,带领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二十四师教导队参加了南昌起义。后到上海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兵运委员会委员。1928年春被捕,判处无期徒刑。1937年秋出狱,辗转到达延安,在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旋任本校政治教员,后又担任抗大党务科长,抗大三分校政治部主任,中央情报部一局局长,陕北公学副校长等职。中共“七大”以后,担任冀热辽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长、军调三人小组执行部第二十六小组中共代表。国民党挑起内战后,他到东北,先后任黑龙江三地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社会部长,东北局检查委员会委员,东北人民政府财经计划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等职,为巩固东北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公安军政治部副主任、总参谋部警备部副部长兼政治部主任,军委直属队政治部主任。1955年,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1][2]后任《解放军报》总编辑,总政治部文化部长。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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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揭秘:中共首批开国将军的级别是怎样划分的?. 凤凰网(转自摘自《党史博览》2010年第5期). 2010-06-13 [2012-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0). 
  2. ^ 少将李逸民. [2020-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