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琮 (北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琮,字献甫北宋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人。

宋仁宗慶曆年间李琮中进士。调任宁国军推官。州仓积谷腐败,转运使移州散发于百姓,至秋天偿还新谷,李琮认为谷米已经不能吃了,强给百姓,不可行,于是中止。吕公著作为开封府尹,推荐他为知阳武县,当时役法初行,李琮处划尽理,旁近百姓相率击登闻鼓,愿视以为则。宋神宗召对,擢升为利州路、江东转运判官。行部至宣城,调查出假称逃绝的民田九千户,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以户部判官出使江、浙,得缗钱百余万。进度支判官,不久为转运副使,改为梓州路转运副使。巴蜀科税本来就重,李琮再强使百姓输税。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改知吉州。历知相州洪州潞州。绍圣年间,入朝为太府卿,转户部侍郎,绍圣四年(1097年)以宝文阁待制知杭州,元符元年(1098年)知永兴军。历知河南府瀛州。他长于吏治,所至主张严刑拷打,为时论鄙视。七十五岁去世。其子李回,绍兴初年参知政事。

參考文獻

[编辑]
  • 宋史》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