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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長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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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長泰
大清戶部主事
籍貫山東濟南府德平縣
字號字大來、謙茹,號般永
出生天啟元年四月初八日
(1621年5月28日)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父)萬曆四十三年舉人朱時化
出身
  • 順治二年乙酉科舉人
  • 順治三年丙戌科會試中式
  • 順治四年丁亥科同進士出身

朱長泰(1621年5月28日—17世紀),大來謙茹般永山東濟南府德平縣[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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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長泰是順治二年(1645年)乙酉科山東鄉試第十四名舉人,三年(1646年)中式丙戌科會試第一百名,四年(1647年)丁亥科三甲第一百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授含山知縣[2],判案嚴正果斷,人稱清官第一,賊人不敢犯罪,當時有汪生攜帶金塊在邸舍住宿,次日全部變成鐵石,汪生因此到官衙申訴,他審視後發現鐵石中有多處門窗環紐痕跡,然而他卻不動聲息,明日拿出鐵石,說:「暮夜失金,誰則知者,請叩諸司戶之神。」派遣部下到邸舍,打開每扇門扉查探有無門窗環紐,其後拿出鐵石比對斷處均能重合,邸舍主人懾服而歸還金塊,自此他聲名大噪。考績時他以廉敏行取入都,陞戶部雲南司主事,變賣自己資產拿出二百金彌補河西務稅缺額,回鄉後自號「般永」,潛心研究典籍,入祀鄉賢祠及含山名宦祠。著有《周易致一》六卷、《帝王年編》四卷、《主敬齋稿》、《步天歌》、《修真節要》、《奇方集史》各一卷[1][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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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繡,增廣生;祖父朱俊,增廣生、儒官;父朱時化,萬曆四十三年舉人[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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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德平縣志·卷七·人物志上》:朱長泰,字大來,又字謙茹,舉順治元年鄉試,丙戌捷禮闈,丁亥成進士,知江南含山縣,時號清官第一,賊不敢犯,有汪生者懷金宿邸舍,比明盡鐵石,生持訴,長泰審視其中有敝屈戌斷處,然明日攜之出,曰:「暮夜失金,誰則知者,請叩諸司戶之神。」走吏至邸舍,盡曳諸扉列庭下察其無屈戌者,出所攜按之,而斷處悉合,主人懾服吐金,自是聲名四馳。以卓異薦擢戶部雲南司主事,側河西務稅缺額,彌補鬻產才二百金,其廉潔如此,既還里自號「般永」,究心典籍,尤邃於《易》,祀鄉賢,所著有《周易致一》六卷,闡發精深,識者謂堪與濂洛分席,又有《帝王年編》四卷、《主敬齋稿》、《步天歌》、《修真節要》、《奇方集史》各一卷藏於家。
  2. ^ 2.0 2.1 《順治四年丁亥科進士三代履歷》:朱長泰,曾祖繡,增廣生;祖俊,增廣生,授儒官,里諡孝惠先生;父時化,萬曆乙卯舉人。般永,詩五房,辛酉年四月初八日生,德平縣人,乙酉十四名,會試一百名,三甲一百十名,禮部觀政,授江南含山知縣。
  3. ^ 乾隆《含山縣志·卷八·職官志》:朱長泰 字謙茹,山東德平人,順治丁亥進士,知含山縣,嚴正果斷,有包拯再出之謠,獎善黜惡不遺餘力,考績以廉敏著,行取入都,士民懷之,立祠以祀,新舊通志皆載入名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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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順治四年丁亥科進士三代履歷》
  • 光緒《德平縣志》·卷七·人物志上
  • 乾隆《含山縣志》·卷八·職官志
官衔
前任:
吳元臣
明朝知縣
清朝含山縣知縣
1647年—1652年
繼任:
黃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