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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一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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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一柏
大明慶遠府知府
籍貫南直隸寧國府寧國縣
字號字應真
親屬(兄)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朱一松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朱一柏(15世紀—15世紀),應真南直隸寧國府寧國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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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一柏在十三歲時與伯父、叔父一同進入縣學,是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授嵊縣知縣,嵊縣縣民愚笨號稱難治,他到任後立刻擒拿玩法與貪污的差役,縣民大為信服,判案亦平允,往往引導訴訟雙方自行和解,地方訟事日益減少,嵊縣三十年未有舉人,鄉老聲稱因宋朝本有溪流繞城,現在河水南遷引致,他就依照舊河路徑開鑿渠道並增建小堤,又在星子峯興建涼亭,於慈湖精舍修築學校,設立經史鉛纂局,親自教育士子,於是當年鄉試三人中式,時推為循良第一,萬曆四年(1576年)陞南京光祿寺正[2],出為廣信同知,九年(1581年)調廣州同知,十四年(1586年)改長蘆鹽運司同知[1][3],官至慶遠知府,每任都有廉節稱名聲,其後因忤逆權貴罷官,著有《考亭遺訓》及《落花溪荒徑》等作品[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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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民國《寧國縣志·卷十一·人物志上》:朱一柏,字應真,年十三同伯仲叔及從子入泮者十人,獨一柏最少,嘉靖壬子舉於鄉,知浙江嵊縣,嵊民戇號難治,一柏至擒治蠹役,讞獄平允,境內翕然,邑舊有溪環城若抱,代多科名,後溪南徙衰息者三十年,一柏循故道計日興工,鑿渠增垾引而歸之,建亭星子峯上,新學校於慈湖精舍,立經史鉛纂局,課士月三試親為甲乙,秋得售者三人,時推循良第一,陞廣信府同知,改廣州,海寇入犯,躬先士卒捕,遂嶺表以安,轉長蘆鹽運同知,遷知廣西慶遠府,所至以廉節稱,後忤權貴罷職,著《考亭遺訓》及《落花溪荒徑》諸篇行世。
  2. ^ 民國《嵊縣志·卷十·職官志》:朱一柏,寧國人,弱冠舉於鄉,隆慶五年知嵊,始至奉法循理,人疑無治幹,甫月有胥玩法懲之,不數日一老胥抱牘陳事,微言欲中以利又懲之,人大信服,糧里役於公者月有限,非限令且去卒無廢事,讞獄平允,往往導使自解,而訟日以簡。嵊向多科名,時不舉於鄉者且三十年,父老言宋時溪流環邑若抱,今南徙矣,文風不振職此之故,一柏乃循故道計,日興役鑿渠,增垾引而歸之,不數月河成,又建亭星子峯,於是進士人而詔之,曰:「地道已舉,蓋修人道。」集士子於學宮,厚其既廩,月凡三試,親為甲乙,終歲無惰容,士由是興於文行,是科得雋者三人,後駸駸以起云。一柏胸無城府不矯飾,以立名而令行,禁止吏絕其奸,民樂其生,五年陞南京光祿寺正,歷官慶遠府知府。 道光李志
  3. ^ 嘉慶《長蘆鹽法志·援證六下·歷代職官傳》:運同……朱一柏,寧國人,舉人,萬厯十四年任,遷慶遠府知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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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寧國縣志》·卷十一·人物志上
  • 民國《嵊縣志》·卷十·職官志
  • 嘉慶《長蘆鹽法志》·援證六下·歷代職官傳
官衔
前任:
薛周
明朝嵊縣知縣
1571年-1576年
繼任:
譚禮
前任:
陳治典
明朝廣信府同知
萬曆年間
繼任:
顧起淹
前任:
趙宗鳳
明朝廣州府同知
1581年-1584年
繼任:
李寀
前任:
趙方立
明朝長蘆鹽運司同知
1586年-1588年
繼任:
王維藩
前任:
王文炳
明朝慶遠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柯名